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发起式: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10-31
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C
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 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将基金收益更大的让渡于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过慎重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调低银华稳健增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基金管理费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1.00%调低至 0.60%。相关费率调整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 生效。2019 年 11 月 1 日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按照 2019 年 10 月 31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二、对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 1 点的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支付日期 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支付日期 顺延。” (二)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之“(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的原表述为: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此次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及相应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的修订,已 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 应更新。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