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聚惠FOF:关于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2017-10-1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聚惠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发
布的《华夏聚惠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华夏聚
惠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聚惠稳健
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17 年 9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7 年 10 月 16 日起,在上述机构办理本
基金的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财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36;
财通证券网站:www.ctsec.com;
(二)国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国海证券网站:www.ghzq.com.cn;
(三)南京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南京银行网站:www.njcb.com.cn;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