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基金: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5-09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签订的销售协议,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天明泽办理本公司旗下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以
下简称“格林货币”)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865)、B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866)
和格林伯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格林伯元”)A 类基金份额(代
码:004942)、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943)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
请遵照格林货币和格林伯元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恒天明泽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恒天明泽网站:www.chtwm.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
本公司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