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20-05-27
新华沪深300指数A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 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 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自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 基金除外)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国轩高科(代码:002074)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 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