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21-11-2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夏聚丰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05957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聚丰稳健目标
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夏聚丰稳健
目标风险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限制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起始 2021年11月29日
限制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 日
因说明 限制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的原 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因说明 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
性。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华夏聚丰混合(FOF)A 华夏聚丰混合(FOF)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5957 005958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限制申 是 是
购及定期定额申购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29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