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1-07-20
易创业板ETF联接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二次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后续发布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二次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重新召集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时间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17:00点止。2021年7月19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862849257.8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37.26%,达到法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755888353.16份基金份额同意,42323167.69份基金份额反对,64637737.01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87.6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8000 公证费 25000 合计 33000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7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合同修订生效情况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变更注册,并对《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15号(《关于准予易方 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 注册。 修订后的《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于2021年 7月20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修 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二次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二次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二次召开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