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福锦混合: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9-07-09
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富荣
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
开了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19 年 6 月 7 日
起,至 2019 年 7 月 7 日 17:00 止。
2019 年 7 月 8 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
人所持份额共计 57,430,654.5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63,231,769.01 份的
90.83%,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富荣福锦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
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
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57,430,654.50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
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 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富荣福锦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
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5,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7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
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
1、 关于《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
案》,基金管理人已对《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荣福锦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在公司官网上披露更新;
《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2、 方案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调整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
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正式实施日为 2019 年 7 月 9 日。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原来的年费率 1.5%调整为年费率 0.6%,销售服务费率由原来的年
费率 0.5%调整为 0.1%;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