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11-04
银华可转债债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财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5日起,增加财达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是否开 是否开 是否开通定 是否开通 编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通申购 通赎回 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 1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61810 是 是 是 否 金(LOF) 2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000286 是 是 是 是 基金A类基金份额 3 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771 是 是 是 是 4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180031 是 是 是 是 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客服电话 95363(河北省内); 网址 http://www.s10000.com 0311-9536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 www.yhfund.com.cn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财达证券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与上述基金规定保持一致。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