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金元宝货币: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17-07-11
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
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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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金元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47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2 日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
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
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出基金总份额 1%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
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
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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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总额不低于 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
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
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养老产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
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
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外延成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实灵活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
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
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
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鹏华健康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鹏华金鼎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茂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
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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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弘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禄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惠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鹏华安
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能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鹏华丰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
基金、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消费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注:我司旗下定期开放产品在开放期间开通转换业务的,也适用于与本基金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决定转换为鹏
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份额对应的 T 日未付收益为 1.20 元,转入基金的份
额净值是 1.05 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 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0×0=0
转出金额=10,000×1.00+1.20-0=10,001.20 元
补差费(外扣)=10,001.2×1.5%/(1+1.5%)-10001.2×0/(1+0)=147.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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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费用=147.80+0=147.80 元
转入份额=(10,001.2-147.80)/1.05=9,384.19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本基金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假设转换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384.19 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
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投资人转换基
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 T+2
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2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对于转出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
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最低余额时,该笔转换业务应
包括账户内转出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
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
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5.1 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券商销售机构: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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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
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
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2017 年 6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金
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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