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6-20
交银股息优化混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增加财通证券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柜台、网 上交易系统及手机客户端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 基金名称 简称 适用基金代码 号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A 类前端 1 交银稳健 基金 519690 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2 交银主题 前端 519700 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 3 交银制造 前端 519704 基金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 4 交银资源 519709 金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5 交银策略回报 519710 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 7 交银双息平衡 519732 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7 交银新成长 前端 519736 金 交银海外中国互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 8 联网(QDII- 164906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LOF) 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 9 交银国企改革 519756 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经济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10 交银经济新动力 519778 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 交银沪港深价值 11 519779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精选 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12 交银新生活力 519772 证券投资基金 二、业务范围 1、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在财通证券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手 机客户端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1)交银稳健、交银主题、交银制造、交银资源、交银策略回报、交银双 息平衡、交银新成长、交银国企改革、交银经济新动力、交银沪港深价值精选、 交银新生活力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交银海外中国互联网(QDII-LO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 投资者届时可通过财通证券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投资者通过财通证券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手 机客户端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 受 1 折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 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财通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 规则和流程以财通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财通证券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 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 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财通证券的有关公告, 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 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 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 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财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并参 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可通过财通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财通证券进行 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 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 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认真 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 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财通证券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 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 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电话:0571-87789160 联系人: 陶志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郭佳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