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2-12-14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03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9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12月5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第二次分红
下属各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股票发起式A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股票发起
式C
下属各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037 005038
截 止 基 准 基准日下属各类基金份额净 1.6440 1.6068
日 下 属 各 值(单位:人民币元)
类 基 金 的 基准日下属各类基金可供分
相关指标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90,496,813.25 47,826,812.53
本次下属各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1.2300 1.2100
份基金份额)
注:《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新能源新材
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12月15日
除息日 2022年12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12月1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22年12月15日;2)红利再投资的基
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2年12月19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2)收益分配采用红
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当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
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2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2月15日除
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2月16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12月19日进行
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
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
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2月15日)最后
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