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鸿达纯债: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2019-07-22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07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鸿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3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07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07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鸿达债券 A 财通资管鸿达债券 C 财通资管鸿达债券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307 005308 00588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是 是 是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
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
(2)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
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
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基金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
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 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及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
产品简称 产品代码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 C 006800
财通资管鸿运中短债债券 A 006799
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债券 C 006543
财通资管鸿利中短债债券 A 006542
财通资管鑫锐混合 C 004901
财通资管鑫锐混合 A 004900
财通资管鑫逸混合 A 004888
财通资管鑫逸混合 C 004889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 A 006360
财通资管鸿益中短债债券 C 006361
财通资管消费精选混合 005682
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 005680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 003479
2、办理机构: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
3、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
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
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
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6、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
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
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 T+2 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
分基金份额。
7、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
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8、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
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9、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
行受理。
10、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
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1、本基金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开通的转换业务只针对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将另
行公告。
(2)本公告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业务公告及相关基金的法律文件。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 2019 年 1 月 3 日《证券日报》上的《财通资管鸿达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
其更新和相关业务公告。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热线:95336、公司
网址:www.ctzg.com。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