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提醒投资者及时完善客户身份信息资料的特别提示公告
2020-12-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提醒投资者及时完善客户身份信息资料
的特别提示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对于账户实名制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公司将持续推进投资者身份信息完善工作,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本公司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投资者
1、若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15位),或者存在其他身份证件信息错误(姓名含非法字符、身份证号不规范、证件类型不准确)的情形,请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手续。
2、若身份基本信息缺失、无效的,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应进行完善和更新。
3、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包括官网(www.postfund.com.cn)或微信“中邮基金服务号”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均需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二、非自然人投资者
1、非自然人投资者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资者。
2、本公司需登记核实非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信息,如营业执照信息变更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变更后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3、非自然人投资者应及时提供、更新受益所有人、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资料。
本公司在进行上述投资者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不便。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请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基本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1618转人工服务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范围
个人投资者
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非自然人投资者
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
受益所有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
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