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宜: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12月)
2019-12-12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 年 12 月)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5 月 3 日证监许可【2017】633 号文注册。本基金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
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估值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
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
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
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提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
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5-1-1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作出的相应修订;
其余所载内容截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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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88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孟晓君
联系电话:021-68985199
股权结构: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51%
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罗凯先生,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
产业集团投资发展处。2007 年 7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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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渠道经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
市场总监、副总经理。
薛嘉麟先生,董事,华中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北京邮电大学工学硕士。现
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曾任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贝尔实验室高
级研究员,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总监、副总裁、总裁,北京通软
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通关网首席运营官,启迪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总经理,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
务总监、副总裁。
唐宁先生,董事,美国 The University of the South 经济学学士。现任宜信
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创资本(CGC)董事长,
宜信(香港)控股董事长,富安易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喆颢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美国 DLJ 投资银行部(DLJ Investment
Bank)投资分析师,亚信(Asia Info)战略投资部总监。
侯琳女士,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现任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尚筱女士,董事,河海大学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宜
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上海博而思企业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咨询顾问、上海安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陈达飞先生,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University of Minnesota
Law School 硕士。现任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岚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国巴黎商学院(Paris School of
Business)及美国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访问学者。现任北京德
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创始合伙人等职务。
许亮先生,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文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哈佛商学院 MBA。
现任合一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新财知社董事长,曾任北京清华永新信息
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分析师、战略项
目经理,鼎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助理副总裁,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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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集团副总
裁、光影工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大伟先生,监事,西安交通大学学士,国防科技大学硕士,清华大学硕
士。现任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北京军区自动化
站主任,北京市天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宜信汇才商务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渠道总监。
薛雯女士,监事,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现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曾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运
营中心投资经理、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奕先生,监事,北京广播学院(现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学士,清华
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现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清华
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赛尔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培训部总监、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刘静女士,监事,清华大学本科毕业。现任职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曾任职于清华校友总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罗凯先生,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产业集
团投资发展处。2007 年 7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区渠道
经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市场总
监、副总经理。
陈培阳先生,督察长,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国立首尔大学国际通商硕士。
历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专员,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
核主管、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市场总监助理、FOHF 事业部副总监,利得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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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副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
等职务。
严亚锋先生,首席信息官,南京大学学士。曾任杭州金宏智软件有限公司
软件工程师、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开发部项目经理、上海华腾系统软件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项目经理、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11 年 7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信息技术项目经理、信息技术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倩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先后
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债券交易员。2016 年 6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
理职务,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起担任本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 5 日起任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6 月 11 日任诺德新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任诺德新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任诺
德新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任诺德天
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张倩女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顾钰先生,上海大学金融学硕士。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职于恒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职务。2015 年 11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研究员职务,自 2018 年 6 月 9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担任诺德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顾钰先生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罗凯先生、总经理助理郝旭东先生、投资总监朱红先生、研究
总监罗世锋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赵滔滔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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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基金注册或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要求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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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根据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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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0)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动;
(11)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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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1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资产的行为。
(5)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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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
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
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
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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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
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稽核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
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稽核风控部
稽核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稽核风控部
对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
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
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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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
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14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87,223,983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 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
室 4 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43 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
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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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于 2005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
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
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
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保险
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 6002 只,全行资
产托管规模达到 32682.04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
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
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
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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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
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
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
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
职权和能力。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
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专门设置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
息披露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
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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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021-68604888
传真:021-68985121
联系人:许晶晶
网址:www.nuode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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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或 9557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长网网址:www.95579.com
(3)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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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iyufund.com.cn
(6)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电话:400-888-0009
传真:021-68985090
联系人:武英娜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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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都晓燕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不同投资资产类别之间的灵活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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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
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为基础,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
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
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灵活资产配置,在市场上
涨阶段中,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降低权益类资产配
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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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
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在控制基金净值下行
波动风险的基础上,着重分析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
金在债券、股票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
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
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
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
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
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
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
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
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
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
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
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
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
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
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
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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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安全边际较
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
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
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 PE、PEG、PB、PS、EV/EBITDA 等);就估值
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
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金资产总体配置计划,债券资产投资组合的构建将通过“自上而
下”的过程,即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趋
势,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其次,在判断利率变动趋势时,全面分析宏观经
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债券市场政策趋势、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对
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然后,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使用“自下而上”的投资
策略,考虑债券的信用等级、期限、品种、流动性、交易市场等因素,依据收
益率曲线、久期、凸性等指标和相对价值分析研究建立以严格控制久期、控制
个券风险暴露度和控制信用风险暴露度为核心的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
种构成的债券资产投资组合,并动态实施对投资组合的管理调整,以获取超出
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4、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可转换债券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其内在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
值、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同时,由于市场的流动性因素影响,可转换债
券的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其内在价值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本基金将通过对
可转换债券内在价值的评估,选择投资价值相对低估的可转换债券。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信用风险
和提取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估值方法主要是以根据长期历史统计数据建
立的数量化模型为基础。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
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
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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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所以与传统的信用债券
相比,整体表现出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征。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将采取更为严谨的投资策略,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从多维度分析
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
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
7、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合约流动性好、
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
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
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30%。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
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
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
业绩评价基准。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
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
金运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严控下行风险,以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较高收益为
投资目标,因此选取“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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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
再适用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2 季度报告》,报告截至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数
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8,619,827.00 93.01
其中:股票 148,619,827.00 93.0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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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126,968.96 6.96
8 其他资产 39,803.30 0.02
9 合计 159,786,599.26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468,776.40 3.43
C 制造业 40,832,263.00 25.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D - -
业
E 建筑业 6,752,228.00 4.23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91,561.00 0.9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46,568.00 1.03
J 金融业 85,727,038.48 53.73
K 房地产业 4,118,328.12 2.5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40,360.00 1.4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42,704.00 0.1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8,619,827.00 93.14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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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01318 中国平安 146,400 12,972,504.00 8.13
2 600519 贵州茅台 12,800 12,595,200.00 7.89
3 600036 招商银行 286,700 10,315,466.00 6.47
4 601601 中国太保 172,600 6,301,626.00 3.95
5 601166 兴业银行 341,500 6,246,035.00 3.91
6 600887 伊利股份 166,400 5,559,424.00 3.48
7 600030 中信证券 218,000 5,190,580.00 3.25
8 600276 恒瑞医药 75,000 4,950,000.00 3.10
9 601328 交通银行 765,100 4,682,412.00 2.93
10 601628 中国人寿 163,089 4,618,680.48 2.8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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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
主体中,交通银行(601328)的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存在被监管公开处罚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认定公
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
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对公司合计处以 130 万元罚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认定公司(一)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
资产收益权;(二)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三)档案
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四)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
行存款规模;(五)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六)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
行表外理财资产;(七)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八)部分理财产品信
息披露不合规;(九)现场检查配合不力。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690
万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认定公司并购贷款
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对公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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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50 万元。
对交通银行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多项处罚旨在规范公司各项
业务,对上市公司长期经营和投资价值影响不大,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
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
主体中,中国人寿(601628)的发行主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存在被监管公开处罚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
认定公司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
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对公司合计处以 70 万元罚款。
对中国人寿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该项处罚针对事件主要发生
在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同时处罚力度对上市公司长期
经营和投资价值影响不大,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
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466.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54.30
5 应收申购款 31,882.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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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 合计 39,803.3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1.38% 1.78% 9.34% 0.45% 12.04% 1.33%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
月 12 日
(基金合同
-21.36% 0.94% -3.60% 0.40% -17.76% 0.54%
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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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生效,图示时间段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报告期结束资
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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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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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本基金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依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
订,更新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一、绪言”、“二、释义”、“三、基
金管理人”、“五、相关服务机构”、“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十五、基金的会计
与审计”、“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
金财产的清算”、“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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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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