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9-03-0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 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
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
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
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3 月 4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采用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
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免长途话费)
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