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10-13
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富荣福锦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20年9月5日起,至2020年10月11日
17:00止。
2020年10月12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
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
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79,221,215.86份,占权益
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1,836,568.12份的77.7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
和《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79,221,215.8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
《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35,000
公证费10,000
合计4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0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1、关于《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对《富荣福
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在公司官网上披露更新;
《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2、方案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修订后的《富荣
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正式实施日为2020年10月12日。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