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2-08-19
摩根创新商业模式混合
关于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管理的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并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本基金自2022年8月19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本次新增C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30日以内 0.5% 30日以上(含)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可见附件(《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重要提示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相关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改自2022年8月19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 附件:《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上投摩根创新商业模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第 二 部 无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 分 释义 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基金份额的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第 三 部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分 基金 本基金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的 基 本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 情况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 类别、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 六 部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分 基金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 份 额 的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申 购 与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赎回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码,并分别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额除以当日该类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 七 部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分 基金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合 同 当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事 人 及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权 利 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务 ……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 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部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分 基金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当出现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 份 额 持 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 人 大 有人大会: …… 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服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 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 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务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约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 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 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 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 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 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 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第 十 四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部分 基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 金 资 产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 估值 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家另有规定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 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额净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部分 基 无 3、销售服务费; 金 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与税收 …… …… 无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 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 等。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和 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托管费或调高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 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 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 十 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部分 基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金 的 收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 投资者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益 与 分 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 配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金分红;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 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 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务规则》执行。 第 十 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部分 基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金 的 信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息披露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 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 零点五; 分之零点五; 24、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电子确认。 注:“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章节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