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0-08-31
先锋聚利混合C
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08月26日 送出日期:2020年09月0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先锋聚利 基金代码 004833 基金简称A 先锋聚利A 基金代码A 004833 基金简称C 先锋聚利C 基金代码C 004834 基金管理人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5月0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杨帅 2020-07-08 2013-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资产配置为导向,在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等之间进行动 态选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 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投资范围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股票投资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 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从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进行研判,结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 主要投资策略 险收益水平,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 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 收益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先锋聚利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1.20% 认购费 100万≤M<200万 0.80% 200万≤M<500万 0.60% 500万≤M 1000.00元/笔 M<100万 1.50% 申购费(前 100万≤M<200万 1.00% 收费) 200万≤M<500万 0.80% 500万≤M 1000.00元/笔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N<365天 0.50% 1年≤N<2年 0.25% 2年≤N 0.00% 先锋聚利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50% 30天≤N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A 0.00% 销售服务费C 0.20%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址:www.xf-fund.com,或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15-999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