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9-27
关于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增设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修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增设C类基金份额。增设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调整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已有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A类基金份额 004890 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A
C类基金份额 022252 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C
(二)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新增设份额)收费模式如下所示:
1、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日)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 %
7日≤Y<30日 0.5%
Y≥3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小于30日(不含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联系人:马琳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本公司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3)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或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98-8511或400-088-8816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 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部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分、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前言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 二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部
分、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 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
释义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出的修订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8、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
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分设两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
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
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49、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50、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 三 七、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分、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基 金 A、C两类份额。
的 基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
本 情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况 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
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
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
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结构、变
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六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部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分、 间 间
基 金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份 额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的 申 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购 与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
赎回 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
购、赎回的价格。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保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 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值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或公告。 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为保护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阶段性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进行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相应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人大会审议。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承担。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募说明书》。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
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财产承担。
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基金财产。 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
?? 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
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 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转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
换费率。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转换费
率。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 理。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
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
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 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
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份额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持有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 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
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 份额持有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10%以内(含 10%)的赎回申请与
方式处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
关公告。 (2)方式处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 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
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分、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基 金 号 区银城中路188号
合 同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当 事 注册资本:742.62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 及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权 利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义务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益。 合法权益。
第 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分、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
基 金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
份 额 的报酬标准;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持 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且对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人 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但
会 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标准的除外;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且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率、调低赎回费率;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3)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适用的费率的前提下,设立新的基
金份额类别,增加新的收费方式或
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第 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 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
分、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基 金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资 产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的 估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 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
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
并按规定公告。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类基金份额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累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计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 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公布。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
净值错误。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第 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 部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分、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基 金 准和支付方式
的 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用 与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税收 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率计提。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
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分
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财产中支付。
第 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 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分、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基 金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的 收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益 与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分配 是现金分红;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值; 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并按
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
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
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
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 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 金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
的 信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 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各类基
息 披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露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累计净值。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累计净值。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
认。 子确认。
此外,《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的相应内容一并修订。《基金合同》全文涉及“指定媒介”修订为“规定媒介”、“指定报刊”修订为“规定报刊”、“指定网站”修订为“规定网站”。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基金管理人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次修订自2024年9月27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本公告之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