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鑫旺价值: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11-05
长安鑫旺价值混合A
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 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7年7月21日证监许可〔2017〕1338号文(《关于准予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认真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 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采用非公开 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 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股价波动 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6、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7、投资者应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指定的销售机构购买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 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8、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 2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10、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 执行。 11、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0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9年6月30日。 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设立日期:2011 年 9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曹玫 联系电话:021-2032 9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9.63% 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93%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24.44%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3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67%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万跃楠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南昌保险学校教师、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黄海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商洛邮政局副局长、陕西邮政储汇局局长助理、 副局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分行副行长、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本市场一部总经理,西安财金合作发展基金投资管理有限 4 公司董事。 高斌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 监会驻深圳证券交易所督察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 理,期间兼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 裁。 范欢欢女士,董事,管理学学士。曾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产品经理、 投资研究部研究助理、总裁办投后管理等岗位,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高级 经理。 李莉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招商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经理、 同业机构部高级经理,美国 PIMCO 总部香港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通联网络支付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袁丹旭先生,董事,金融工程硕士。曾任美国富国银行资深经理、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部 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总监、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 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田高良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曾任西安秦川机械厂厂部办公室经济秘书,陕西 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 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 张伟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研部实习研究员、副 主任兼助理研究员,行政部副主任兼副研究员等职,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校友办主 任兼副研究员,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傅蔚冈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上海金 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2、监事会成员 孔舰先生,监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原子能研究院资产经营处项目经理,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部战略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现任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部副总经理。 吴缨女士,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理学学士。曾任江西电力职大助教, 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金证券部经理,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鼎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与人力部总经理、 行政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5 万跃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袁丹旭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波先生,督察长。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十二年以上法律及基金从业经历。曾 任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委员 会委员,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支部书记。 王健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博士,十七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部总监,长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总监等职。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小勇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二十三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 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部负责人等职,现任长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袁丹旭先生,简历同上。 徐小勇先生,简历同上。 吴土金先生,经济学硕士,十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组合经理,财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监,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林忠晶先生,经济学博士,九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高 级分析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研究员,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战略及产品部副总经理、量化投资部(筹)总经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顾晓飞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十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天隼投资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助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6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坚持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意识和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 (4)确保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8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订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必须把国 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体现到内控制度中;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地进行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三个层次的制 度系列构成,这三个不同层次的内部管理制度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联系,在公司章程的指引和 约束下构成了公司总体的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的原则规定的细化和展开,同时又是对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原则指导。 基本管理制度是依据内部控制大纲对各项业务活动和公司管理的基本规范,涵盖公司各 项业务及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为部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手册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基本管 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运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 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反洗钱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则直接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 三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不同的控制层次上,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进行规范,将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根据不同的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利与 责任进行分解,并对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和风险因素,通过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予以 9 防范和控制,实现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行,强化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从而维护公司股东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内部控制的监控防线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制定详 细的岗位说明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岗位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建立重要业 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建立以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它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滨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8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7 亿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63 号 10 联系人:顾洪峰 联系电话:(010)6516964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 197 亿元。三十多年来,广发银行 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 每一个脚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发银行总资产 2.36 万亿元、总负债 2.20 万亿元、实现营 业收入 593.20 亿元、拨备前利润 367.24 亿元。 2、主要人员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客户 营销处、保险与期货业务处、增值与外包业务处、业务运行处、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部门全 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部门负责人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二十年,托管经验丰富。 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全 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 作小组组长。2015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梁冰女士,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产业经济研究处 副处长、金融法律研究处副处长、处长、广发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在遵 义市人民政府挂职 1 年。2018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 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托 管资产规模 26,036.38 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 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 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QDII 托管、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 管产品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 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1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设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 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 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 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 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资 产托管业务基金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 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12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电话:021-2032 9866 传真:021-2032 9899 联系人:吴昱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网上交易平台:www.changanfunds.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 易细则请参阅直销机构网站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13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5)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 1 号楼美盛中心 24 层 2405 法定代表人:石磊 客服电话:0371-61777558 公司网址:www.hexinsec.com (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14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服电话:400-005-6355 公司网址:http://leadfund.com.cn/ (1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李锐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1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1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大厦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16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28)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服电话:400-888-8133 17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3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3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3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服电话:95531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8 (3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400-1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服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站:www.tfzq.com (3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025-66996699 公司网址:www.suning.com (39)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4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4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9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4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4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4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http://8.jrj.com.cn (4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20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4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4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50)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服电话:400-111-5818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5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52)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5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客服电话:4008211357 公司网址:www.huajinsc.cn 21 (5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8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服电话:95385 公司网址:www.grzq.com (5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95315 公司网址:http://www.xcsc.com (5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5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光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58)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5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联系电话:021-2032 9771 传真:021-2032 9741 联系人:欧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1 期 50 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蔡晓晓 四、基金的名称 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在科学的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重点把握股 息率较高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3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包括权证、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 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即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和债券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即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动态调 整。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 定量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 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配置比例,以平衡投资组合的风险和收益。本基金进 行大类资产配置时,重点考察宏观经济状况、政府政策和资本市场等三个方面的因素: 1、宏观经济状况:重点关注 GDP、工业增加值、CPI、PPI、投资、消费、进出口、流 动性状况、利率、汇率等经济指标,同时关注海外经济发展的数据,以评估我国经济发展所 处阶段及宏观经济变化趋势; 2、政府政策:重点关注我国及其他海外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 和资本市场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经济发展及各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24 3、资本市场因素:重点关注资金供求、投资者构成、市场情绪、流动性和不同市场的 相对估值等指标,以判断未来市场变动趋势。 (二)股票投资策略 资本利得和股息收入是投资股票的两种收益来源,从长期投资的角度看,股息回报在股 票的总投资回报中占据重要地位。股息率一般是指股票过去一年的总现金分红额与其股价的 比率,股息率是衡量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重要标尺之一,能够持续发放较高股息的 公司大多已进入成熟发展阶段,经营稳健,股价的波动相对较小,股息收益在熊市中能够缓 冲股价波动所带来的损失,使其收益率相对更为稳定,高股息率的股票风险收益比相对更好。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在精选个股方面的优势,采用“自下而上”的视角,通过定 量与定性分析,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和指标评估行业和上市公司的成长潜力和发展阶段,重 点把握具有较高股息率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和投资机会。 1、筛选具有较好现金分红记录的股票 过去具有持续现金分红记录和能力的公司表现更稳健,未来持续分红的概率更大。本基 金运用定量分析,筛选过去 3-5 年实现了持续分红,且分红以现金分红为主、分红数量较高 的股票,形成初选股票池。 2、分析所选股票所在行业的成长空间 行业的成长空间是决定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重要因素。本基金运用定量和定 性分析相结合,从人口结构、经济发展阶段、国家的产业政策等方面分析所筛选股票所属行 业的成长性,选取所属行业仍然具有较大成长空间的上市公司。 3、分析上市公司的发展阶段 在所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且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的公司,未来盈利大幅波动的可能 性较小,业绩相对更为稳健。本基金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分析所选上市公司所处的 发展阶段,选取公司处于行业龙头地位、进入成熟发展期、增长稳健且经营性现金流稳定的 上市公司,重点分析上市公司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营业收入增长速度的变化趋势、净资 产回报率的变化等。 4、分析上市公司的相对价值 估值是判断股票安全边际的重要指标,本基金重点投资投资估值合理、价值被低估的股 票。本基金计算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以及行业或同行业同类公司的估值比较, 判断公司的相对市场价值,选取具有较高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25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变动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和长期利 率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税赋特点、信用风险等因素, 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骑乘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回 购套利策略等多种策略,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 和流动性等情况的变化,调整组合利率债和信用债的投资比例、组合的久期等,以获取债券 市场的长期稳健收益。 2、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安全边 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良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3、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审慎原则,密切跟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变化和流动性情况,通过 对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限制,严格控 制风险,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 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参与股指 期货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的股票投资组合状况,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对其估值水平合理性的评估,并通过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 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利用国债期货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政策趋势的分析,预 测债券市场变动趋势。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风险收益特征、国 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持续跟踪,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 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 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26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市场利率、发行条款、资产池结构及其资产池所处行业的景气变化、 违约率、提前偿还率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内在价值的相关要素,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 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方法,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 的品种进行投资。 九、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资产类别 市 值 (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 1 股票 48,564,290.51 90.28 2 基金 3 债券 4 其中:央票 5 国债 6 政策性金融债 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商业银行普通债 7 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其他金融债券) 8 企业债 9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 可转债 11 银行间中期票据 27 12 同业存单 13 权证 14 资产支持证券 15 理财产品投资 16 货币市场工具(票据、CD) 17 现金(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 4,992,398.79 9.28 银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18 存单) 其他资产(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 19 券清算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申购款、买入 233,508.11 0.43 返售证券等) 20 其中:买入返售证券 21 资产合计 53,790,197.4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0,750.10 0.06 C 制造业 38,656,456.97 73.1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01,000.00 3.22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16,080.00 5.7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783.44 0.0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28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38,220.00 9.7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8,564,290.51 91.91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763 通策医疗 58,000 5,138,220.00 9.72 2 600519 贵州茅台 5,000 4,920,000.00 9.31 3 300014 亿纬锂能 150,000 4,569,000.00 8.65 4 000858 五粮液 35,000 4,128,250.00 7.81 5 000568 泸州老窖 50,000 4,041,500.00 7.65 6 000063 中兴通讯 110,000 3,578,300.00 6.77 7 002463 沪电股份 250,000 3,405,000.00 6.44 8 600009 上海机场 36,000 3,016,080.00 5.71 9 002695 煌上煌 180,000 2,583,000.00 4.89 10 603345 安井食品 50,000 2,570,000.00 4.8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29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8.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8,300.5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887.53 5 应收申购款 69,320.0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3,508.11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30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9月21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安鑫旺价值混合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9.62% 1.45% 2.84% 0.57% 6.78% 0.88% 过去三个月 5.70% 1.89% -0.54% 0.75% 6.24% 1.14% 过去六个月 32.57% 1.76% 13.28% 0.77% 19.29% 0.99% 过去一年 14.45% 1.48% 6.62% 0.76% 7.83% 0.72% 自基金合同 23.05% 1.34% 2.73% 0.66% 20.32% 0.68% 生效起至今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长安鑫旺价值混合C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9.60% 1.45% 2.84% 0.57% 6.76% 0.88% 过去三个月 5.73% 1.89% -0.54% 0.75% 6.27% 0.62% 过去六个月 32.58% 1.77% 13.28% 0.77% 19.30% 1.00% 过去一年 14.39% 1.49% 6.62% 0.76% 7.77% 0.73% 自基金合同 23.05% 1.34% 2.73% 0.66% 20.32% 0.68% 生效起至今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31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 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后,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 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已满一年。图示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 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后,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 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已满一年。图示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2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5%,按前一日 33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给登记机构,再由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信息,新增 了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的风险提示。 (二)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更新“重要 提示”、“绪言”、“释义”等章节中《信息披露办法》的名称、新增有关产品资料概要的释义 与相关内容。 (三)“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相关情况。 (四)“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34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情况。 (五)“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 (六)“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七)“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 (八)“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部分 新增了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的风险提示。 (九)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更新“基金 的信息披露”章节。 (十)“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十一)更新“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5 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