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10-15
华夏新兴消费混合A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欧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0月15日起在太平洋证券、海通证券、中欧财富办理 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一)太平洋证券上线基金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新兴消费混合A 005888华夏新兴消费混合C 005889 (二)海通证券上线基金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饲料豆粕期货ETF联接A 007937华夏饲料豆粕期货ETF联接C 007938 (三)中欧财富上线基金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科技成长股票006868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 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以其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太平洋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97; 太平洋证券网站:www.tpyzq.com; (二)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三)中欧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中欧财富网站:www.qiangungun.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