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芯原股份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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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
定688自52210)2采5年用“9指月数3收日益起法,对”进本行公估司值旗。下该基股金票(复ET牌F后除,外本)公持司有将的综停合牌参股考票各芯项原相股关份影(响代因码素:
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1、本资公者可司通网过址以:ht下tp途://w径w了w.y解hf或un咨d.c询om详.c情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