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量化成长灵活:2020年第4季度报告
2021-01-21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混合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616 交易代码 005616 前端交易代码 0056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242,295.75 份 运用量化投资策略持续挖掘具有良好成长性和收益 投资目标 特征的投资标的,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回报。 本基金结合我国宏观经济因素、市场估值因素、政策 因素、证券市场行情因素等分析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 投资策略 和收益风险水平,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 固定收益类资产等大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基于 量化模型在权益类资产内部对不同风格的股票资产 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0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56,070.82 2.本期利润 -69,265.3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8,488,559.7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074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0.20% 1.10% 2.20% 0.69% -2.40% 0.41% 过去六个月 6.57% 1.39% 4.99% 0.85% 1.58% 0.54% 过去一年 25.94% 1.52% 12.91% 0.95% 13.03% 0.57% 自基金合同 40.74% 1.27% 6.67% 0.92% 34.07% 0.3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 本基金基 理,华威大学经济与 金经理、 国际金融经济学 硕 盛泽(先生) 量化投资 2018 年 8 月 - 5 年 士,5 年投资从业经 部总经理 13 日 历。曾任德邦基金管 助理 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 部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职位。2018 年 7 月加盟本基金管 理 人,曾任东方启明量 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现 任东方量化成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 理、东方鼎新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量 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 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 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市场风格整体延续分化的格局,其中沪深 300 上涨 13.60%、中证 500 上涨 2.82%、 创业板上涨 15.21%、中证 1000 上涨 0.44%,大市值龙头公司较小市值表现更为亮眼。与此同时,风格集中度趋势也在不断加强。以中信一级行业为例,电力新能源、有色、食品饮料、汽车和家电涨幅均超过 20%,而大金融和地产收益为负,全行业平均涨幅 6%,中位数约 4%。纵观全年来看,市场风格主要围绕科技、医药、新能源、食品饮料等风格当中频繁变换,而白酒子行业始终表现强势,个股表现非常出众。宏观方面,截止到第四季度,整体复工复产水平已经趋于正常,然而行业分化依然较为明显。电子、医药等高景气度行业随着订单需求的作用下,整体产能恢复速度显著提升,然而高度依赖出口的行业依然受全球疫情影响拖累明显,如纺织服装等。企业大小分化也在逐步加剧,行业头部企业在各个环节的高效能力普遍强于中小企业,盈利能力及成本控制也较为确定。分化加剧是第四季度的主旋律,尤其新能源风格的个股表现最为强势,随着国家碳排放新规以及海外特斯拉等事件的催化下,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都得到资金的集中性追捧。在这个分化的格局当中,我们也能清晰的看到,龙头公司具备的优质特点也是机构追捧的核心要素之一。在疫情的打击下,核心资产依然维持着高景气度,其行业格局愈发清晰、同时兼具 ROE 相对稳定且具备强劲自由现金流的能力。价值与成长的风格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冲突,成长的核心在于对企业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信心和一致预期。尤其在流动性扩张、利率水平不断下行的宏观背景 下,核心资产的估值重塑也是造成市场分化的原因之一。因此未来我们依然坚定以基本面为出发,通过量化模型精选高质量高成长的个股来做出超额收益贡献。此外,我们也将积极追踪市场风格的偏离及预期中可能发生的切换,严格控制产品在单一风格上的风格暴露,优化风险与收益的性价比。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2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为 2.20%,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2.4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影响,本基金存在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已将此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并拟采取持续营销、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措施。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6,481,404.51 91.87 其中:股票 26,481,404.51 91.8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28,148.23 8.08 8 其他资产 15,538.12 0.05 9 合计 28,825,090.8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13,913.00 3.21 C 制造业 16,998,770.53 59.6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899,107.00 3.16 业 E 建筑业 966,512.00 3.39 F 批发和零售业 900,851.00 3.1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9,672.00 0.6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43,111.18 6.82 J 金融业 2,112,538.80 7.42 K 房地产业 869,608.00 3.0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0,392.00 0.6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4,044.00 1.6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2,885.00 0.15 S 综合 - - 合计 26,481,404.51 92.95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563 法拉电子 6,600 709,830.00 2.49 2 300726 宏达电子 9,100 658,385.00 2.31 3 600132 重庆啤酒 5,400 642,546.00 2.26 4 601615 明阳智能 33,700 639,626.00 2.25 5 000039 中集集团 40,800 611,592.00 2.15 6 600845 宝信软件 8,700 600,126.00 2.11 7 601390 中国中铁 113,800 599,726.00 2.11 8 002324 普利特 33,400 565,796.00 1.99 9 300604 长川科技 18,700 563,431.00 1.98 10 600507 方大特钢 81,000 562,140.00 1.97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所持有的普利特(002324.SZ)于 2020-11-05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主要违法事实: (一) 2019 年 7 月 17 日, 公司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1,437 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 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公司直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才通过临时报告予以披露。 2019 年 11 月 6 日, 公司收到专项扶持资金 984.7 万元, 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公 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0 年 3 月 21 日才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予 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二)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 2019 年浙江省重点排 污单位。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均未披露相关环境保护信息。控股子公司 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 2020 年上海市、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未披 露相关环境保护信息,直至 2020 年 9 月 19 日才披露更新后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对相关环 境保护信息进行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7〕 17 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7〕 18 号)第 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十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 本基金所持有的方大特钢(600507.SH)公司及公司高管詹柏丹于 2020-11-18 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监管关注。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18 年 8 月 18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大特钢或公司)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并于当年 9 月 20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回报规划》第三条对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 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但 2018 年至 2020 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安排需求等因素,区分具体分红政策,但任一分红政策的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 比例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未按照其前期公告的《股东回报规划》,向投资者披露说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重大资金安排需求,以确定公司当年度所选择的对应分红政策,且最终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方案 未达到《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最低占比 20%的要求。经监管督促,公司在 3 月 11 日的补充公 告中称,不分红的原因为企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企业内外形势、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披露事项与《股东回报规划》不符,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另经查明,公司同时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下简称《分红指引》)的要求,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未进行现金分红原因予以说明,也未单独编制相应的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3 条、第 2.7 条、第 11.4.1 条和《现金分红 指引》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詹柏丹作为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其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3.1.4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以上事项不会对各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员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或者量化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风险控制。 本基金投资上述公司主要基于以下原因:该基金基于基本面进行选股,选择盈利增速较高、基本面向好、估值较低等符合选股标准的股票进行分散投资。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653.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2.75 5 应收申购款 1,621.4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538.12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678,777.0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99,838.9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836,320.2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242,295.75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