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3-18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人寿”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3月18日起在中国人
寿、华宝证券、宁波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新增上线代销机构 开通业务类型
华夏核心科技 个月定开混合
6 A 010106
中国人寿 申购 赎回 转换业务
、 、
华夏核心科技 个月定开混合
6 C 010107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 005213
华宝证券 申购 赎回 转换业务
、 、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005214
申购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申
、 、 、
华夏稳盛混合 宁波银行
005450
购业务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
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
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
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19;
中国人寿网站:www.e-chinalife.com;
(二)华宝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华宝证券网站:www.cnhbstock.com;
(三)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宁波银行网站:www.nbcb.cn;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核心科技6个月定开混合、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采取在封闭期
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该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
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
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