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可转债债券:关于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17-12-07
关于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9 月 18 日证监许可【2013】1192 号文核准以及 2017 年 8 月 17 日证监许可【2017】1510 号
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
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后的
募集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和《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相关基金的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
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