添富创新医药混合:招募说明书
2018-06-20
添富创新医药混合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41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3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71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1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7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6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120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12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年5月3日【2018】776号文 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 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 的债券投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 的风险特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 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 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 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 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 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 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 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 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添富创新医 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 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 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 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 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如 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 范围进行调整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对前述摆动定价机制的定义进行调整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9 楼-22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万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19.966%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2015 年 4 月 16 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1967 年出生,厦 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 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 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 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长。 林福杰先生,2018 年 3 月 21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上 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 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 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程峰先生,2016 年 11 月 20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上 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 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 副处长,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 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 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 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晖先生,2015 年 4 月 16 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 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2007 年 3 月 2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 美国,1953 年出生,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 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学者。现任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理事。历任 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 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林志军先生,2015 年 4 月 16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1955 年 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 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 计划财务处会计,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现为德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 济学院讲师、副教授,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 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 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2011 年 12 月 1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委员,《第一财经日报》创 始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 《波士堂》等栏目资深评论员。2002-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2004 年 10 月 20 日担任监事,2015 年 6 月 30 日担任监事会 主席。国籍:中国,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 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 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富先生,2015 年 9 月 8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1973 年出生,硕士 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 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 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先生,2015 年 6 月 30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1978 年出生,国 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2008 年 2 月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 年出生, 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 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 部。 林旋女士,2008 年 2 月 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 年出生,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 监,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2013 年 8 月 8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9 年出生,北 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 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2015 年 6 月 25 日担任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 介绍) 雷继明先生,2012 年 3 月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 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 年 12 月 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2013 年 1 月 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金 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 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2015 年 8 月 5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2 年出生, 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 员。2005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李骁先生,2017 年 3 月 3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9 出生,武汉 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 处长,厦门建行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 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 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资深专员(副总经理级)。2016 年 9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2015年6月25日担任督察长。国籍:中国,1978年出生,上海财 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 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2015年3月加入汇 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刘江先生,国籍:中国,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德国亚琛工大工学硕士, 7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1 年 5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医药行业 分析师,2015 年 6 月 18 日至今任汇添富医疗服务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今任添富全球医疗混合(QDII)基金的基金经理。 郑磊先生,国籍:中国,复旦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8 年证 券从业经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医药行业分析师、2014 年 12 月 17 日-2017 年 11 月 7 日任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11 月 7 日任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1 月加入汇 添富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王栩(权益投资总监)、陆文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劳杰男(研究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 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1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合规风险、营运 风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 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1)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1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员会与督察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 策,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督察长负责 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经营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稽核监察部是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稽核监察部负责投资组合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 并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风险识别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2)风险测量是指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风险控制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风险评价是指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风险报告是指将风险事件及处置、风险评价情况以一定程序进行报告 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 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 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1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 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 责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 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 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 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1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 投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 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研究部制度》,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研究与投资的 交流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投资决策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 理制度以及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基金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 中交易与防火墙制度,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 关的安全设施,交易流程将严格按照“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的程序 进行,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 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了《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信 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并将定期对信息披露进行检查和 评价,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 管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通过了国家、金融行业软件 工程标准的认证,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 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 时保存和备份,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确保了系统可靠、稳定、 安全地运行。在人员控制方面,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 培训和考核;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 过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 在的各种风险。具体措施包括: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基金会计 严格执行复核制度;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 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 打印保存书面的记账凭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 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金 管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 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 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另外,在经营管理层设立稽核监察部门,配备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 并制订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制度》,明确规定了稽核监 察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 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1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 601939)。 2017 年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集团资产总额 216,920.67 亿元,较上年末增 加 7,283.62 亿元,增幅 3.47%。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720.9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81%至 1,390.09 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 年,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100 余项重要 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 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 中国最 佳消费者银行”、“2016 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 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在英国 1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银行家》2016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 球第 2;在美国《财富》2016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 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 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 年起,资产托管业务部连续聘 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 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 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 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 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 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 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 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 2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7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75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 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 11 年获得《全球 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 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 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 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 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 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 2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 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 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 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 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A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50199035、(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 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A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2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2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8】776 号文件准予注册募集。 一、基金的类型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募集对象、募集场所 1、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2、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4、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 发售。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 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具体销售城市(或网点)名单和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当地基金销售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2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 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2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 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2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认购金额为 1 万元,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0%)= 9881.42 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 42 +3.00)/ 1.00 =9884.42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00 元,则其可得到 9884.42 份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 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但本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 的除外。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 T+2 日到销售机 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 4 个工作日内到销售机构打 印交易确认书。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 2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认购费)。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认购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募集期间不 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 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 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 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3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方法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基金管理人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对 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 (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 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 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 1 份,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 自动赎回。 4、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 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1.0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3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 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 天 1.50% 100% 7 天≤N<30 天 0.75% 100% 30 天≤N<3 个月 0.50% 75% 3 个月≤N<6 个月 0.50% 50% N≥6 个月 0 -- 注:1 个月按 30 天计算 3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 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 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率,并进行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 / (1+1.50%) = 49261.08 元 申购费用 = 50000 – 49261.08= 738.92 元 申购份额 = 49261.08 / 1.0520 = 46826.12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0%,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 46826.12 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3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90 天,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 0.5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 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 10000 × 1.0520 = 10520.00 元 赎回费用 = 10520.00 × 0.50% = 52.60 元 净赎回金额 = 10520.00 52.60= 10467.4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90 天,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 0.5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 额为 10467.40 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4、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3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 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3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 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3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前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超过 2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超过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赎回。 不实施延期赎回的,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 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2)方式处理。 实施延期赎回的,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过 20%的赎回申请,与当 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超过 20%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延期赎回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 20%约定 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 的基金份额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20%。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 理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3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 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 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 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 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 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七、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 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 务。 十八、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 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九、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 实质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 提前公告。 4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在科学严格管 理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创新医药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 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 资产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创新医药主题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占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和个股精选策略。 4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其中,资产配置策略用于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个股 精选策略用于挖掘优质的创新医药主题上市公司。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其中, 基本面因素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增加值、失业率水平、 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发电量等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政策面因素包括存款准备金 率、存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政府购买总量、转移 支付水平以及税收政策等财政政策;市场面因素包括市场参与者情绪、市场资 金供求变化、市场 P/E 与历史平均水平的偏离程度等),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 势,研判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 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资比例。 2、个股精选策略 (1)创新医药相关公司范畴的界定 随着人口总量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居民健康保健意识的提高, 人们对于医药健康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为了适应居民不断提升的健康保健需求, 医药健康行业也不断在制度、管理、技术、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和创 新,在此过程中,也涌现出了诸多优秀的上市公司。在此背景下,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创新医药领域相关的优质企业,这类企业涵盖了从事创新药和医疗科技 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诊疗技术和精准医疗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 等相关领域的企业。创新医药领域的企业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制药行业、中 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医疗服务行业等。 同时,本基金对创新医药主题的产业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市场环境的 不断变化,相关主题的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 调整相关主题概念和投资范围的认定。 (2)股票库的构建 本基金对初选股票库的构建,是在创新医药主题上市公司的范畴中,过滤 4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掉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 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 的股票等。 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股票市场动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初选股票库。 在初选股票库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定量评估、定性评估和估值分析来 综合评估备选公司的投资价值。主要考虑五方面因素: 1)竞争优势: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本基金对 企业竞争优势的分析将从企业的技术、管理、品牌和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虑。 同时结合时代特点,本基金重点分析企业的市场优势和科研能力: 市场优势:本基金将选择具有市场优势的企业,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 有可能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增长率。 科研能力:本基金将选择那些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上市公司。考虑的因素 包括:产品技术含量、技术发展前景、技术成熟程度、研究经费投入规模、配 套政策支持、研究成果转化的经济效果等。 2)成长性:本基金对企业成长性的分析从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两个方面进 行分析。内生增长即通过分析企业的商业模式、竞争优势、行业前景等方面来 选择业绩增速最快、持续性更强的公司。外延增长分析即通过整体上市、并购 重组等方式实现经营规模扩张的公司,以及被并购价值、资产或品牌价值明显、 被并购后能够出现经营改善、利润水平大幅提高的公司。 3)公司治理:本基金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 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 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 4)财务稳定:本基金对企业财务稳定性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定性两方面。 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我们主要参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 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同时,基于定性的公司基本 面分析对公司未来盈利状况进行预测,综合考虑行业前景、下游需求、市场地 4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位和财务结构等方面进行判断。 5)估值合理:本基金基于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相 对价值、收购价值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如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 (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 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对股票库中 的优质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核心股票库。 (3)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精选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过程具体分为二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企 业竞争优势评估。通过深入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在经营中具有一个或 多个方面的持续竞争优势(如公司治理优势、管理层优势、生产优势、市场优 势、技术优势、政策性优势等)、管理出色且财务透明稳健的企业;第二层次, 估值精选。基于定性定量分析、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 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相结合的估值方法,选择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股票进 行投资及组合管理。 (4)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 构建投资组合并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 济、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 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 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利率免疫策略就 是构造一个恰当的债券组合,使得利率变动导致的价格波动风险与再投资风险 相互抵销。这样无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化,债券组合都能获得一个比较确定的收 益率。 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 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利率期 限结构描述了债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水平以及不同期限债券之间的收益率差别, 它决定于三个要素:货币市场利率、均衡真实利率和预期通货膨胀率。在深入 4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分析利率期限结构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追踪策 略进行积极投资。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投资决策流程、投资 授权审批机制、集中交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并通过组 合管理、分散化投资、合理谨慎地评估、预测和控制相关风险,实现投资收益 的最大化。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 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 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 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 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 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 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 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 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 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 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票期权投资前将建立股票期权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 票期权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 4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 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 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 资策略。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 收益特征,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将在权证 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 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 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9、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 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 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 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10、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风险收 益特征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4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创新医药主题上市公司股票资 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资产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 的 A+H 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 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债券总市值的 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基金所持有的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 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6)因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股票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 沽股票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股 票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基金投资股票期权 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限制(如股票仓位、个股占比等)、投资目标和风 险收益特征; (17)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 4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18)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19)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 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20)、(22)项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期货 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4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 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 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根据变更后的规定相应调整。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恒生医疗保健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合理、透明; 2、中债综合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中证医药卫生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成份股包括中证 800 指 数全部样本股(含沪深 300 指数和中证 500 指数的成份股)中属于医药卫生 行业的上市公司; 5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恒生医疗保健指数反映恒生综合指数里主要经营医疗保健业务成份股公 司的表现,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结合,可以较好地反应沪港深三地医药领域上 市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 5、中证医药卫生指数与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 6、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 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5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 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 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 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 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 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 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 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 权合约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 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 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 价;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 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 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 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 调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 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 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 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 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 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 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或股票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或股票所处 的市场分别估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难以确定和计 量其公允价值的,按成本估值。 6、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 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 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 日结算价估值。 8、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一般以股票期权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 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 日结算价估值。 9、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国债期货合约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 5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或其他外币币种对人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 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 币汇率的中间价,或其他可以反映公允价值的汇率进行估值。 11、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2、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估值。 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 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发售在 外的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5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 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 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 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 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 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 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 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 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5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本部分第三条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12 项 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 不可抗力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 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5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 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 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5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 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6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 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6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 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 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 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 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 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 6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 计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 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 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其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 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 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 6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其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 面报告方式。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6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 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 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6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6、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7、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9、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时; 3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 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 息,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 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 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 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有关情况, 6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股 票期权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 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 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融资交易的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 损益情况、风险及管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6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7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 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 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 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 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 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 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 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 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 但不能完全规避。 5、信用风险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可能 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6、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 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7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 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 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 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 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波动性风险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可转换债券的价 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同时可转换债券还有信用风险与转股风 险。转股风险指相对应股票价格跌破转股价,不能获得转股收益,从而无法弥 补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 素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 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 或者变现为现金时对基金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 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 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上述资产均在 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场透明度较高,运作方式规范,历史流动性 状况良好,正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基金按时应对赎回要 求。极端市场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变现, 从而影响投资者按时收到赎回款项。根据过往经验统计,绝大部分时间上述资 7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产流动性充裕,流动性风险可控,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 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启动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2)投资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在考虑行业生命周期、景气程度、估值水平以及 股票市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决定行业的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 和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 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 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 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因此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的行业配置较为灵活,在综合考虑宏观因素 及行业基本面的前提下进行配置,不以投资于某单一行业为投资目标,行业分 散度较高,受到单一行业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较小。 (3)投资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针对流动性较低资产的投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降低基金的流动 性风险: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 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结合市场流动性特点,本基金将合理安排组 合流动性,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资金流向特征,以确定本 基金在不同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确保流动性充裕。 2、本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和赎回业务。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 认申购赎回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7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3)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巨额赎回情形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经内部决策,并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 应对流动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延缓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 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 措施。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综合运用 包括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 7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投资者将面临其 赎回申请被拒绝或延期办理、赎回款项延缓支付,或面临赎回成本或申购成本 较高等的风险。 本基金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4)收取短期赎回费; (5)暂停基金估值; (6)摆动定价;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四、特有风险 (1)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 资品种,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 征。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 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 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 时,各类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 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 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 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 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 7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 面影响和损失。基金管理人为了更好的防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各类风险, 建立了股票期权交易决策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 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 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 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 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 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 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 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 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 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5)参与融资交易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为了更好的防范 融资交易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理 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6)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 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 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 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 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①香港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 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7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动; ②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 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 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③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 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 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且提供部 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 风险。 ④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 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 不得买入,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 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 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⑤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 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 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 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⑥汇率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 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⑦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 港股。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 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与 基金资产密切相关,因此会受到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 的影响;当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需要面 7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对临时调整持仓的风险;此外当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发行人、管理人、托管人 等出现违规违约时,本基金将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8)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 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 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五、税负增加风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 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鉴于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中不包括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税款,本基金运营过程中需要缴纳 增值税应税的,将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从基金资产中支付,按照税务机关 的规定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可能增加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投资税费成本。 六、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 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 欺诈、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 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 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七、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 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 7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基金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 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受损。 7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8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8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 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8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 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8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 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 8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 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8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 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 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 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 8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 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收费方式、或者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 (6)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记机构等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 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或修改 《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内容; (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范围内,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范围内,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8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 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 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 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9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 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 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 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 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 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 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9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 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 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 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 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 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 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 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 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本基金可采用 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9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 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 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 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 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 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 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 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 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9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 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 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 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 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 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 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 新清点结果。 9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 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 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 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 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 9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自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9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 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9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大厦 19-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日期: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1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9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 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 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 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 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 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 资产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创新医药主题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占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9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其中投资于创新医药主题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占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资产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10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基金所持有的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期货投资之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 三方共同就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 三方备忘录》。 16.因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股票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股 10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票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股票期 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股票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应符 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限制(如股票仓位、个股占比等)、投资目标和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如需参加期权交易,应当按照现有证券账户开立方式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新开立一个普通证券账户,基金管理人负责将该证券 账户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由相应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为本基 金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后,再通过该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参与期权交易。 17.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 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18.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9.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12、20、22 项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10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 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 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 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 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 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 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 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 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 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 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 10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 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 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 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 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 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 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 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 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 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 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本基金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 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 原因产生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 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动性受限资产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 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10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 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需要解决的基 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 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前向基金托管人 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 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 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 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 金因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 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 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 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 未能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0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 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4)信息披露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 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 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否符合比例限制进行事后监督,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因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导致的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基金 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 由此遭受的损失。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 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 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 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 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 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 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 会。 (九)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 10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 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 等。 (十)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 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 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 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 所需的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 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 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 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 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 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 10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的 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 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 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 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交易/登记结算机构扣收交易 费、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 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 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 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 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 10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 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 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 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 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 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 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 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 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户费由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待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基金管理人 可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从本基金托管资金账户中扣还基金 管理人。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 10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交收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以及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签署的《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执行。 5、账户注销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委托 有交易关系的证券公司负责办理。销户完成后,基金管理人需将相关证明提供 至基金托管人。账户注销期间如需基金托管人提供配合的,基金托管人应予以 配合。 6.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 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本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 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银行间 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 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 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 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 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或票据营业 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证实 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约定办理。基金 11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资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 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 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 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 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 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 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 权合约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2.估值方法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1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 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④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 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 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 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 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④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 11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 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 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 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或股票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或股票所 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难以确定和 计量其公允价值的,按成本估值。 (6)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 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 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 (8)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一般以股票期权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 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 (9)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国债期货合约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 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估值计算中涉及港币或其他外币币种对人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 信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 民币汇率的中间价,或其他可以反映公允价值的汇率进行估值。 (11)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2)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估值。 (13)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 113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 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后,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3.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2)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错误处理。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 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过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 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 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 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 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 114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 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 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计算错 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 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 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 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时; 4.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15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 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 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 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 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 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 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 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 告。 (2)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 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 116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 保存期不少于 20 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 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 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 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 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 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二)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117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118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119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并 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 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登记服务。基金管理人将配备安全、完 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系统,准确、及时地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基金份 额的登记、管理、托管与转托管;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的管理;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基金交易份额的清算过户和基金交易 资金的交收等服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信息查询及信息定制服务 1、基金交易确认查询服务:基金投资者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 2 个工作日后, 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该项交易的确认信息,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 话及网站进行查询。 2、基金对账单服务: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对账单服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自主选择对账单的发送方式,如纸制对账单、电子邮件对账单或 短信对账单,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在线对账单的查询与打印。 3、信息定制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热线电 话、手机短信等通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可定制的信息主要有:基金份额净值、 交易确认、对账单服务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定制信息的 条件、方式和内容。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提供 24 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查询基金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相关信息。 客户服务中心在每一工作日提供不少于 12 小时的人工咨询服务。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享 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定制、通讯资料修改、投诉建议等多项服务。 四、网站服务 120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享受理财资 讯、信息披露、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在线咨询等多项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交易”办理开户、交易及查 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协议文本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五、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网站、信函、电子邮件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99fund.com)、传真(021-28932998)等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 渠道,由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分别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投诉,并承诺在收到投诉后 24 小时 (工作日)之内做出回应。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121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复制。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招募说 明书的复印件。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99fund.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122 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 供免费查阅。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0 日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