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红利精选混合:2022年第4季度报告
2023-01-20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5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3,092,631.10 份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息率较高、分红稳定的优质上市公
投资目标 司,通过上市公司的高比例分红收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
股票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
来额外的风险。在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
投资策略
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
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
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产配
置模型、基于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置模型等经济模型,
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
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对于红利型股票,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
方法进行投资。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风险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A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521 01497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232,952,728.73 份 139,902.37 份
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A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5,123,152.21 -25,620.22
2.本期利润 10,436,511.55 8,665.9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50 0.043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7,504,489.57 154,053.7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54 1.101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
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4月27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A: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4.26% 1.15% 3.85% 0.93% 0.41% 0.22%
过去六个月 -14.39% 1.11% -2.41% 0.89% -11.98% 0.22%
过去一年 -24.84% 1.38% -2.78% 1.05% -22.06% 0.33%
过去三年 10.62% 1.36% 2.05% 0.96% 8.57% 0.40%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16.13% 1.32% -6.32% 0.94% 22.45% 0.38%
生效起至今
2、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C: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4.10% 1.15% 3.85% 0.93% 0.25% 0.22%
过去六个月 -14.64% 1.11% -2.41% 0.89% -12.23% 0.22%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2.90% 1.19% 1.33% 0.88% -4.23% 0.31%
生效起至今
注: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4月27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A:
2.华安红利精选混合 C:
注: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22 年
银行、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上海银
行从事信贷员、交易员及风险管
理。2004 年 10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发展部研究
员,现任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2013 年 6 月起担任华安策略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同时担
任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同时担
任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
本基金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的基金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同
杨明 经理、 2018-01-19 - 22 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研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0
究部高 月至 2019 年 8 月,同时担任华安
级总监 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
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同时担任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0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1 年 3 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聚恒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 产品类型 产品数量(只) 资产净值(元) 任职时间
杨明 公募基金 4.00 9,871,846,769.97 2013-06-05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1.00 124,665,231.88 2022-03-09
其他组合 - - -
合计 5.00 9,996,512,001.85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
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2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第四季度防疫政策从“动态清零”快速调整到“乙类乙管”。由此,中国经济短期内经历了两次巨大的冲击:首先是严格封控带来的冲击,然后是疫情快速扩散带来的巨大冲击。每一次冲击都导致消费大幅回落、房地产销售低迷、企业投资也走向疲弱。
但是两次冲击的意义完全不同。前者仅意味着经济被封闭,后者则意味着即将迎来真正的重启。这种性质的差异导致市场的反应也不同:对于封控的加剧,投资者信心下降、股市大跌;对于疫情扩散的冲击,投资者能够跨越眼前波折展望未来,股市展现了良好的韧性。
面对上述不同性质的冲击,本基金在报告期内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封控为主的阶段降低了仓位,在放开的阶段则维持高仓位。结构上基本保持均衡配置:周期类重点配置了银行、地产以及煤炭;消费类重点配置了白酒、家电、运动鞋服、医药、社会服务和梯媒广告;成长类重点配
置了电子、软件、机械。各配置方向上均以公司质地优秀、股票估值合理的品种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105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6%;
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1012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
为 3.8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中国还在走向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过程中,经济和社会仍在经受巨大的冲击,但我们对未来持乐观态度。根据国内外医疗届对新冠的研究,根据国外放松后的经验,我们认为大概率中国能够顺利走向与病毒共存、常态化防控。短期冲击之后,中国经济将深蹲起跳,供求两方面都会较快复苏,过去被压抑的需求将重新释放。
“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安排,指明了后疫情时代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与具体措施。实现常态化防控后,中国经济在政策引导和扶持下,将重新回到高质量发展轨道上。
在紧密跟踪疫情形势的基础上,我们将相对忽略短期下行冲击,聚焦中长期发展主题。我们认为中国还有很大的发展机会与发展空间,特别在优质高端消费、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业、医疗服务等领域。正如上个季度报告所言:“我们认为面对巨大的世界变局,未来的关键还是看中国自身的状态,看政府如何在防疫与发展经济之间动态求得最优解。对此我们保持乐观态度,并基于此继续聚焦于寻找估值合理的高质量成长公司,兼顾高质量的高股息公司,继续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风险有效控制基础上的良好长期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1 权益投资 237,576,159.22 90.64
其中:股票 237,576,159.22 90.64
2 固定收益投资 5,554,960.42 2.12
其中:债券 5,554,960.42 2.1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442,275.31 6.65
7 其他各项资产 1,527,712.02 0.58
8 合计 262,101,106.97 100.00
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61,470,169.59人民币,占期末净值比例23.86%。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4,954,745.00 1.92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107,206,107.00 41.6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71,530.00 0.92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940,550.40 4.2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32,446.45 1.06
J 金融业 16,003,223.38 6.21
K 房地产业 11,282,217.00 4.3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519,500.00 7.9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5,670.40 0.0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6,105,989.63 68.35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23,042,288.22 8.94
医疗保健 21,002,398.98 8.15
信息技术 11,932,765.16 4.63
房地产 5,492,717.23 2.13
合计 61,470,169.59 23.86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002027 分众传媒 2,282,500 15,247,100.00 5.92
2 02269 药明生物 243,500 13,018,048.01 5.05
3 03690 美团-W 79,400 12,390,708.96 4.81
4 00268 金蝶国际 798,000 11,932,765.16 4.63
5 002142 宁波银行 328,200 10,650,090.00 4.13
6 002138 顺络电子 395,300 10,348,954.00 4.02
7 002180 纳思达 193,075 10,018,661.75 3.89
8 300408 三环集团 325,905 10,008,542.55 3.88
9 300760 迈瑞医疗 28,500 9,005,145.00 3.49
10 603338 浙江鼎力 182,200 8,718,270.00 3.38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41,749.32 1.9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13,211.10 0.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13,211.10 0.2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554,960.42 2.1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019663 21 国债 15 50,000 5,041,749.32 1.96
2 018008 国开 1802 5,000 513,211.10 0.2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以及套期保值的类型(多头套期保值或空头套期保值),并根据权益类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权益类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22 年 4 月 11 日,宁波银行因代理保险销售不规范,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
30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 年 4 月 11 日,宁波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
地产领域、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非标投资业务资金支用审核不到位、房地产贷款授信管理不到位,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28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20 万元的行政
处罚。2022 年 4 月 21 日,宁波银行因薪酬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事项,
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35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70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 5 月 27 日,宁波银行因非标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理财业务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事项,被宁
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44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90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 年 9
月 8 日,宁波银行因柜面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60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 年 3 月 21 日,国家开发银行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未报
送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等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罚决字〔2022〕8 号)给予罚款 440 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8,601.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319,360.2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79,750.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27,712.02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A 华安红利精选混合C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8,757,007.59 248,753.7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4,370,932.58 28,347.8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175,211.44 137,199.2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2,952,728.73 139,902.37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