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5-06
华夏行业龙头混合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 )签署的 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5月6日起在青岛农商银行、中银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一)青岛农商银行新增上线基金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前端) 000011 华夏稳盛混合 005450 华夏军工安全混合 002251 华夏行业龙头混合 005449 华夏潜龙精选股票 005826 (二)中银证券新增上线基金明细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华夏鼎利债券A 002459 华夏鼎利债券C 002460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 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 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青岛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668(全国)、96668(青岛); 青岛农商银行网站:www.qrcb.com.cn; (二)中银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中银证券网站:www.bocichina.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 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