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聚华混合: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03-04
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证监许可
【2019】262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兴业基金”),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止
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
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
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不设
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通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
构进行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
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
7、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
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
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
内本公司直销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的
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
效。
8、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认购时,投资人以金额
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 元,首次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首次认购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销
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笔追加认购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每笔追加认购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
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
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
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
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1、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基金合
同提示性公告刊登在指定报刊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登载在指定网站(包
括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上。投资人亦可通过
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
95561)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
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
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
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
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
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
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
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
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
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兴业聚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兴业聚华混合 A(基金代码:005984);兴
业聚华混合 C(基金代码:005985)
3、基金类别:混合型基金
4、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6、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7、投资目标:本基金依据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在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9、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14 层
联系人:许野
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曾鸣
电话:021-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3)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姚巍
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4)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35367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5)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黄莹
电话: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州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楼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
厦 18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王虹
电话:95547
网址:http://www.gfhfzq.com.cn/
(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杜杰
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8)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
座2层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9)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e-futures
(10)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东 5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i/
(11)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 14、16、17 楼
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电话:95514
网址:www.cgws.com
(12)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邮编:10003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F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层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王超
电话:4001818188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4006-788-887
网站:http://www.zlfund.cn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www.yingmi.cn
(1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号恒安大厦 10 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400-618-0707
网站:https://www.hongdianfund.com/
(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程晨
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人:李娟
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2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7 栋 23 层 01、0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7 栋 23 层 01、
04 号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人:陆锋
电话:4000279899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茹
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2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兰敏
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张佳琳
电话:400-820-2899
网站:http://www.erichfund.com
(2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7 层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文雯
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2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400-821-0203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2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
场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陈洁
电话:400-921-7755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2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法定代表人:江卉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
A座4层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李丹
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3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网址:http://www.jiyufund.com.cn
(31)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9 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褚志朋
电话:95193
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3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 曾芸
电话:021-50810687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3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T3 A 座 19 层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人: 袁永姣
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www.danjuanapp.com
(3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人:沈晨
电话: 400-8909998
网址:https://www.jnlc.com
(35)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 期 20B 栋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 号公元国际大
厦 320 室
邮政编码:225100
联系人: 苏曦
电话:400-021-6088
网址:https://www.gxjlcn.com/
(3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系人: 张慧
电话: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37)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 王丽敏
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 www.datangwealth.com
(38)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32 号
邮政编码:210042
联系人:张士帅
电话:4007-999-999 转 3
网址:http://jr.tuniu.com
(39)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 1 号院奥北科技园
国泰大厦 9 层
邮政编码:100000
联系人:董宣
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s://www.yilucaifu.com/
(4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人:李慧慧
电话:400-6262-818
网址:https://www.5irich.com
(4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法定代表人:金佶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甄宝林
电话:021-34013996-0311
网址: https:// www.hotjijin.com/
(42)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人:常萌
电话:010-59287105
网址: http://www.gomefinance.com.cn
(4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申健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 张婷
电话:18017373527
网址: https://www.wg.com.cn/
(4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室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人:孙平
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45)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 号奎科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孙博超
电话:95055
网址:https://8.baid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份额的发售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1、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0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具体安排另
行公告,但整个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
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
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
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
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
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
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
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2、发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
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
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
率档次分别计费,具体费率如下:
5、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1)A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 元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2)C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例 1: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如果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得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
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 99,009.90 元
认购费用=100,000 - 99,009.90 = 990.10 元
认购份额=(99,009.90 + 50)/1.00= 99,059.9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
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
99,059.90 份 A 类基金份额。
例 2: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0)/1.00=100,500.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
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为 500 元,则其可得到 1,00,5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6、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认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
请,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 元,首次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 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首次认购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销售
机构的销售网点每笔追加认购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每笔追加认购本
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
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
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和追加认购的
最低金额或累计认购金额。
7、募集资金及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
人在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
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及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转份额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
归基金所有。
8、募集期间的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9、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须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承
受能力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认购与之相匹配的风险
等级的基金产品。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机构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发售日 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注:其中银行储蓄卡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
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加盖投资者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个人版)》;
(2)银行转账凭证回单联;
(3)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注:发行期间个人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必须确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的
当前风险等级。请务必于《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个人版)
》上勾选两者类别及相互之间的匹配度,并签署确认如出现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与所认购/申购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之间的不匹配情形
时是否继续提交该交易申请,不匹配的应当另行签署投资者确认
书。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转入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599905
(二)网上直销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全天 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https://trade.cib-
fund.com.cn/etrading/)上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网上交易开户指南》以及《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网上直销交易指南》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兴业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登
录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
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直销系统进行
认购;
(3)已经开通兴业基金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
兴业基金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三)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
司直销机构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
司直销机构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或通过本
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直销机构与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
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5)个人投资者当日提交申请并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认购资金
到账,方可视为有效申请;如果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未到账,
实际资金到账之日提交的申请可视为有效申请;如果个人投资者
认购资金当日到账,但是晚于规定时间,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可顺
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受理。
(6)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
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7)适当性匹配:
1)风险匹配:投资者的风险评估结果与我司产品风险等级相
匹配,投资者得到直销柜台匹配告知后签署《投资者风险匹配告
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直销柜台予以受理交易。
2)风险不匹配:投资者的风险评估结果与我司产品风险等级
不匹配,投资者得到直销柜台不匹配告知后签署《风险不匹配警
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直销柜台予以受理交易。若不签署,不
受理交易。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发售日 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
交的材料:
4)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及交易经办人签字《开放式基金
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版)》;
(2)出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599905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
司直销机构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
司直销机构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查询,或通过本
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未
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
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在本基金发行截
止日的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
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5)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
行业务受理章的转账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柜台。
(6)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
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E.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7)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8)适当性匹配:
1)风险匹配:投资者的风险评估结果与我司产品风险等级相
匹配,投资者得到直销柜台匹配告知后签署《投资者风险匹配告
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直销柜台予以受理交易。
2)风险不匹配:投资者的风险评估结果与我司产品风险等级
不匹配,投资者得到直销柜台不匹配告知后签署《风险不匹配警
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直销柜台予以受理交易。若不签署,不
受理交易。
五、清算与交割
1、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
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及利息结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登记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
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退款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
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或基金募
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
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
的债务和费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及基金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
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
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
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
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动用。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设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28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8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0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3、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中的“9、销售机构”。
4、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设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7 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金晨
5、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6、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毕马威大楼八层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二
期 25 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叶凯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