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荣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9-06-11
富荣沪深300指数增强A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 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 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19 年 6 月 12 日起新增委托国泰君 安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 间和办理方式以国泰君安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国泰君安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5164、C 类 005165);   (2)富荣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4788、C 类 004789)。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二、通过国泰君安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国泰君安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 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国泰君安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 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 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国泰君安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 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国泰君安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 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国泰君安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国泰君安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2 日起在国泰君安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国泰君安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官网刊登的业务规则。   四、业务咨询   1、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   网址:www.furamc.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 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 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