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2023年第3季度报告
2023-10-25
景顺长城MSCI增强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60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7 月 1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362,176.2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的基础上,结合量化方法追求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 水平。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90% -95%,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 情况下将保持各类资产配置的基本稳定。在综合考量系 统性风险、各类资产收益风险比值、股票资产估值、流 动性要求、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后,对基金资产配 置做出合适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作为增强型的指数基金,一方面采用指数化被动 投资以追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另一方面采用量化模型 调整投资组合力求超越标的指数表现。 3、债券投资策略: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 本基金适时对债券进行投资。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 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 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 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 收益率,确定债券资产配置。 4、权证、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 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 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 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本和带来的跟踪误差, 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 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 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 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 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 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通指数增强 A 通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063 01925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6,362,070.90 份 105.33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3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9 报告期(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主要财务指标 月 30 日) 月 30 日)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 强 A 增强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824,912.47 -1.60 2.本期利润 -2,045,956.06 -2.1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0.0578 -0.0226 本期利润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400,042.78 140.3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310 1.33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开始对 C 类份额 进行估值。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 A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3.88% 0.75% -4.03% 0.83% 0.15% -0.08% 过去六个月 -7.99% 0.71% -9.81% 0.79% 1.82% -0.08% 过去一年 -10.01% 0.83% -5.55% 0.89% -4.46% -0.06% 过去三年 -10.14% 1.04% -16.01% 1.06% 5.87% -0.02% 过去五年 33.65% 1.18% 15.27% 1.18% 18.38% 0.00% 自基金合同 33.10% 1.18% 14.90% 1.18% 18.20% 0.00%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 C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自基金合同 -0.84% 0.70% -1.21% 0.73% 0.37% -0.03%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开始对 C 类份额进 行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 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理学硕士,CFA。曾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 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 年 3 月加入本公 徐喻军 本基金的 2020 年 7 月 2 - 13 年 司,担任量化及 ETF 投资部 ETF 专员,自 基金经理 日 2014 年 4 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基 金经理。具有 13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三季度,7 月份的政治局会议为市场注入信心,随着一系列稳经济政策的出台,经济下滑的态势初步得到逆转并回升向上,反弹向上的动力仍需持续观察。从数据来看,7-9 月国内 制造业 PMI 依次为 49.3、49.7、50.2,制造业景气重回扩张区间;今年前 8 个月工业增加值累计 同比上升3.9%,经济呈现弱复苏状态。8月 PPI同比下降3.0%,环比上升 0.2%;CPI同比上升0.10%, 环比上升 0.30%,猪价和油价对 CPI 的拖累有所减轻。8 月 M2 同比增速为 10.60%,M1 同比增速 2.20%。9 月末外汇储备 3.12 万亿美元。国内货币政策总体保持稳健,流动性合理适度,宏观环境总体温和。三季度 A 股市场分化明显,顺周期板块表现相对较强,成长板块表现疲软。上证指数、沪深 300 指数以及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 2.86%、3.98%、9.53%。 展望 2023 年四季度,海外方面,预计美国的经济虽然边际有所放缓,但依然能维持韧性,美 元阶段性见顶或有利于全球新兴市场表现。国内方面,经济基本面在去库存接近尾声且各种刺激政策逐步发力的背景下,有望企稳回升。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科学技术带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目前 A 股市场整体估值已进入长期价值配置区间,具有较高成长性的行业和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是以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为基准的指数增强基金,我们的投资组合主要以基本面 量化选股为主,风格上维持价值和成长之间的平衡,同时关注现金流良好和内生成长稳健的公司,在股市波动中以自下而上选股为主以期产生持续稳定的超额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 年 3 季度,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8%,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3%。 2023 年 8 月 29 日(C 类份额首个估值日)至本报告期末,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 数增强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 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5,640,902.08 93.61 其中:股票 45,640,902.08 93.6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92,425.57 6.34 8 其他资产 20,803.54 0.04 9 合计 48,754,131.1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92,678.00 0.19 B 采矿业 1,233,056.00 2.55 C 制造业 20,571,927.03 42.5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1,537,388.00 3.18 供应业 E 建筑业 1,325,029.00 2.74 F 批发和零售业 306,258.00 0.6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32,422.00 2.34 H 住宿和餐饮业 174,023.00 0.36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1,498,053.20 3.10 务业 J 金融业 8,225,564.95 16.99 K 房地产业 734,974.00 1.5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91,939.00 1.4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8,054.00 0.5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4,108.00 0.15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65,590.50 0.1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986.00 0.04 S 综合 - - 合计 37,958,050.68 78.43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1,523.00 0.15 B 采矿业 308,296.00 0.64 C 制造业 5,066,762.40 10.4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533,818.00 1.10 E 建筑业 294,473.00 0.61 F 批发和零售业 260,150.00 0.5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609.00 0.1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320,902.00 0.66 J 金融业 147,804.00 0.31 K 房地产业 437,912.00 0.9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512.00 0.0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700.00 0.0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8,200.00 0.1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450.00 0.0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740.00 0.05 S 综合 - - 合计 7,682,851.40 15.87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904 3,424,439.20 7.08 2 601318 中国平安 20,400 985,320.00 2.04 3 601919 中远海控 84,900 832,869.00 1.72 4 600919 江苏银行 115,600 830,008.00 1.71 5 002594 比亚迪 3,500 828,450.00 1.71 6 600036 招商银行 24,400 804,468.00 1.66 7 601618 中国中冶 211,900 777,673.00 1.61 8 000725 京东方 A 197,000 760,420.00 1.57 9 000513 丽珠集团 19,400 716,636.00 1.48 10 300760 迈瑞医疗 2,600 701,506.00 1.45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89 中国重工 149,600 623,832.00 1.29 2 300908 仲景食品 8,100 330,966.00 0.68 3 600737 中粮糖业 32,100 264,825.00 0.55 4 600211 西藏药业 4,700 236,504.00 0.49 5 300009 安科生物 22,432 223,198.40 0.46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频率、交易成 本和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的处罚。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进行了投资。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355.9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2,447.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0,803.5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 际通指数增强 A 际通指数增强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6,711,254.71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390,751.63 179.3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739,935.44 73.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362,070.90 105.33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对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 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