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安裕回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8-02
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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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 889 4888, (021)3879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38794999;(010)58369199
公司网站:www.cifm.com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9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
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18 年 8 月 6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
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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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
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
下,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相关调整将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
媒介公告。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9、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
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
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
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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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
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
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
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上的《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交通银行网站
(http://www.bankcomm.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
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
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
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
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15、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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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8, (021)38794888 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
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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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上投安裕回报 A 004823;
上投安裕回报 C 004824)。
2、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投资目标
以追求稳健收益作为基金的投资目标,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
的股票、权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
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股票资产(含国内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 5%-50%,其中
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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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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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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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网址:www.ebscn.com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热线:010-95558
9
(1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和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www.95579.com
(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518048)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 www.noah-fund.com
(2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1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2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传真:010-88066552
(2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
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2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1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2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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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921-7755
网站:www.leadbank.com.cn
(3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32)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站: www.hongdianfund.com
(33)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13
(35)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36)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 江卉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37)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 2018 年 8 月 6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止。对于具体
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
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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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
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
给基金认购人。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 100 万以下 1.0%
人民币 100 万以上(含),500 万以 0.6%
下
人民币 500 万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有效认购金额折算的基金份额加上申请认购总
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利息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
为准)。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
入基金资产。利息折算份额不收认购手续费,也不受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的
限制。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采
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认购费
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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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 1 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对应费率为 1.0%,假
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0%)/(1+1.0%)=99.01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99.01=9900.99 元
认购份数=(9900.99+10)/1.00=9910.99 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
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将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
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
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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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
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
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交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交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b.交通银行借记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d.与交通银行签订的《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交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c.交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交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人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
作日)在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
对认购申请的确人,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17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
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
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
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
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
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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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安裕回
报 A 004823;上投安裕回报 C 004824。
(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发售日每天 17:00 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
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预留印鉴卡;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
的申请表(第一联)、预留印鉴卡(二张)、委托代办书正本、代办人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指定收款银行卡复印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
印件。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
19
件(委托他人代办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人民币资金划付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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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1 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
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1 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
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
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
司网站查询。
(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
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
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
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认购基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交通银行股份有
21
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
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
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
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发售日每天 17:00 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账户类)原件;
(4)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5)加盖公章业务经办人及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
(7)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8)填妥的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
(9)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2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证明
文件复印件;业务经办人及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投
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填妥的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法定代
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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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
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
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
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
网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供
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
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
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
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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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
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
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上
投摩根安裕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上投安裕回报 A
004823;上投安裕回报 C 004824。
(三)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
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交通银行的交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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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交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
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通银行
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
b.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c.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d.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f.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交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T+2 日,机构投资者在交通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交
通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2)提出认购申请
a.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交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
资者应先从交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b.交通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
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c.交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
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
(工作日)在交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
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
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
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
26
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
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
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兵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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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邮政编码:200336)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 号文和中国人
民银行银发[1987]40 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
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5 楼
(200120)
28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021)38794888
传真:(021)68881190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9 层 1925 室(100034)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705-07室(518001)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
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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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等 37 家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
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 8 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曹阳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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