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可转债债券:关于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17-12-25
国泰可转债债券
关于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9 月 18 日证监许可【2013】1192 号文核准以及 2017 年 8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17】1510 号文准予变 更注册后募集。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 为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18 年 1 月 22 日提前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本基金 2017 年 12 月 25 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含当日)起, 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同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货币基金赎回转认购”功能参与认购 本基金的业务截止时间提前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5:00。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 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 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