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陆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7-22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联接(QDII)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增加陆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 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9 年 7 月 22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陆基金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 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陆基金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陆基金的 规定为准。 编号 基金 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 1 004742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C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2 004743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C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3 004744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C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4 004746 易方达 50 指数基金 C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5 005675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6 005676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 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7 006263 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基金(LOF)C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8 006704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9 006705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C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10 007339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基金联接基金 C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11 161130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二、关于本公司在陆基金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陆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 100 元。陆基金将 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 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陆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陆基金的相 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 在 T+1 工作日(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 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 数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为 T+2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 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 基金(LOF)人民币基金份额为 T+3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陆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陆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 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陆基金最新规定 为准。 2.陆基金暂不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陆基金今后如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陆基金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陆基金。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陆基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