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11-2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1月25日起,增加中航证券为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是否开 是否开 是否开通定 是否开通
编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通申购 通赎回 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
1 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 A:005037 是 是 是 是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005038
注:中航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中航证券网站。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 www.yhfund.com.cn
三、重要提示
1、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2、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