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工业周期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7
创金合信工业周期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工业周期股票 基金代码 005968
基金简称A 创金合信工业周期股票A 基金代码A 005968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5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游 2018年05月17日 2007年07月25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
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
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
其他 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工业周期主题股票,通过行业配置与个股精选策略,力
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创业板、
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
投资范围 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金融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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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
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工业周期相关主题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思路,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
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
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水平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
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具体分配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工业周期主题股票的定义
工业周期主题股票是指公司基本面同国内或者国际经济周期波动相关性较
强的行业股票。这些行业的走势和整体经济走势较为相关,行业及个股的基本
面和估值水平随宏观经济景气周期的变化而变化。本基金根据其行业周期特
性,按照《中证行业分类说明》,将归属于交通运输、建筑产品、电气设备、
机械制造、航空航天与国防、环保设备、商业服务与用品、建筑与工程等行业
的股票归为工业周期股票。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正式公告中不同业务的营业收入为分类准
则,如果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无法确定行业分类,将同时考察主营业务收入与
主要投资策略 利润状况。上市公司行业划分原则如下:
1)如果公司某项主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原则上该公司
归属该项业务对应的行业;
2)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主营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但某项业务的收入
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原
则上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
3)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到30%以上,则由专家组进一步
研究和分析确定行业归属。本基金将对中证行业分类方法进行密切跟踪。若日
后其有所调整或出现更为科学的行业分类方法,本基金将在审慎研究的基础
上,采用新的行业分类标准并重新界定工业周期主题。
(2)周期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周期行业配置影响因素,并结合周期行业轮动策略
进行股票资产在周期行业之间的配置。
1)宏观经济因素:周期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在经济周期各个阶
段的表现不同,预期收益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配置经济周期各个阶
段预期收益率较高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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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因素:政策因素包括政府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等。社会因素和
政策因素对周期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本基金将动态关注政府政策变化趋势,
超配受惠于政府政策变化的行业。
3)通胀因素:包括大宗商品、农产品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引致的通货膨
胀及通胀预期作为影响周期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通胀水
平及通胀预期的判断积极配置于受益通胀变化的行业。
4)技术升级因素:周期行业一方面作为传统经济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随着应用创新技术的领先性、独创性以及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发
展程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整体产业结构升级,会对行业未来的成长性起到关键性
影响。本基金将对具有成熟或存在较高门槛技术以及具有明确产业升级趋势的
行业进行重点关注。
5)市场需求趋势:周期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不同,有的表现为刚性需
求,有的呈现较大弹性,导致不同行业成长性出现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市
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
6)产业周期及竞争格局:周期行业的产业发展周期以及内部竞争格局不同,
行业利润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进入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
或保持增长的行业。
7)行业景气周期和业绩弹性:本基金将基金各个周期行业在宏观经济和行
业景气周期的不同阶段的敏感度和业绩弹性,对各周期行业之间进行行业轮动
配置,寻找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景气行业进行配置。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周期行业中获益程度最高的优势个股。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4、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
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框架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3)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从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内在债券价值(如票面利息、
利息补偿及无条件回售价格)、保护条款的适用范围、期权价值的大小、基础
股票的质地和成长性、基础股票的流通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充分发掘投资价值,
并积极寻找各种套利机会,以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5、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2)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投资策略。
6、现金管理策略
为保持基金的资产流动性,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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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工业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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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0≤M<100万 1.5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100万≤M<300万 1.0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300万≤M<500万 0.5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
申购费(前 群体
收费) 0≤M<100万 0.15% 特定投资群
体
100万≤M<300万 0.10% 特定投资群
体
300万≤M<500万 0.05% 特定投资群
体
M≥500万 100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
体
0天≤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30天 0.75% 场外份额
赎回费 30天≤N<180天 0.50% 场外份额
180天≤N<365天 0.25% 场外份额
N≥365天 0.00% 场外份额
注: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费率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78,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费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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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1)与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与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方式相关的集中投资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于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风险等特定风险;(2)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3)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4)市场风险;(5)流动性风险;(6)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运作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可能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日的第三个年度对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本基金主题投资相关的风格集中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工业周期主题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基金的投资集中度较高。当具备工业周期特征的证券整体表现较差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可能会低于主要投资对象为非工业周期特征证券的基金。
2、与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存在着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3、与投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特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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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1)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
1)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出现极端行情,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保证金不足,在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形下,保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2)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基差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3)第三方风险。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
①对手方风险。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合约,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因所选择的经纪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②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交易金融衍生品进行结算的交易所或登记公司会员单位,或该会员单位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相关交易场所对该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相关交易保证金头寸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2)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
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因保证金不足、备兑证券数量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第三方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4、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5、与投资科创板股票相关的特定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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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出现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这将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产生风险。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1)发行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可能存在公司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续亏损的情形,也可能给因重大技术、相关政策变化出现经营风险,导致存托凭证价格波动;
(2)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其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更换存托人、主动退市等,导致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存托凭证的未来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存托凭证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更为复杂。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存托凭证投资。
7、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投资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会面临北交所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投资北交所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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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北交所个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停限制,第二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3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持股分散度不足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北交所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北交所为新设交易所,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平移自新三板精选层,从历史来看整体估值受政策阶段性影响较大,所以北交所个股估值相关性较高,政策空窗期或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400-868-0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第9页,共10页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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