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基煜基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2-0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基煜基金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2月9日起,本公司增加基煜基金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基煜基金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基煜基金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 转换
代码 业务 投资 业务
1 000833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基金C 开通 开通 开通
2 000950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 开通 开通 开通
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A
3 001344 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 开通 开通 开通
指数基金联接基金A
4 001513 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5 004742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联接基金C
6 004746 易方达50指数基金C 开通 开通 开通
7 005099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8 007882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 开通 开通 开通
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C
9 007883 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 开通 开通 开通
指数基金联接基金C
10 110003 易方达50指数基金A 开通 开通 开通
11 110013 易方达科翔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2 110019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联接基金A
13 110022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4 110023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5 110025 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16 110029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二、关于本公司在基煜基金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各自的最低扣款金额和交易级差。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基煜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基煜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基煜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基煜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
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