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20-07-07
国泰聚优价值混合A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以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 [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 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 2020年7月6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