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制的公告
2021-12-20
华夏聚丰混合(FOF)C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并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0日起调整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95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595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