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裕利混合发起式: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9-02-28
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2 月 2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裕利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8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裕利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3 月 4 日
1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
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
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机构的
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
额及交易级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
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
额的 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
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
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2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直销养老金客户与
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
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
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直销养老金客
户,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45%
直销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200万元 0.30%
适用申购费率
200万元≤M<500万元 0.18%
M≥500万元 按笔固定收取,1000 元/笔
除前述直销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
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普通客户适用申购费率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2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按笔固定收取,1000 元/笔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的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
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
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
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大于等于 30 天但少于 90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天但少于 180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180 天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的长短分档,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Y<7 天 1.50%
7 天≤Y<30 天 0.75%
4
30 天≤Y<365 天 0.50%
365 天≤Y<730 天 0.25%
Y≥730 天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
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
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
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
计算(计算公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司网站
《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收费)、银华
5
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 级基金份额
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180025;C 类:180026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180033)、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0194)、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
金代码:000286)、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0604;B 类:000605)、
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F 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6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23)、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860)、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04)、银华中国
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6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31)、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
代码:001264)、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80)、
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89)、银华稳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303)、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8)、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9)、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001808)、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954)、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银华大数
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合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6)、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002307)、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91)、银华远
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003062;C 类 003063)、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基金代码:003397)、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97)、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814;C 类:003815)、银
华上证 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817;C 类:003818)、银华中
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932,C 类:003933)、银华
中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934,C 类:003935)、
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40)、银华中债-
10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3987;C 类:
003988)、银华中债-5 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989;C 类:003990)、银华中债 AAA 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995;C 类:003996),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87)、
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4839)、银华智能汽车量
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5033;C 类:005034)、银华信息
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5035;C 类:005036)、银
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5037;C 类:
005038)、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06)、银华中证全
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2)、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9)、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5235;C 类:005236)、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5237;C 类:005238)、银华文体娱乐量
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5239;C 类:005240)、银华估值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005251)、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 类:005260;C 类:005261)、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005286)、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5447)、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463;C:
005464)、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98)、银华中小市值量化
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5515、C 类:005516)、银华混改红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19)、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33)、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7
码:005543)、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4)、银华可转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71)、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5794)、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代码:006119)、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02)、银华
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48)、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A:006496;C:006497)、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006645)、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907;
C:006908)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
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办理 1 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
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
则》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
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
业务。
7、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
于人民币 10 元(含 10 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各参加活动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2 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
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8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
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
9
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
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1.3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
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
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10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
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
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账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
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
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
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
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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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
金份额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
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
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
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
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
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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