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短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期)
2018-12-28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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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重要提示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
1月18日证监许可[2018]161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
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
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
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
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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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其中
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期)进行了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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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楼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楼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 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0755- 22623179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0%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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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1971 年生。曾任 R.J.Michalski Inc.(美国)养老
金咨询分析员、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助理精算师、Swiss Re (美国)
精算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香港)精算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生,董事,硕士,1948 年生,新加坡。曾任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师;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BS 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执行顾
问, 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1983 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现任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
管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1961 年生,加拿大籍。曾任职于澳新银行、
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11 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任大华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数码通电讯集
团有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1964 年生,新加坡。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
政府投资公司“特别投资部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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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5 年生。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华南液
化气船务公司远洋三副、二副、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任总公司办公室
法律室主任、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高级法律顾问、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总
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总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广东海信现代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1965 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
师、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
业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
长。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63 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
协会副秘书长。
潘汉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49 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
助理经理、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现任彩
日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
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生,监事长,硕士,1967 年生。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营
业部柜员、副主任、支行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
行部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广东
南粤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
州分行筹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总经理;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1975 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旗下
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
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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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1979 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1985 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
员、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
核岗。
(3)公司高管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
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
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9 年生。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进出口副
科长、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
理、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1969 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
中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1976 年生,毕业于谢菲尔德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任海赛宁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市场代表、新加坡华侨银行产
品经理、渣打银行产品主管、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总行审计
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1969 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
助理,龙华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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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
部高级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段玮婧女士,中山大学硕士。曾担任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
2016 年 9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组投资经理。
2017 年 1 月起担任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7-01-05 至今)、平安金管家
货币市场基金(2017-01-05 至今)、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2018-01-19 至今)、平安合瑞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2018-03-26 至今)、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04-26 至今)、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5-16 至今)、平
安合慧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06-20 至今)、平安合
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07-16 至今)、平安鑫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9-26 至今)基金经理。
张文平先生,南京大学硕士。先后担任毕马威(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南
京分公司审计一部审计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2018 年 3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
理,同时担任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8-10 至今)、平安惠金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8-10 至今)、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8-08-10 至今)、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9-20 至
今)、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09-20 至今)、平安合颖定期
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10-17 至今)、平安惠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10-29 至今)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肖宇鹏先生,权益投资中心投资
董事总经理李化松先生,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 先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张晓泉先生、基金经理黄维
先生。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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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化松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
济研究所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平安基金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 先生,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后。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花旗
集团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瑞士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德意志银行战略
科技部量化服务负责人。2014 年 10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
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现任平安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泉先生,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总监助理。2017 年 10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中心研
究执行总经理。
黄维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硕士,2010 年 7 月起先后任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于 2016 年 5 月
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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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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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承担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反洗
钱控制措施,对其自身客户开展反洗钱尽职调查等管控工作,确保所管理的资
金来源合法,资金管理及投资使用不涉及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涉
及被联合国、美国、欧盟、英国、中国公安部等制裁规则制裁的人员或行为等。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与基金托管人共
享本业务项下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相关情况;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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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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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
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
后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
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
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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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
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
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
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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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
上适当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
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
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制度、业绩评估
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
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个层面是业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
务各个细节、流程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
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
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
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
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
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
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
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
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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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
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
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
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
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
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
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
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
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
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
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
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机构认可。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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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
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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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
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
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
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679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 642 只,QDII 基金 37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
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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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
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
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
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
“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国
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
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
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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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楼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联系电话:010-66592194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465
网址:www.boc.cn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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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bank.pingan.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代理 A/C 类)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李鸿岩
联系电话:010-66107913
网址:www.icbc.com.cn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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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客服电话:95561
传真:021-62569070/62569187
网址:www.cib.com.cn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网址:www.ewww.com.cn
9)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721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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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dtsbc.com.cn
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1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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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法定代表人: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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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毛林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3953168
传真:0471-397954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邮政编码:230081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1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89
传真:029-81887060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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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联系人:杨一新
电话:021-50206003
传真:021-50206001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站 http://www.msftec.com
2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021-653700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25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2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岑妹妹
电话:027-87617017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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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城大厦 1115、1116 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项晶晶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 -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2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陈姗
联系电话:021-80108643
客服电话:967777
传真:0571-87902090
27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网址:www.stocke.com.cn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117
客服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zts.com.cn
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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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9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7)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 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0 层西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联系人:郭东彤
电话:0755-82830333-115
传真:0755-25170807
网址:ww.wanhesec.com
3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4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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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9、10、1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9、10、11 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联系人: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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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0475630
客服电话:95511 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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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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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 座 36、3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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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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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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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联系电话: 010-85870662
传真: 010-592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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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39 号第一上海中心 C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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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新华社三工作区 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徐英
电话:010-59336539
传真:010-593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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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32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联系人:孙朝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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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5-52313068
客服电话:400-828-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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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客服电话:4006-8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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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11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宋楠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5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7 层 05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黄鹏
电话:021-33355333
传真:021-63353736
33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客服电话:400-87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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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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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 刘明军
电话:0755-86013388-77386
客服:95017(拨通后转 1 转 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5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周研
客服:95319
网址:www.jsbchina.com
二、基金登记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楼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楼
34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联系人:陈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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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平安大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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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重点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
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含)的债券资产,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
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可以调整
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为保持本基金明显的收益风险特征,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远期利率水平、市场短期资金流向、央行公开市场操
作力度、货币供应量变动等)、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申购赎回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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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流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同时,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
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
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
在目标久期的执行过程中,将特别注意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类属资
产配置的管理,以使得组合的各种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
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主要决策依据包括未
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研究和预测,利差变动情况、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
况和流动性情况等。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
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面上,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信用水平,在判断
各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将
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易所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
结合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信用等级和流动性特点,在目标久期管理的基础
上,运用修正的均值-方差等模型,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
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同时,本基金针对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在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
景气度的情况,通过分散化投资和行业预判进行,具体表现为:1)分散化投资:
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
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
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
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
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4、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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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收益率情况,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择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品种,
构建具体的个券组合。
1)信用债投资策略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
级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
资价值,加强对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的投资,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
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密切关
注两个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回购操作的套利机
会。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
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
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罗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估其内在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
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获得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
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
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现金头寸管理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主要用途
包括:支付潜在赎回金额、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的需求、支付交易
费用。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
段。具体采用手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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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控制现金头寸:根据对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和相关费用提留
的预判,结合标的指数走势和成份股流动性进行合理的现金留存,最大限度降
低现金的持有比例;
(2)提升现金头寸收益:在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通过现金
权益化的方式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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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2)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1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3)、(14)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
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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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
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
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
定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争取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
基准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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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637,535,418.64 97.06
其中:债券 8,652,794,556.80 87.14
资产支持证券 984,740,861.84 9.92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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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799,393.79 0.08
8 其他资产 284,530,929.20 2.87
9 合计 9,929,865,741.63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号
1 国家债券 69,062,000.00 0.9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2,197,000.00 5.3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2,197,000.00 5.30
4 企业债券 276,733,556.80 3.7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447,182,000.00 60.12
6 中期票据 2,394,520,000.00 32.3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073,100,000.00 14.51
9 其他 - -
10 合计 8,652,794,556.80 116.98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占基金资产净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号 值比例(%)
18 浦发银行
1 111809289 4,000,000 393,520,000.00 5.32
CD289
18 鲁能源
2 101800944 2,100,000 212,814,000.00 2.88
MTN001
18 江苏银行
3 111814184 2,000,000 194,720,000.00 2.63
CD184
4 101560062 15 芜湖建投 1,600,000 161,312,000.00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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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N001
15 阳泉股
5 101563012 1,500,000 151,830,000.00 2.05
MTN001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146566 借呗 37A1 1,600,000 161,876,228.76 2.19
2 146671 花呗 44A1 1,100,000 111,301,884.93 1.50
3 146560 花呗 40A1 1,000,000 101,146,753.41 1.37
4 146674 花呗 45A1 800,000 80,979,430.15 1.09
5 146650 借呗 42A1 700,000 70,785,963.02 0.96
6 146732 17 花 04A1 500,000 50,646,232.88 0.68
7 146712 借呗 45A1 500,000 50,632,520.55 0.68
8 146668 花呗 43A1 500,000 50,589,479.45 0.68
9 146578 花呗 41A1 500,000 50,585,280.82 0.68
10 146572 借呗 39A1 500,000 50,576,164.38 0.68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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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银监会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做出银监罚决字〔2018〕4 号处罚决定,由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反如下事实:(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
经营规则;(二)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三)通过基础资产
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四)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
超监管要求;(五)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六)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
(七)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八)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
(九)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十)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
增存款;(十一)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十二)对代理收付资金
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十三)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
风险资产;(十四)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十五)修改总
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十六)为非保本理财产
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十七)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十八)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
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十九)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根
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罚款 584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927 万元,罚没合计 5855.927 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公司 2018 年中报披露净资产 4474.19 亿
元,罚没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值较小,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暂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预计
公司未来业务将更加规范。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名称 金额(元)
号
1 存出保证金 7,642.2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7,109,2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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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购款 107,414,076.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4,530,929.20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8 年 5 月 16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短债 A
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较
份额净
值增长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值增长 ①-③ ②-④
率标准 收益率 率标准差
率①
差② ③ ④
2018.5.16-2018.6.30 0.65% 0.02% 0.19% 0.00% 0.46% 0.02%
2018.7.1-2018.9.30 1.66% 0.03% 0.38% 0.00% 1.28% 0.03%
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 2.32% 0.03% 0.57% 0.00% 1.75% 0.03%
平安短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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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较
份额净
值增长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值增长 ①-③ ②-④
率标准 收益率 率标准差
率①
差② ③ ④
2018.5.16-2018.6.30 0.63% 0.02% 0.19% 0.00% 0.44% 0.02%
2018.7.1-2018.9.30 1.64% 0.03% 0.38% 0.00% 1.26% 0.03%
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 2.28% 0.03% 0.57% 0.00% 1.71% 0.03%
平安短债 E
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较
份额净
值增长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值增长 ①-③ ②-④
率标准 收益率 率标准差
率①
差② ③ ④
2018.5.16-2018.6.30 0.62% 0.02% 0.19% 0.00% 0.43% 0.02%
2018.7.1-2018.9.30 1.59% 0.03% 0.38% 0.00% 1.21% 0.03%
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 2.22% 0.03% 0.57% 0.00% 1.65% 0.03%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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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
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
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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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 C 类、E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第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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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第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为
0.10%,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
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
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E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第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
误后,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
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
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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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
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
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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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同时,基金管理
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对以下主要服务内容进行增
加或变更。
一、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
客户持有指定银行的账户,通过平安基金官网交易平台,可以实现在线开
户交易。
平安基金网址:www.fund.pingan.com
二、资料的寄送服务
1、基金管理人在未收到客户关于需要寄送纸质对账单的明确表示下,将发
送电子对账单。客户可根据个人需要,通过平安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平安客服邮
箱定制纸质对账单寄送服务。客户无需额外承担纸质或电子对账单的服务费用
2、如果客户选择纸质对账单,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邮寄方式提供资料。但
由于非基金管理人可控的原因邮寄资料可能无法送达,对此本基金管理人不做
任何承诺和保证。基金管理人也不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
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于交易对账单记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请务
必预留正确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
3、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
显示原发送内容。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基金管理人也无法完全保
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平安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
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
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
信息资料。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
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
人投资者开通)。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
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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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络在线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登录平安基金网站,
可享有账户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对账单寄送方式或频率设置、修改查询密码
等多项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网站亦提供基金公告、投资资讯、理财刊物、基金常识等各种
信息供投资人查询。
公司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服邮箱:fundservice@pingan.com.cn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 7×24 小时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
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 9:00-17:00 为投资人提供服务,投资
人可以通过该客服中心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信息定制和资料
修改等专项服务。
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六、投诉受理
投资人可以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电子
邮件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提所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
诉,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
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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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
处罚。
(三)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11月15日发布的公告:
1、2018年5月17日,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2018年5月17日,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
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2018年5月29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公告;
4、2018年6月6日,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托管协议的公告;
5、2018年6月8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6、2018年6月13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公告;
7、2018年6月19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8、2018年6月23日,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
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9、2018年7月4日,关于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安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10、2018年7月6日,关于新增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11、2018年7月10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8年7月19日,关于新增蚂蚁(杭州)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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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13、2018年7月20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14、2018年7月23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15、2018年7月23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16、2018年7月31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安证券、世纪证券为销售机
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2018年8月1日,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
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8、2018年8月9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19、2018年8月13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0、2018年8月13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公告;
21、2018年8月14日,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
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2、2018年8月14日,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3、2018年8月17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4、2018年8月20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5、2018年9月1日,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
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6、2018年9月4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7、2018年9月5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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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8、2018年9月6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9、2018年9月21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30、2018年10月8日,关于新增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安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31、2018年10月16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32、2018年10月18日,关于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平安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33、2018年10月26日,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34、2018年10月31日,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销
售机构的公告;
35、2018年11月2日,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股权及法定名
称变更事宜的公告;
36、2018年11月7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7、2018年11月12日,关于新增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安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
告;
38、2018年11月14日,关于新增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告;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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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期)
第十二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布的《平安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8、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9、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10、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1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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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根据最新资料,新增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3、根据最新情况,新增了“第二十三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
明”。
14、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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