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添瑞中短债:金鹰添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2-17
金鹰添瑞中短债C
金鹰添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〇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7 年 7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262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 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受限于该债券非公开交易和发债主体自身资质,一般 情况下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债券市场流 动性受限时,可能会使得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增加,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 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收益、较低预期风险的 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 中基金管理人信息截止日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 设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股权结构: 出资额(万 出 资 比 发起人名称 元) 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12250 24.01% 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兆廷先生,董事长,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 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王中女士,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 级副总经理、东旭资本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志刚先生,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 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苏丹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 岗、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德勤咨询公司咨询经理、越秀集团人力资 源部高级主管、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王毅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 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首 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刘金全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商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特聘教授。 杨之曙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处 助理经济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 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中央财经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 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 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 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 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 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赖德昌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 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 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 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 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等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0 年 1 月 3 日起代行金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责。 徐娇娇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服务三部高级主办、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办公室新业务/产品管理组负责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运营部负责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 刘盛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化学工程硕士,历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 电脑主管、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 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 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职务。 4、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曾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助理、交易员、投资经理等职 务。2017 年 5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2017 年 9 月起担任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起担任金 鹰添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起任金鹰鑫瑞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起任金鹰添祥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起任金鹰鑫日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交易员等职务。2016 年 7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 益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金鹰持久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金 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金鹰添利 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起任金鹰元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起任金鹰添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起任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9 年 3 月起担任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王超伟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 王喆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王超伟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总经理助理; 王喆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 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020-83282950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csmail@gefund.com.cn 公司网址:www. 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 名称: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2-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20 楼 1.2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2-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20 楼 1.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客服电话:0851-88235678 公司网址: www.urainf.com (2) 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hexun.com (3) 名称: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陈承智 电话:0592-3122673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4) 名称: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电话:95156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5) 名称: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 155 号南山 1910 小区 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电话:0411-66889822 客服电话:4007903688 公司网址:www.fundying.com (6)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电话:021-80359115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7)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8) 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9) 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https://www.snjijin.com/fsws/index.htm (10) 名称: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1 号 703 法定代表人:徐福贺 联系人:张巍 电话:010-50866176 客服电话:400-600-003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11) 名称: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层 01B、02、03、04 单位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层 01B、02、03、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www.fujiwealth.cn (12) 名称: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 A 座)八 层 816 号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联系人:王玲玲 联系方式:010-85264512 客服电话: 010-85354356 公司网址:www.kunyuanfund.com (13) 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 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 2 号万通大厦 22 层 2208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电话:010-883128877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14) 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施燕华 电话:021-20292031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gw.com.cn (15)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52 客服电话:021-333898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6) 名称:深圳市小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2009 号瀚森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755-88695686 客服电话:400 669 5666 公司网址: www.xiaoniuxcf.com (17)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2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8)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 名称: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电话:021-61058785 客服电话:4001115818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20) 名称: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010-85934903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21)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2) 名称: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张士帅 电话:025—86853969 客服电话:4007999999 公司网址:www.jr.tuniu.com (23) 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010-89181356 公司网址:www.fund.jd.com 客服电话:95118 (24) 名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33355392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www.cmiwm.com (25) 名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 86 号汉街总部国际 8 栋 法定代表人:陈大林 联系人:李昕雅 电话:027-87139129 客服电话:400-85-96599 公司网址:www.hubeibank.cn (26)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48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电话:18064091773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7)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 联系人:苏群 电话:0591-88526063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8) 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 1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号 26 栋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0871-56237788 客服电话:410-16-96869 公司网址:www.tf.cn (29) 名称: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电话:010-68983311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30) 名称: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胡晓波 电话:0571-883377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31) 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010-56580666 客服电话:010-56580666 公司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32) 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 90(一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 027-87006003-8026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http://www.buyfunds.cn (33) 名称: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 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http:// www.taichengcaifu.com (34) 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5) 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仲甜甜 联系电话:010-59336492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36) 名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53 号楼 7 层 71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4 号 53 号楼 7 层 719 室 法定代表人:曲馨月 联系人:张旭 电话:13581833721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bjdyfund.com (37) 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贾伟刚 电话:0411-39027808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38) 名称: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 6 号楼 6 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 江辉 联系电话:021-20538888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9) 名称: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付燚杰 电话:0760-89989699 客服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keynesasset.com (40) 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张静怡 电话:010-8806663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41)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91-2310927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42)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 转 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3)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张建伟 电话:010-66594587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010-89937325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citicbank.com (45) 名称: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 99 弄 6 幢 1008 室 办公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 1599 号 7 号楼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联系人:张君 电话:18516765123 客服电话:400-0512-800 公司网址:www.cai6.com (46) 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47) 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48) 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9)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690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50)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51) 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85632771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52) 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联系人:马杰 电话:0871-65236624 客服电话:0877-96522 公司网址:www.ynhtbank.com (53)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陈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789160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54)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5)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客服电话:95390;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56) 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 孙琦 电话:021-50810687 客服电话:4000256569 公司网址:www.wacai.com (57) 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 SOHO 中心 30 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53572363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58)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0351-2252792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59) 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0) 名称: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2-2-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彭雪琳 电话:010-85610733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ksfortune.com (61) 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笛 电话:021-6537-0077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62) 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 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63) 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64) 名称: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陵产业园创业路 7 号 办公地址:广陵产业园创业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王浩 联系人:王琦 电话:021-68819999 客服电话:400-021-6088 公司网址:www.gxjlcn.com (65) 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 www.zhixin-inv.com (66)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1118795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67) 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4022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68)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张涛 电话:0755-33680000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cn (69)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对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70)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71)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72)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电话: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 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73) 名称: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74) 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75)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76)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罗韵麟 电话:021-2058172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on.com (77)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 联系人:苏群 电话:0591-88526063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78)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李艳红 电话:0757-22388171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公司网址:www.sdebank.com (79) 名称: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客服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80) 名称: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0891-6177483 公司网址:www.xiquefund.com (81) 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 A 座 5 楼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电话:021-64389188 客服电话:400-7676-298 公司网址:www.youyufund.com (82) 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80618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再转 8)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83)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84)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85) 名称: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62062880 客服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www.qiandaojr.com (86) 名称: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小清 电话:010-66154828-8006 客服电话:400-6262-1818 网址:www.5irich.com (87) 名称: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张丽琼 电话:0571-85267500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公司网址:www.cd121.com (88) 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黄祎 电话:021-63333389-23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89) 名称: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88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乙 1 号航星园 8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李晨 电话:010-58936900 客服电话:400-188-8848 公司网址:https://www.1314fund.com/ (90) 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91) 名称: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wind.com.cn (92)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3) 名称: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客服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94) 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2,B 座 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王悦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95)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96) 名称: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10F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赵云 电话:0755-89462721 客服电话:4009998800 公司网址:www.webank.com/ (97) 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李淑敏 电话:010-59366077 客服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98)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99)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姜基彬 电话:021-61616885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00)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电话:0755-22168301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1)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廖凯亮 电话:0574-89068258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02) 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028-85025649 客服电话:95392 公司网址:www.cdrcb.com (103) 名称: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铜鼓路 39 号大冲国际中心 5 号楼第 7 层 7D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强 电话:18767126283 客服电话:400-9928-211 公司网址:www.xiniujijin.com (104) 名称: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电话:021-50206003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105)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643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06) 名称: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李唯 电话:010-62675369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107) 名称: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层 8995 房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世茂大厦 c-12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王玲玲 电话:400-004-8821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hxlc.com (108) 名称: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984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109)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10) 名称: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 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电话:010-84865370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公司网址:www.ecpefund.com (111) 名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金砖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方式:010-56177851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公司网址: www.lczq.com (112) 名称: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 1 号楼美盛中心 2405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 1 号楼美盛中心 2405 法定代表人:石磊 联系人:付俊峰 电话:0371-61777528 客服电话:0371-61777552 公司网址:www.hexinsec.com (113)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6367136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114)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四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115) 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m.com (116)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电话:021-20691923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17) 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郑茂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60195218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8) 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119) 名称: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c5 栋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臧静 电话:021-54647888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tty.chinapnr.com (120) 名称: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656 客服电话:400-819-6665 公司网址:www.buyforyou.com.cn (121) 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张永辉 电话:021-58373275 客服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122) 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熊艳芳 电话:020-89629066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s://www.yingmi.cn/ (123) 名称: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 号丽丰大厦 20 层、29 层 04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6011 号 NEO(A 座)35 楼 法定代表人:吴祖芳 联系人:刘梦 电话:0755-23914981 客服电话:400-628-0888 网址:www.htfc.com (124)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125) 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四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9 号金隅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叶密林 电话:010-83991888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126)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127)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代销机构信息,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登记机构名称: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 电话:020-38283037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张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 370 号广报中心北塔 15 楼 法定代表人:邓柏涛 电话:020-81836088 传真:020-31952316 经办律师:欧阳兵、谢洁、伍瑞祥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邮编:43007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兵、董晓敏 四、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经 2017 年 7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7]1262 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募集期间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募集规模为 1,501,505,206.86 份。符合有关本基金募集的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五、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某一类别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前全额 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 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登记机构可根据《业务规则》,在不影响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 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 为 1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 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基金时,申购最低金额为 5 万元(含申购费, 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 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基金最低保有份额和最低赎回份额不受限,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 直销柜台及网上交易平台)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最低保有份额: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赎回的,赎回最低份额为 1 份,最低保有份额遵循各 代销机构的相关约定。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赎回本基金时,赎回最低份额、最低保有份 额不受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时,赎回最低份额、最低保有份额不受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 份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 上限制。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份额申购费为: 申购金额 M(元) A 类份额申购费率 M <100 万 0.40% 100 万元≤M<500 万 0.20% M≥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赎回费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1 个月 0.10% Y≥1 个月 0% (注:1 个月按 30 天计算,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其大于等于 7 日的投资者基金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 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及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 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基金管理人可结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并提前公告后增加摆动定价机制。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计算公式: 申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0.40%)=99,601.59 元 申购费用=100,000-99,601.59=398.41 元 申购份额=99,601.59/1.0500=94,858.66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 94,858.66 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其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00/1.0500=95,238.1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C 类份 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 95,238.10 份 C 类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20 日,则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1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 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800=10,800.00 元 赎回费用=10,800×0.10%=10.80 元 净赎回金额=10,800-10.80=10,789.20 元 即: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20 日,假 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789.20 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60 日,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80=10,800.00 元 赎回费用=0 元 净赎回金额=10,800-0=10,8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60 日,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8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800.00 元。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时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申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 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 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 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25%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该单个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 25%的赎回申请。对于该单个持有人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5% 的赎回申请,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一起,按照上述(1)、(2)方式处理。当日未 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于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一并处理,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 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并根 据《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 券,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 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主 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主题证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变化、货币政策、债券供求等因素,持续研究债券市场 运行状况、研判市场风险,制定债券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力 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的基础上,分析不同类别资产 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和风险水平特征,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 配置,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 避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二)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积极管理的久期配置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 下,提高资产收益率。具体久期配置策略上,主要通过控制组合久期和个券久期 等方面进行投资管理。 (1)组合久期策略 ①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运行趋势、经济周期、政策导向和债券市场资金 供求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通过跟踪经济增长、固定资产投资、 居民收入、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指 标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以此预测国家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取向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位置。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以及 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 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决定投资组合的久期。 ②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踪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研判利率 在长中短期内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动态积极 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及期限分布,以有效提高投资组合的总投资收益。当预 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适度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 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 率水平上升时,则适度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 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个券久期策略 ①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券,在保持资产较好的流动性前提下,通过对 个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根据国债、金融债、信用债、企业债等不同品种 的市场容量、信用风险状况、信用利差水平和流动性情况,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的 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②个券久期套利调整策略 由于投资标的的差异、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对于某种期限的偏好等因素可能 会造成市场对于不同期限的相似投资标的错误定价,本基金将在保持流动性的基 础上,动态调整个券的久期,实施跨期限套利,力争获取投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通过对财政货币政策取向、流动性、债券供求、市场风险偏好等因素进行综 合分析,在此基础上预测利率期限结构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以进行积极资产 配置;并根据收益率曲线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征,通过骑乘策略,投资于 具备潜在价值的债券。 3、相对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 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重点关注一定利率区间范围内且符合设定久期区 间、具有较高评级及较好流动性的个券,或存在定价偏误、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 的优质个券。 4、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因此信 用债利差曲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本基金通过关注信 用利差的变化趋势,精选利差趋向缩小的类属品种及个券。在信用利差曲线的分 析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经济周期、国家或产业政策、发债主体所属行业景气度、 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的 影响,进而进行信用债投资。 5、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各具体债券的风险收益比、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债项评级及 相对价差收益等特点,研究各类具体信用类债券的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结合各 细分种类债券供需状况、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等因素谨慎进行类属配置。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 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深入研究债券发行 人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利 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 约损失率并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 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确定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资产配置 、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信用管理和个券α 策略等策略积极主动进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坚持风险调整 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信用资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资产具有良好流动性, 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经济运行状况和证券市场走势。 (3)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配比。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 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 策委员会会议。 (2)基金经理: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 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 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等。 (3)集中交易部: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部负责 人收到投资指令后分发予交易员,交易员收到基金投资指令后准确执行。 (4)绩效与风险评估: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提出绩效或 风险建议。 (5)合规风控部:对投资流程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核、监督和检查。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短 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2)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4)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2)、(9)、(13)、(14) 项规定的情况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 受相关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税后)*20%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券,所以本基金选取 中债总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1-3 年)指 数是中债登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 场中短期债券指数,对中短期债券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的代表性,能较好的反映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在 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较低风险、较低收 益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609,455,400.00 90.05 其中:债券 3,389,338,500.00 84.56 资产支持证券 220,116,900.00 5.49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5,000,697.50 5.6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 - 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6 102,671,991.41 2.56 计 7 其他各项资产 71,311,920.30 1.78 8 合计 4,008,440,009.21 100.00 注: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申购款。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占基金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84,438,000.00 54.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33,761,000.00 12.51 4 企业债券 54,709,500.00 1.5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71,063,000.00 4.93 6 中期票据 833,654,000.00 24.0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45,474,000.00 12.84 9 其他 - - 10 合计 3,389,338,500.00 97.72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 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公允价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净值比例 (元) (%) 18 中远海控 203,780,000. 1 101801354 2,000,000.00 5.88 MTN001 00 18 厦门国际 172,397,000. 2 1820086 1,700,000.00 4.97 银行 00 19 平安银行 155,264,000. 3 111911049 1,600,000.00 4.48 CD049 00 17 北京银行 154,275,000. 4 1720085 1,500,000.00 4.45 绿色金融债 00 17 上汽通用 151,515,000. 5 1722001 1,500,000.00 4.37 债 0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 1 139407 万科 34A1 600,000.00 60,486,000.00 1.74 2 139975 锦绣 01A 500,000.00 50,000,000.00 1.44 3 139303 万科 30A1 300,000.00 30,270,000.00 0.87 4 139302 链融 01A1 200,000.00 20,178,000.00 0.58 5 159584 恒信 17A1 200,000.00 20,010,000.00 0.58 6 159864 锦安 1A1 200,000.00 20,000,000.00 0.58 7 139317 中交 1 优 A 190,000.00 19,172,900.00 0.5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7只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之一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个人消费贷被挪用等原因,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处以罚款、责令改正。该证券的投资符合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投资决策的程序。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389.6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8,891,596.10 5 应收申购款 2,415,934.5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311,920.3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金鹰添瑞中短债 A: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2017.9.15-20 1.30% 0.02% 0.41% 0.02% 0.89% 0.00% 17.12.31 2018.1.1-201 5.39% 0.02% 5.56% 0.04% -0.17% -0.02% 8.12.31 2019.1.1-201 3.73% 0.02% 3.39% 0.02% 0.34% 0.00% 9.12.31 2017.9.15-20 10.74% 0.02% 9.59% 0.03% 1.15% -0.01% 19.12.31 2、金鹰添瑞中短债 C: 业绩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基准收益 阶段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率标准差 ② 率③ ④ 2017.9.15-20 1.17% 0.02% 0.41% 0.02% 0.76% 0.00% 17.12.31 2018.1.1-201 4.98% 0.02% 5.56% 0.04% -0.58% -0.02% 8.12.31 2019.1.1-201 3.33% 0.02% 3.39% 0.02% -0.06% 0.00% 9.12.31 2017.9.15-20 9.74% 0.02% 9.59% 0.03% 0.15% -0.01% 19.12.3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添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金鹰添瑞中短债 A: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 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总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2.金鹰添瑞中短债 C: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 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总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税后)*20%。 九、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 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可转债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 提供的对应债券当日估值全价减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税后)应收利息得到 的净价进行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1)对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 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 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 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 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值。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 值。 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3)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 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 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①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由此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 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过错 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 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 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 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本部分第三条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4 项条 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存款银行等第三方机构 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非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 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 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及结算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结算结构,由登记结算机构 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二、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前期披露的《金鹰添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 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本周期的相关资料数据; (2)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详见第三部分; (3) 更新代销机构等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详见第五部分; (4)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基金业绩比较及基金成立以来累计净值增长 率趋势等相关投资业绩信息。详见:第九部分之第(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第 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5) 详细披露了2019年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详见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 披露事项; (6) 依据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更新了“第一部分 绪言”、“第二 部分 释义”、“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 益分配”、“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第 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相关内容。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