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11-1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可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
    
    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 )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各自具体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上线代销机构及对应基金明细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销售机构
    
    华夏保守养老一年持有混合
    
    ( )
    
    010281 FOF
    
    华夏聚丰混合005957 (FOF)A
    
    华夏聚丰混合005958 (FOF)C
    
    华夏聚惠 华夏银行005218 FOF(A)
    
    华夏聚惠005219 FOF(C)
    
    华夏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
    
    ( )
    
    007652 FOF
    
    华夏养老 五年持有混合
    
    ( )
    
    011745 2055 FOF
    
    华夏能源革新股票 太平洋证券013188 C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
    
    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
    
    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
    
    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www.hxb.com.cn 9557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www.tpyzq.com 95397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
    
    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
    
    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