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04-23
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A
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 光人寿”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4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阳光人寿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以下简称“定投” )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阳光人寿开通定投业务: 产品简称 产品代码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E 008922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C 011020财通资管优选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009774二、开通旗下下述基金的相互基金转换业务: 产品简称 产品代码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A 003479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B 003480 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A 007915 财通资管鸿福短债债券C 007916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A 006360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C 006361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A 006799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C 006800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E 008922 财通资管鸿达债券A 005307 财通资管鸿达债券C 005308 财通资管鸿达债券E 005882 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A 005682 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C 011020 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 005680 财通资管行业精选混合 008277 财通资管价值发现混合 008276 财通资管鑫逸混合A 004888 财通资管鑫逸混合C 004889 财通资管鑫锐混合A 004900 财通资管鑫锐混合C 004901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 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 式基金是否开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 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 ,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 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 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 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 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 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T+2 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 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 序进行受理。 8、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 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 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 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 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 [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转入 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 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阳光人寿办理定投业务的费率适用于申购费率,基金定投起点金额与申购一致。 2、投资者在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基金定投和转换等基金投资事务,参加阳光人寿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办 理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请遵循其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 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六、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及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life.sinosig.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七、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购买货币 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 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 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