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鑫锐混合:关于基金恢复募集的公告
2017-10-28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募集的公告
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份额基
金代码:004900,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4901),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6 月 9
日《关于准予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870 号文)准予注册。2017 年 9 月 7 日,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财通资
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本基金自 2017 年 9 月 11 日起开始募集。2017 年 9 月 9 日,本基金管理
人发布了《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鑫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暂停募集的公告》,本基金自 2017 年 9 月 9 日起暂停募集。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修改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并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发布《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财通资管鑫
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并将修改后的基金合
同、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及《证券时报》。
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恢
复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即本基金 2017 年 11 月 30
日当日交易时间内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含
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