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1-01-21
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已分别于2021年1月19日、1月20日在《证券
时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
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200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47号)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9年
12月1日正式生效。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
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实际投资运作需要对投资
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持有人大会条款、赎回费率设置等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摆动定价的规
定,并更新基金合同的相关表述等事宜。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5日17:00点止(投票表决时
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 鉴于本基金和目标ETF (即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以下简称“深证
100ETF)的相关性,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就深证1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事项(即
《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易方
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征求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填写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时,根据表决票及授权
委托书的提示发表对上述深证1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就全部表决意见进行分类统计,以此确定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各类表决意见的具体比例(比例以百分数表示,分子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将分别按照上述分类表决意见的具体比例参加深证1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据
此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及其相关说明《〈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1月22日,于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仅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
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
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
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
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
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
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证明文件和所需的授权等相关文件自2021年1月
26日起,至2021年3月5日17:00点以前(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
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联系人:李红枫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8812
邮政编码:5106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4、上述表决的有效期自送达之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
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上述表决继续
有效。若深证100ETF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深证1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继续有效。
五、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并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
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
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遵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
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
无效。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
准。
(二)受托人(或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网络和短信等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
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易方达基金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
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方式授权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
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
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
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
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
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
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4)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与表决票送达要求一致。
2、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管理人官网(www.efunds.com.cn)设立网
络授权专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网页提示进行网络授权操作。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
网络授权专区进行授权的,基金管理人将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互联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基金管理人接受个人持有人网络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
1日(投票截止日前4个工作日)17:00点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可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
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征集授权短信的提示以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个人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基金管理人接受个人持有人短信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
1日(投票截止日前4个工作日)17:00点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
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
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纸面
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
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果同一委托人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的其他
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3)如果同一委托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
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
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
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
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5)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
见。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本
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上述授权继续有
效。若深证100ETF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基
金份额持有人上述授权对深证1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作出的表决意见继续有效。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2021年3月9日),
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 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
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无法辨认、模糊不清、相互矛盾或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
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
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
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
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
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
案》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
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
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
保持不变。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一次召集的持有人大会时
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仍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
类授权在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传真:020-38798812
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电子邮件: service@efunds.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5层
联系人:原莹
联系电话:010-85197530
邮政编码:100010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附件一:
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实际投资运作需要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持有人大会条款、赎回费率设置等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摆动定价的规定,并更新基金合同的相关表述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之附件《〈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在调整实施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
《关于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
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为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易方达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
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持有人大会条款、赎回费率设置
等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摆动定价的规定等有关事项中部分事项属于实质性变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本基金变更注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变更注册后基金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方案要点
1、投资范围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变更注册前,本基金投资范围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变更注册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中增加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
2、修改投资范围相关表述
变更注册前,本基金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100ETF、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及
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和增发,含存托凭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深证100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指数化投资(指对深证100ETF、深证100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
成份股的投资)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同时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无
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变更注册后,本基金投资范围明确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
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
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修改“投资理念” 、“投资策略” 、“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限制”相关表述
变更注册后,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对投资理念、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限制等相关内
容进行相应修订。
4、修改基金的赎回费率设置
变更注册前,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为:
持有时间 天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 )
0-6 1.5% 100%
7-90 0.5% 25%
91-729 0.25% 25%
及以上
730 0% ---
变更注册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调整为:
持有时间 天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 )
0-6 1.50% 100%
7-29 0.50% 25%
30-179 0.10% 25%
及以上
180 0% ---
5、修改目标ETF持有人大会参会表决方式
变更注册前,目标ET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需提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目
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征求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
变更注册后,本基金在持有人大会章节明确:
“鉴于本基金是目标ETF的联接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直
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票数时,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持有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本基金份额折算为目标ETF后的每一参会
份额和目标ETF的每一参会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代表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ETF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本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目标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须先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增加摆动定价机制
与变更注册前相比,变更注册后,本基金增加摆动定价机制。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关于更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试行)的通知》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2号一一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试行)》的规定对基金合
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易
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或必要补充。本基金的托
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见本议案说明之附件:《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三、基金变更注册的可行性
1、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根据《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变更基金投
资目标、范围或策略”等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
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基金的变更注册不存在法律障碍。
2、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本次变更注册不涉及基金注册登记、估值核算系统等事项的调整,基金变更注册不存在技术障
碍。
四、基金变更注册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权益登记日代表基金份额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
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
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更多的持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持有人大会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了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
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
对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
如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拟按照有关规定向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
持有人大会方案。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 系: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 881 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
原基金合同内容 拟修订成的基金合同内容
章节 章节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100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00
基金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 、
一 订立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 ) 《
100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 ,
1
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 的目的 依据和原
》( “ ”) 、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规范基金运作
, 。
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 《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
1
法 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 “《 》” 、《
(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 “《 》” 、《
( )
义务 规范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
100
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
》 “《 》” 、《
( )
接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运作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
》 “《
(
法权益
。
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 、《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
2
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 “《 》” 、《
(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
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
( 《 》)、《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 、 、
3
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
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和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 》) 《 》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 《 》)、《
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
,
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 “《 》”)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 如与基金
,
有关规定
。
合同有冲突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
,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
、
3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
《 》、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充分保护
、 、
务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
、
二 本基金为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 )
100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
资基金 以下简称 深证 的联接基金 主要通过实物
( “ ”) ,
100ETF
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
申赎以及在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 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
,
第一部分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一 前言 资于深证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追求跟踪
、 , ,
100ETF
前言
认和接受
。
偏离度及跟踪误差最小化 并采用开放式基金的运作方式
, 。
三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
100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 》、
金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
《 》、
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
他有关规定进行变更注册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变更
。
中国证监会 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
“ ” 。 ,
)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和收
, 、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
,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风险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
、 、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 因此不
, ,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
,
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
,
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
收益
。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
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
,
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 。
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
四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
、 、
三 本基金合同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
( )
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
义务的法律文件 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 以基金合
, ,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 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
, 。
同为准
。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
五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 若基金
、 ,
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即
。 ,
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
,
致 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 。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
。
六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除与其他仅
、 ,
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
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
,
为必要条件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 基金法 本基金合同
。 《 》、
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详见本基金招募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 。
说明书
。
在本基金合同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
, ,
具有如下含义
:
基金或本基金 指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
、 :
1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3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易方达深证 交
、 : 《
4 10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
》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
、 :
5
签订之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
100
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
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
、 : 《
6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
、 : 《
7 100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及其更新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指 深圳证券
、 : 《
8
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定义的
》
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简称
“ ”, “ (
ETF Exchange Traded
)”
Fund
标的指数 指深证 价格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
、 :
9 100
本基金合同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 生的变更
, ,含义 目标 指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 、 :
10 ETF 100
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或本基金 指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
100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
; 、 :
11 ETF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指根据 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以下简称目标 紧密跟
: ( ),
100 ETF ETF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易方达 踪标的指数表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
2006 2 15
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 证 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简称联接基金
》 ,
100 (
监基金字 号 的核准进行募集的易方达深证 交易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 : 、
[2006]20 ) 100 12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
; 、 、 、
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 通知等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 、 、
: 《
10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 基金法 指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
》 、《 》:
13 2003 10 28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年
; ,
2012
招募说明书 指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月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 《
100 12 28
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并经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 ,
》 ;
2013 6 1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 年 月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 《
100 2015 4 24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 《
发售公告 指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
: 《 〈 〉 》
100
资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
》 《 》
托管协议 指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不时做出的修订
: 《
100
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年 月 日
》 ; 、《 》:
14 2020 8 28
颁布 同年 月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10 1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 》基金法 指 年 月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年 月《 》: 、《 》:
2003 10 28 15 2019 7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日颁布 同年 月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 《
2004 6 1 26 9 1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
《 》 ;
销售办法 指 年 月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年 月 日颁
《 》: 、《 》:
2004 6 25 16 2014 7 7年 月 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不 布 同年 月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 》 、 《
2004 7 1 8 8
时做出的修订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年
运作办法 指 年 月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 》:
《 》:
17 2017
2004 6 29年 月 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不 月 日颁布 同年 月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
《 》 、 《
2004 7 1 8 31 10 1
时做出的修订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年 月 日颁布 不时做出的修订
《 》: 、
2019 7 26
同年 月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9 1 18
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
》 、 :
19 /
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年 月 日颁布 同年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2017 8 31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
月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 : ,
《
20
10 1
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
》 ,
元 指人民币元 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 ; 、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
: ; 、 :
21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 存管 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 、 、 , 、 : 、
22
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 、
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
、 、 ; 、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 或其他组织
: 。
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易方达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 :
23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 、 、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按照 人民币合
、 : 《
24
资者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及相关法律
;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 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
: ,
资的境外法人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 、 : 、 、
25
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 、 ;
投资人的合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 《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 、 :
26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
: 、 :
27
定召集 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 推介基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及
、 , 、 、 、
的会议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并经中国 销售机构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
: , 、 :
28
合 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
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 》 ,
,
不超过 个月 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
3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 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 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 , ,
额 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
、 、 : 、 、 、
29
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
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法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 , 、
, 《 》手续后 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金份额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
, ; 、 、 、
第 二 部 分
二 释义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 : ; 、
释义
日 天 指公历日 过户等
: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
: 、 : 。
30
易日 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易方达基金管
;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 ,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其
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 : 、
;
31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 投资者申请购 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
: , 、
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况的账户
;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
: , 、 : 、
32
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结余情况的账户
;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 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 , 、 :
33
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议 变更注册后的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 《
100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
;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
: 、 :
34
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
; , ,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 向基金 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 ,
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
; 、 :
35
代销机构 指符合 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定期期限
: 《 》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 代为办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 、 : 、
36
交易日
理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 、 ;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
: ; 、 : 、
37 T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构的代销网点 日 指自 日起第 个工作日 不包含 日
; 、 :
38 T+n T n ( T )
为自然数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
:
n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托管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
( 、 、 : 、
39
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 ) ;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 赎回或其他
: 、 : 、
40
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 交易的时间段
变动情况的账户 业务规则 指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
; 、《 》: 《
41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 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 》,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
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
、 、 、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资人共同遵守
;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
: 、 、 : ,
42
日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 : ,
: 、
43
T
的日期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
;
日 指 日后 不包括 日 第 个工作日 指自然 为现金的行为
: ( ) ,
T+n T T n n
数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
; 、 :
44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 ,
: 、 、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 、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 、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
息 应收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 、 :
、
45
总和 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
: ; 、 :
46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 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
: , 、 ,
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 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 、 ,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
; 、 : ,
47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 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 、
(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规 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 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 、 、 、
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
) 10%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 无法克服 无法避免的事件 元 指人民币元
: 、 、 、 :
48
和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 疫情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
, 、 、 、 、 、 : 、 、
49
骚乱 火灾 政府征用 没收 法律变化 突发停电 电脑系统或 息 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
、 、 、 、 、 、 、 、 、
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场所非 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
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目
。 、 : 、
50
标 份额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 并不再 、 、
,
ETF
A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类基 产的价值总和
,
A
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 :
51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并不收 后的价值
,
C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
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 类基金份额 、 :
,
52
C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 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
, 、 :
53
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 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 ,
10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规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
)、 、 、 :
54
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
、 、 (或交易的债券等 网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 、 )
等媒介
基金份额折算 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
、 :
55
需要 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比例调
, ,
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
、 : ,
56
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
、 : 、 、
57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
,
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10
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
( )、
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
、 、
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
、 :
58
赎回时 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
, ,
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
、
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 ,
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指本基金以一定费率通
、 :
59
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出借证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
,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
、 : 、
60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一 基金名称
、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联接基金
二 基金的类别
、
指数基金 联接基金
、
一 基金名称
( )
三 基金的运作方式
、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100
契约型开放式
金
四 基金的投资目标
、
二 基金简称
( )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
易方达深证 联接基金
100ETF
差的最小化
。
三 基金的类别
( )
五 目标
、
ETF
指数基金 联接基金
、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0
四 基金的运作方式
( )
简称 易方达深证
“ ”。
100 ETF
契约型 开放式
、
六 基金存续期限
、
五 基金投资目标
( )
不定期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
,
七 基金份额类别
、
小化
。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申购
。
六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 )
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
本基金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元
。
1.00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基
, ;
A
七 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最低募集金额
( )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
,
2
额 称为 类基金份额 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
, 。
C
少于 亿元人民币
。2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
八 基金存续期限
( )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并公
,
不定期
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
。
九 本基金与目标 的联系与区别
( )
ETF
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
。
本基金为深证 的联接基金 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
,
100ETF
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
别 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 深证 主要采取完全复
:( ) ,
1 100ETF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对基金份
,
制法 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
, ;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
,
方法 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深证 实现对业
, ,
100ETF
第三部分 人协商一致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取消某基金份
, ,
三 基金的 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在交易方式方面 投资者既可以像
、 。( ) ,
2
额类别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基金的基本 ,
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深证 也可以按照最小申基本情况 ,
100ETF
告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情况 , 。
赎单位和申赎清单的要求 实物申赎深证 而本基金则
, ;
100ETF
八 本基金与目标 的联系与区别
、
ETF
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 通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按未知
,
本基金为目标 的联接基金 二者既有联系也
,ETF
价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有区别
。
本基金与深证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 可能引发
。
100ETF
本基金与目标 之间的联系 两只基金的投
:( )ETF 1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法规 对投资比例的要求 深证
: ( ) 。
1
资目标均为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两只基金具有
;( )
2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 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
,
100ETF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目标 是本基金的主要投
;( )
3 ETF
金资产 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
, ;
资对象
。
式基金 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资产投资于现金或
,
5%
本基金与目标 之间的区别 在基金的投资
:( )ETF 1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申购赎回的影响 深证
。( ) 。
2
方法方面 目标 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 直接投资于
, ,
ETF
采取实物申赎的方式 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
, ;
100ETF
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 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
、 ;
而本基金申赎采取现金方式 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
,
的方法 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实
, ,
ETF
一定冲击
。
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在交易方式方面 投
。( ) ,
2
十 其他
( )
资者既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买卖目标 的
ETF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
基金份额 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和申购 赎回
, 、 、
别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 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 ,
清单的要求申赎目标 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
;
ETF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类基金份额 从本
, ;
A
基金一样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非直销销售机
,
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
构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额 称为 类基金份额 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
, 。
C
本基金与目标 业绩表现仍可能出现差异 可
。
ETF
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
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
:( )
1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
,
求 目标 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品种 可将全部或接
。 ,
ETF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近全部的基金资产 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而本基
, ;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
。
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 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
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的资产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5%
公告
。
券 申购赎回的影响 目标 采取按照最小申购
。( ) 。 、
2 ETF
赎回单位和申购 赎回清单要求进行申赎的方式 申购
、 ,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 而本基金采取按照未知价法
;
进行申赎的方式 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
,一定影响
( )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具
,
3
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确定 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
, 。
二 发售方式
( )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
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三 发售对象
( )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有关法律
、 (
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
四 基金认购费用
( )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 含认购费 的 实际
( ) ,
5%
执行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
四 基金份 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 、 、
产额的发售 。
五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与认购 ( )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 )= / 1+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份数 净认购金额 认购期间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
( )
= + /面值
六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 )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的
, 。
具体金额 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
七 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
( )
投资者认购原则 认购限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认购时
、 、 、
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事项 由基
、 ,
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
,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
。
一 基金的历史沿革
、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根据 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
2009 9 16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具备下列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 委员会 关于核准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 , 《
100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
:
[2009]947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号 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 年 月 日正式
、 , ) ,
1 2 2009 12 1
亿元人民币 生效
; 。2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并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人 ,
、 。
2 200
二 基金的备案 年 月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易方达深证
( ) 《
2021 XX XX 100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 基金管理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融通
, ,
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在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
》,
10
通证券出借业务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 投资限制 估值
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 、 、
, ,
10
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方法 费用收支 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 并对投资范围
, 。 、 、 , 、
三 基金合同的生效 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限制 持有人大会条款 赎回费率设
( ) 、 、 、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 置等内容进行修改 补充摆动定价的规定 并更新基金
、 , , ,
1
合同的相关表述
毕 基金合同生效 。
, ;
第 四 部 分
五 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 、 。
2
基金的历史
的备案 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年 月 日起 变
。 , ,
2021 X X
沿革与存续
更注册后的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在基金合同生效前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 《
、 ,
100
3
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 。 》 。
四 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
( ) 、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 则基金 模
, ,
本合同存续期内 连续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当 ,
。 :
20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持有人数量不满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 ;
1 200 5000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
、 , ;
2 30
购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连续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
, 。 ,
60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
五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 、
( )
本合同存续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人或者基 其他基金合并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
, ,
200
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 决
, 。5000
证监会 连续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
; , ,
20
述规定被取消 更改或补充时 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
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 ,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办理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另有
, 。 。
规定时 从其规定
, 。
一 申购和赎回场所
、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
。
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 。
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1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
,
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
,
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
, 、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
、 ,
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 《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申购 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
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
告中规定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3
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
,定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
,
在申购 赎回开放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 《 》
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
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
、 。
一 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
( ) 、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代销机构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公 、 。
。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
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 。 、“ ” , 、
1
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 、“ 、 ” , ,
2
二 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赎回以份额申请
( ) ;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
、 、
1 3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 的时间以内撤销
;
理申购或赎回之日后 含该日 的每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除指定赎回外 基金管
( ) ( , 、 , ,
4
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
)。 ,
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 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 后
。 , ,
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 ;
、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时 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
, 、 、 ,
5
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人利益优先原则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 到公平对待
。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
、 。 ,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 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 , 。
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 》 。
的价格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
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 、
2 1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
,
3
开始办理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 。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个月的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
3 2
开始办理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 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 , ,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
, , ;
照 信息披露办法 或其他相关规定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在至 认基金份额时 申购生效
《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 赎回成立 赎回是
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 ,
。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否生效以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
( ) 。
未知价 原则 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 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基金份
、“ ” , ,
1
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其中 额持有人支付赎回款项 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
, : 。
C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类基金份额的 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
、 、
A
基金份额净值 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
;
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 即申购以金额申 处理流程 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 在发生
、 , , 。
2
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 ;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
、 ,
3
销 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有关条款处理
, ; 。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 、
4 3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
更改上述原则 但必须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或其他相关规定在
, 《 》新的原则实施前予以公告 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日 在正常
。 ,
(T )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
( ) ,
T+1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性进行确认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及时到销
、 。 ,
1 T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
,
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
。 。 ,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 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
, 。 、
购款项 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
。 , 、 。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 其在销售机构 网点 必须有足够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
, ( ) 、 。
的基金份额余额 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 利
、 。
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 申购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可对上述
, 、 。 、 ,
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 程序规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
的确认结果为准 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
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
基金管理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对基金投资者申 、
1
购 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购的最低金额 最高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 具
、 。 、 ,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
3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 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
, 、
2
则申购不成功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
, 。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 关公告
, 。
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
, 、
3
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 金份额上限 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
、 ,
7
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 以及
。 、 ,
4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
( ) ,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 。
、
1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
。 、
5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 ,
2
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
, 、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 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 、 、 ,
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 。 。请参见相关公告 控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 , 。
3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按照 信息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
。 《 、 ,
6
披露办法 或其他相关规定提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或者新增基金
》 。 ,
六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规模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
( ) 。 《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 。
1
类基金份额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 ) 、 、
1 A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 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 、
1
用后 以申请当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各计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分为 类和 类两类
, , 。
A C
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
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 , ,
, ,
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 。 。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其 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 小数点后第 位四舍五入 由
。 , , ,
A 4 5
中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遇特殊情况 经
, 。 ,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履行适当程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 , 。= / 1+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
、 :
= - 2申购份数 净申购金额 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
《 》。
= /T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 ) ,
2 C
申购份数 申购金额 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
= /T
上述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
, , , ,
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 由此产生的
, , ,
2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有 。
。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 : 、 :
2 3
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 净赎回 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 《 》。
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 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 , 。
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 ,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
, 。 , 。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 其中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位 由此产
。 , , ,
2
赎回金额 赎回份数 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 ×T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 赎回费率 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
、
= × 4 A
净赎回金额 赎回金额 赎回费用 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 。
= -七 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 、
5
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
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 。
、
1 A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具体见招
, 。 ,
5% 5%
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 即申 募说明书的规定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 , ,
2 A
购金额越大 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 申购金额达到特定金额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日
, 。 。 ,
7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的赎回费 并全额计入基金
时 本基金可按笔收取固定数额的申购费 实际执行的申购费
, 。 ,
1.5%
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财产
。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 即相关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 、 、 、3 6
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 , 、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实际执行的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 ,
中载明 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 。
六 基金份
、
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 主要用 第五部分 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
、 , ,
4 A额的申购
、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 基金份额的 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 , 《 》 。
赎回与转
财产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
。 。 申购与赎回 、 ,
C 7换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其中应将不低 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 , 。
于赎回费总额的 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25%
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日的投资 、 。
。
7
者收取不低于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
, 、1.5% 8财产 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 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 。5
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按 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
。 , ,
照 信息披露办法 或其他相关规定在调整实施前在至少一种 率 或针对特定渠道 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
《 》 , 、
指定媒介上公告 优惠活动
。 。八 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投资者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 正常情况下 基金注册登 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 , , ,
1 T
记机构在 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 资人的申购申请
, :
T+1者自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 、 。
T+2 1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投资者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 正常情况下 基金注册登 、 。
、 , ,
2
2 T
记机构在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 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
、 。
T+1 3续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 、
4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 。
3
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个工作日在指定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
, 、 ,
3 5
媒介上公告 的投资品种 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
。 , ,
九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 ) 。
巨额赎回的认定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登记机构 销售机构
、 、 、 、 、 、
1 6
单个开放日中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 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销
, ( 、
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 与净转出申请 转出申请总 售支付结算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 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
) ( 、 、
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 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 正常运行
) 。
额的 为巨额赎回 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 。 、 。
10% 7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目标 暂停估值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 、 ,
2 8 ETF
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
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目标 暂停申赎 暂停上市或目标 停牌
。 、 、 ,
9 ETF ETF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的
接受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 。
( ) :
1
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
, 。 、 ,
10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 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或使
( ) : ;
2
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 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
,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或该投资人累
, ;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 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 ;10%
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或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
。 ,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基金份 申购金额上限时
, 。
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
; 、
11 50%
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 延迟至下一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
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价格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 。 ,
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以此类推 直 , 。
, ,
到全部赎回为止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12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发生除上述第 项以外的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
4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 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 ,
10%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对该 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
, 。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按前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
,
述条款处理 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
。 。 ,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 , 。
3
邮寄 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在 个工作日内通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 、
3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并在 日内在指定媒 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 , ,
2
介予以公告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
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 本基金连续 个开放日以上发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 : 、 。
4 2 1
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 , ; 、 。
2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延缓期限不得 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
, 、 。
3
超过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 、 。20 4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
十 拒绝或暂停申购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
( ) 、
5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 或其他重大事件 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
、 , ,
1
的申购申请 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受理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登记机构 销售机构
( ) 、 、 、 、 、
1 6
的申购申请 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销
; 、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 售支付结算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 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
( ) , 、 、
2
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正常运行
; 。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 ) ; 、 。
3 7
基金财产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 目标 暂停估值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
( ) , 、 ,
4 8 ETF
资品种 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而损害现有 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目标 暂停申赎 暂停上市或目标 停牌
; 、 、 ,
9 ETF ETF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赎回的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
( )
5
某笔或数笔申购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 、
10
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 使本基金总规模超 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
( ) , ,
6
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或使本基金单日申 有人的赎回申请
; 。
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
、
11 50%
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或该投资人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
人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或该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 ,
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金赎回申请
( ) 。
7 50%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12
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
, ,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
; ,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案 若出现上述第 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 ) 。 。 ,
8 4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
时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发生上述 到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
, 。 ( ) ( )、( )、( ) 。
1 4 6 7
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项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应当依法公告 , 。
, , 。
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办理并予以公告 巨额赎回的认定
。 、
1
在以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
、 ,
2 (
申请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 ) ;
1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 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即
( ) , ,
2 ) 10%
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 。
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可以暂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 , 、
3 2
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
;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 ; 。4
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
深证 暂停赎回 暂停上市或深证 停牌 ( ) :
( ) 、 ; 1
5 100ETF 100ETF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 ) , 。
6 50%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 ) :
2
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 ,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 ) 。 ,
7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 基金总份额的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10%
会备案 并及时公告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 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 。 , 。 ,
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 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 , ;
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
请人 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
, 。 。 ,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
, , ;
务的办理并及时公告 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
。 , 。暂停基金的申购 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 、 , ,
3
中国证监会备案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
。 ,
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时 基金管理 , 。
、 , ,
4
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 ,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 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 处理
( ) , 。
1
放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 , ( )
3
公告 并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的 基金管理
, 。 ,
10%
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
;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款 全额赎回 或 部, “( ) ” “( )
1 2
分延期赎回 约定的方式与其他账户的赎回申请一并办
”理
。
暂停赎回 连续 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
( ) :
4 2 ( )
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
, ,
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
项 但不得超过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
, ,
20公告
。
巨额赎回的公告
、
3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
,
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 ,
并在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2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
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
、 ,
1
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依
、 ,
2
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 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
《 》 ,
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可以根据
;
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 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 。
十一 基金转换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 ,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
,
关机构
十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
、
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
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
、 。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
;
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
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
;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
,
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
,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
( ) , ,
2
的标准收费
。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信息披露办
, 《
十三 基金的转托管 质押
、 、
法 或其他相关规定提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
,
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
,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准收取转托管费
。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 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
( ) , ,
3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
,
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
;
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 办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 并可收
, ,
个月时 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 暂停结束 基
, 。 ,
取一定的手续费
。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 《 》
十四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或其他相关规定提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
,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
。
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金额
,
十一 基金转换
( )
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
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
定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
十五 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
基金之间的转换服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
。 ,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
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
, 、
定制定并公告
。
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
十二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
十六 基金份额折算
、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本基金可为投资人提供定期定
,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额投资计划服务 具体实施方法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
,
下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对基金份
, ,
规则或公告为准
。
额进行折算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十七 基金份额转让
、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
,
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交易方式进行的份额转让申
请 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发布相关公告
, 。
十八 当技术条件成熟 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
、 ,
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
, ,
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 或者安排本基金
,
的一类或多类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申购和
、
赎回 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 过户 质押等业务 届
, 、 、 ,
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但应根据相关法
,
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
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 捐赠 司法强制执行和经
( ) 、 、
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 其中
。 :
继承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
“ ”
,
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 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 ”
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
司法强制执行 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
“ ”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 社
、 、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七 基金的 相关资料
、 。
非交易过 二 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
( )户 转托 内办理 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 ;
管 冻结与
、 用
。质押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各销售机构的实际情况办理
( )
已持有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其业务规则
。
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
四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以
( )
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
他情况下的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
。
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 包括现金分
, (
红和红利再投资 一并冻结
) 。五 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 ) ,
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
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 。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号 室
:
6 105 -
集中办公区
( )
42891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设立日期 年 月 日
:
2001 4 17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 号
,
[2001]4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
13,244.2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
联系电话
:
400 881 8088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
、 《 》、《 》 ,
1
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依法募集资金
( ) ;
1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
( ) 《 》 , 《
2
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
( ) 《 》
3
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
销售基金份额
( ) ;
4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5
依据 基金合同 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 ) 《 》
6
一 基金管理人
( ) 人 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 及国家有关法
, 《 》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律规定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
、 , ,
1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号 室
: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 ) , ;
6 105 -42891
7
集中办公区
( ) 选择 更换基金销售机构 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
( ) 、 ,
8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
( )
: 2001 4 17
9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 规定的费用
《 》 ;
批准设立文号 证监基金字 号 依据 基金合同 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
: ( ) 《 》
[2001]4 10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销售 特定客 益的分配方案
: 、 、 ;户资产管理
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 拒绝或暂停受理
( ) 《 》 ,
11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 申购 赎回和转换申请
、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
: ( )
12,000 12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
: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 所产生的权利
;
2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 , ;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
( ) ,
1
13
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进行融资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 ) ; 、 ;
2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制订 修改并公布有
( ) , 、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 ) ,
3
14
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托管 基金转换 非交易过户 冻结
、 、 、 、 、 、 、 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
; ( ) 、 、 、
15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 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 《 》 ;
4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
( ) 、 ,
16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 ) ; 有关基金申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和收益
、 、 、 、
5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 在不违反公平 合理原则以及不 分配等业务规则
( ) , 、 ;
6
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 ) 《 》
17
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必要
, 约定的其他权利
。
的监督 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
。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
、 《 》、《 》 ,
2
基金财产 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应及 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 :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
, ( ) ,
1
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 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 ;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
(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 ;
7
2
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
( ) 《 》 , 、
3
的监督和检查
;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 更换基金注册登
( )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
( )
8
4
记代理机构 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 分析 决策 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 、 , ;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
; ( ) 、 、
5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
( ) , 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
,
9
回的申请
; 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
, ,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 ) , , ;
10
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融券 除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 ; ( ) 《 》、《 》
6
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制订基金收益分配
( ) , 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
11
方案
;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按照法律法规 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 , ( ) ;
12 7
利 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
( ) 、
8
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 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 ) , ; 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
《 》
13
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
( ) , , ,
14
人大会 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 、 ;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
( )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 ;
15
9
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 、 ;
10
选择 更换律师 审计师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严格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
( ) 、 、 、 ( ) 《 》、《 》
16 11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 , ;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 ) 、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
( ) , 、
17
1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 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 《 》、《 》
3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
( ) , , ,
1
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 泄露
、 、 ;
登记事宜
; 按 基金合同 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 ) 《 》 ,
( ) ;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及时 足额支付
( ) , 、 ( ) , 、
3 14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赎回款项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 ) 、 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
( ) 《 》、《 》
4
15
决策 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
, ;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 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 ;
5
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
( )
16
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
, 、 , 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年以上
、 、 ;
15
资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
; ( )
17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 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
( ) , , 《
6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 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 ,
除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为
( ) 《 》、 , 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
,
7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件
, ;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 )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
( ) ,
8
18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 ; 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 、 、 ;
9
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 ( ) 、
10 1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 申 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 ) 、 , ;
11
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 ;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
( ) 《 》
20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
( ) , 、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
, ,
12
价格 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
严格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
( ) 《 》、 , ( ) 《 》
13 21
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 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
, 《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
( ) , 、 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
14
等 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 基金托管人追偿
。 、 , ;
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
, ; ( ) ,
22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及时 足额支付赎回款
( ) , 、 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
15
项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 ) ,
23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 代表 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 、 、 、 ;
16
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 ;
24
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
( ) 《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 ;
17
25
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 ( ) 《 》
26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约定的其他义务
;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
( ) , 二 基金托管人
、
18
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19
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号
、 、 、 ; :
1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
( )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
20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
,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
1983 10 31
任而免除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
; :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
( ) , 民银行 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 国发
《 》(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号
)[1979]72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 、 。 :
22
二 基金托管人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
( ) :八 基金合 第 六 部 分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 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1同当事人 基金合同当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
及其权利 事人及权利
住所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
1
义务 义务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号
: 【 】
1998 24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
1983 10 31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号
: 【 】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
、 《 》、《 》 ,
1998 24
1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依法律法规和 基金
: ( ) 《 》 , 《
1
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合同 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依 基金合同 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
: ( ) 《 》
2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 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 ; 、 ; ;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 ; ; 、 、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如发现
( ) ,
3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信用证服务
; ; ; 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基金合同 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对
《 》 ,
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务 外汇 基金财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
; ; ; 、 ,
存款 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 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 同业外汇拆 呈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
; ; ; ; ; ,
借 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 结汇 售汇
; ; ; ; 、 ; 益
;
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
;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
( ) ,
4
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外汇买卖 代营外汇买卖 外汇信 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 ; ; 、 。
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 资信调查 咨询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 ) ;
5
见证业务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国际贵金属买卖 海外分支机
; ; ;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 ) , ;
6
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 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 ) 《 》
7
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 经中国人民银行 定的其他权利
; 。
批准的其他业务
。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
、 《 》、《 》 ,
2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
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
( ) ; ( ) 、
1 1
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基金财产
( ) ; ;
2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 ) ;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
( ) ,
3
2
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 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 ) , ; 业场所 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
, 、
4
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员 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 ) , ;
5
大会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
; ( ) 、 、
3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 ) 、 。 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
, ,
6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 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
3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产相互独立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 独
( ) ; ; ,
1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配
( ) , , 立核算 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
, , 、
2
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负责基金财
、 , 划拨 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
产托管事宜 除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 ( ) 《 》、《 》
4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 ; , ,
3
除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以
( ) 《 》、 ,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
4
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
,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
( )
5
托管基金财产 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 ;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确保基金财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
( ) , ( )
5 6
产的完整和独立
; 投资所需账户 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
, 《 》 ,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
( ) 人的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 、 ;
6
合同及有关凭证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
; ( ) , 《 》、《 》
7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
( ) 、 、 ,
7
资料
; 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但向监管机构 司法机关等有权
, ,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及时办
( ) , , 机关的要求 或因审计 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
, 、
8
理清算 交割事宜 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 ;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 ) 。 《 》、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 ) 、 、
9
8
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 不得向
, , 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 ;
他人泄露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 ( )
9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 项
( ) , ;
10
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
( ) 、 、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相关内
( ) 、 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
,
11
容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 作是否严格按照 基金合同 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
, 《 》 ;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 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
; 《 》 ,
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 ; 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 ;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
( ) 、 、
12
11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其他相关资料 年以上
( ) 、 ;
13 15
和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
( )
12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 ) ;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 ) ( ) ;
15 13
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
; ( )
14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
( ) 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
16
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 ) 《 》、《 》 ,
15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
( ) ; 、
17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 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
18
任 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 按照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监督基金
( ) 《 》
16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
( ) , 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19
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
; ( ) ,
17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 ) 、 。 、 、 、 ;
20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
( )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18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
、 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并通知基金
, ,
1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管理人
, ;
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基金份额持有
, 。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承
( ) 《 》 ,
19
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同一
。 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
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
。 ( ) 《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 基金合
、 》 , 《
2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 ; 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 ,
1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 ; 基金管理人追偿
;
2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 ; ( ) ;
3 21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 ) ; ( ) 《 》
4 22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
( ) , 约定的其他义务
。
5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
、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 ) ;
6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 ;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
《 》 , 《
7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损害其
( ) 、 、 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
》 , 《
8
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
; 》 , 。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份额持有人作为 基金合同 当事人并不以在 基金合
( ) 、 。 《 》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 同 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 。
3
遵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 ) 、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1
缴纳基金认购 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
( ) 、 ; 、 《 》、《 》 ,
2 1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 , :
3
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 ;
1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他基
( ) 、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 ;
4
2
金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3
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
( ) ; ( )
5 4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 自基金管理人 基
( ) , 、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
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或目标 的
( )
5 ETF
遵守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本基金或目标 的基金份
( ) 、 ,
7 ETF
易及业务规则
;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 ) 。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 ;
8
6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 ;
7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服务机构损害
( ) 、 、
8
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 ) 《 》
9
定的其他权利
。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
、 《 》、《 》 ,
2
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认真阅读并遵守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
( ) 《 》、
1
息披露文件
;
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 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 ) , ,
2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
, ,
担投资风险
;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 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 , ;
3
交纳基金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所
( ) 《 》
4
规定的费用
;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
( ) ,
5
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有限责任
《 》 ;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 基金合同 当事人
( ) 《 》
6
合法权益的活动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 ;
7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
( )
8
得利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 ) 《 》
9
定的其他义务
,
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
。平等的投票权
。
鉴于本基金是目标 的联接基金 本基金的基
,ETF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
者委派代表参加目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
ETF
决 在计算参会份额和票数时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 ,
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 在目
:
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基金持
,
ETF
有目标 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持有人所持有的本
ETF
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
,
入的方法 保留到整数位 本基金份额折算为目标
, 。
ETF
后的每一参会份额和目标 的每一参会份额拥有平
ETF
等的投票权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本基金的名义代表本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目标 的基金份额持
ETF
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 但可接受本基金的特定基金份
,
额持有人的委托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
身份出席目标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
ETF决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提议召开或召集目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
ETF
须先遵照本基金 基金合同 的约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
《 》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
,议召开或召集目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由本
,
ETF
基金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
开或召集目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TF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若将来法律
。
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 以届时有效的
,
法律法规为准
。
一 召开事由
、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
、 ,
1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
, 、
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终止 基金合同( ) 《 》;1
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更换基金管理人
( ) , ( ) ;
2
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更换基金托管人
。 ( ) ;
3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 ) ;
4
二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时 应召开基金份额
( ) , 调整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提高
( ) 、 ,
5
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 ;
修改或终止基金合同 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变更基金类别
、 , ; ( ) ;
1 6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 ) ;
2
7
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但根据法律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法律法规和中
、 、 , ( ) 、 (
3 8
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由于目标 基金交易
; ),
ETF
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方式变更 终止上市 基金合同终止 与其他基金进行合
、 、 ; 、 、 、
4
变更基金类别
、 ; 并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的情况除外
、 ;
5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
、 、 ; ( )
6 9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召开或召集目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7 ETF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 ; ( ) ;
8 10
深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参加
、 ,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 )
9 100ETF
11
表决而就深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征求本基 持有人大会
;
100ETF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以上 含
; ( ) (
12 10%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 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需召开基
、 、 ,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
) (
10
10%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 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 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 )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
11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 ( )
13
三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 他事项
;
协商后修改本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 : ( ) 、《 》
14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 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 、 ; 。
1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且
、 、 《 》
2 2
购费率 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 、 ;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
,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 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
、 ,
3
改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 调低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 ( ) ;
4 1
系发生变化
;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 ) ;
2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
、 ( ) 《 》
5 3
利影响 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 、 ;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 基金合
( ) 《
6
4
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同 进行修改
。 》 ;四 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对 基金合同 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 : ( ) 《 》
5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基金合同 当事人权利
、 , 《 》
1
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 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 基金托管人认 基金管理人 基金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在法
、 , ( ) 、 、
2 6
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自行召集 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申购
, 。 、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 赎回 转换 基金交易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转让 质押
、 , 、 、 、 、 、 、
3
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
。 等业务规则
;
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 。 ( ) ;
10 7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停止现有类
, ( )
60 8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
; , 别基金份额的销售等
;
召开的 应当自行召集
, 。 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
( ) ,
9
代表基金份额 本条中 以上 均包括本数 下同 以 数和基金名称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 ( “ ” , ) 、 ;
4 10%
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由于目标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 终止上市
( ) 、 、
10 ETF
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
, 。 基金合同终止 与其他基金进行合并而变更基金投资目
、
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 标 范围或策略
, 、 ;
10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由于目标 终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
。 ( )
11 ETF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更为直接投资该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
, ;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
; , 按照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不需召开基
( ) 《 》
10%
12
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 。
书面提议 二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 、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 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 基金
、 《 》 ,
10 1
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
, 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
人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 由基金
; , 、 ,
60 2
内召开 托管人召集
。 。
代表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
、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
5 10%
3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都 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
, 、 , 。
不召集的 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
, ,
10% 10
召集 并至少提前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
, 。 。 ,
30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
, 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
;60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 不得阻碍 干扰 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由基金托管
、 , 、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 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并
、 、 ,
6 60
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 。 , 。
五 会议通知
( ) 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 含 的基金份额持
、 ( )
4 10% 10%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天 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
、 , ,
1 30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 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
。 。
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
。 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
,
10
下内容
: 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
。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 方式 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
( ) 、 、 ; ,
1 60
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
( ) 、 ; ; ,
2 10%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 ) 含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
( ) ,
3
10%
益登记日 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
;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书面提议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
( ) ( ,
4 10
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 )、 ; ;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
( ) 、 ; 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
,
5
60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会议通知还应载明具体通讯方 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 , , 。
2
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的 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 含 的基金份额持
、 、 、 ( )
5 10% 10%
寄交和收取方式 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等 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
、 ,内容
。 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
、 ,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 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份额 以上 含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
、 , ( )
3 10% 10%
作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 集 并至少提前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
; , 。
30
集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作为监督人
,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
, 、
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 不得阻碍 干扰
; , 、 。
份额持有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作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
, 、
6
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 会时间 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 、 、 。
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三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 通知内
、 、
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效力 容 通知方式
, 。 、
六 开会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
( ) 、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或通讯开会方式召 前 日 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
, 。
30
开
。 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现场开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和会议形式
、 。 ( ) 、 ;
1 1
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 ( ) 、 ;
2
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
,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 )
3
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可以进行 人的权益登记日
,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 ( ) (
4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受托出席会议 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
( ) 、 , )、
1
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点
;
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 ) ;
5
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
( ) , ( )
2 6
额的凭证显示 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 续
, ;基金总份额的 以上
。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 ) 。
50%
7
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 由会议
、 。 、 ,
2 2
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 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
。 。 、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 : 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
、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两个工作 式
( ) , 。
1
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 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
; 、 ,
3
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
( ) 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
;
2
的书面表决意见 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
; ,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
( ) ;
3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 持有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
,
额的 以上
; 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
。
50%
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 )
4
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 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的 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 、 , 。
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代理投 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票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通讯开
、
定 会方式或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 会
; 、 ,
( ) 。 。
5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 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
, 现场开会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
、 。
1
九 基金份 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 至少应在 个工作日后 且确定有权出 第 七 部 分 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
、 , ,
( 25 )
额持有人 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基金份额持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
。
大会 七 议事内容与程序 有人大会 大会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 不影
( ) , ,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 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可以进行
。 ,
1
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 ) :
1
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的有关证明文件 受托出
( ) 、
1
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席会议者出示的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 ) 、 、 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
、《 》
2 10%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 定
;
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经核对 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
; ( ) ,
2
对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
( ) 、 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
3
的提案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 : 之一 含二分之一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
( )。
关联性 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 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
、 。
a
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分之一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 ,
会职权范围的 应提交大会审议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不提
, ; , 开时间的 个月以后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 ,3 6
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 。
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 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 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
,
行解释和说明 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含
。 (
程序性 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
、 。 三分之一
)。
b
决定 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 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 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
。 , ; 、 。
2
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 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
,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 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
, 。
的程序进行审议
。 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
代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
( ) ,
4 10%
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或基金管理人或 效
, :
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未获得
, 会议召集人按 基金合同 约定公布会议通知
( ) 《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 后 在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 , ;
2
持有人大会审议 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个月 法律法规另有规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如果
, 。 ( ) (
6 2
定的除外 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
( ) 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
。
5
行表决 人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 和公证
。 ( , )
议事程序 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
、
2
现场开会 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
( ) ;
1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
, 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 ;
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确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
。 ( )
3
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 面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
, , ,表决 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 。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含二分之一 若本
( );
通讯开会
( ) 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
2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 首先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公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
,
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二个工作日由大会聘请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
, ,
的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
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个月以后 个月以内 就原
、 ,3 6
形成决议 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 不影响在公证机 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
。 , 。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的有效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
。 (
八 表决 之一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 。 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上述第 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
、 : ( ) ( )
2 4 3
特别决议 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 同时提
( ) ,
1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 交的有关证明文件 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
、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
。 、 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与基金登
、《 》 ,
有效 记机构记录相符
。 。
一般决议
( ) 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
、 ,
2
3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 大会可通过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
、 ,
决权的 以上通过 人可以采用书面 网络 电话 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
。 、 、 、50%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决 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 。 , 。
3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
, 、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
4
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 的 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 网络 电话 短信或其他方
; , 、 、 、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 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 式 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五 议事内容与程序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
、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
4
1
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 。 ,
九 计票 如 基金合同 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 基金合同 更换
( ) 《 》 、 《 》、
现场开会
、 基金管理人 更换基金托管人 与其他基金合并 法律法
、 、 、
1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
( ) 规及 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
《 》
1
集 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 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 。
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
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
; 知后 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
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 开前及时公告
, 。
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
担任监票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 不影 容进行表决
。 , 。响计票的效力
。 议事程序
、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 现场开会
( ) ( )
2 1
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
。 ,
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对 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
( ) , ,
3
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果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 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
, , 。
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 有权在宣布表决 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 在基金管理人
, ,
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 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 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
, ,
布重新清点结果 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重新清点后 大会持有人
。 ; , 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
;
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
。 ,
通讯方式开会 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 含
、 ( )
2 50% 50%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
, :
由大会召集人指定的两名计票员在监督人授权代表的监
人大会的主持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
。
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 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
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
, 。 。
十 生效与公告
( ) 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明文件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 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号码 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委托人姓名 或
、 《 》 、 、 (
1
定表决通过的事项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日内报中国证 单位名称 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 ) 。
5
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
。 通讯开会
( )
2
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 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日公
,
30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个工作日内在公
、 ,
2 2
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 基 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 在公证机关
、 、 。 、 ,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监督下形成决议
。
大会的决定 六 表决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 。
3
具无异议意见后 日内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至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
,
2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 议
: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 , 、 ,
4 1
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关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
, 、 、 (
告 一 通过方为有效 除下列第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 ) ;
2
十一 由于参加深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需
( )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
100ETF
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别规定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
、 ,
2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作如下特别约定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
, : (
本基金投资的深证 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 除 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
) 。 《 》 ,
1 100ETF
时 本基金需提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就深证 的 金运作方式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 终止 基
, , 、 、 《
100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表决事项征求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
》、
的意见 有效
;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在深证 基金份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
2 100ETF
持有人大会召开之前召开并完成表决 并应当就全部表决意见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
; ,
进行分类统计 确定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各 相反证据证明 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
, ,类表决意见的具体比例 比例以百分数表示 分子四舍五入精 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符合
( , ,
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表决意见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 应当分别按照上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 但应当计入出具
、 ( ) ,
3
述分类表决意见的具体比例参加深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
100ETF
大会并据此投票表决 各类表决意见代表的深证 基金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
100ETF
份额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持有的深证 总份额 该类表决
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决
、 。
= 100ETF ×
意见占比 基金份额四舍五入精确到整数位 七 计票
, ); 、
就因参与深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而召集 现场开会
、 、
4 100ETF 1
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款规定与上述第 一 款至第 十
, ( ) ( )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
( ) ,
1
款规定不符的以本款规定为准 本款未作规定的仍适用第 一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
, ( )
款至第 十 款的规定 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
( ) ;
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本合同可不经召开持有人大会对 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
、 ,
5
上述特别约定进行相应修改
。 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
;
十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 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但是基金管理人或
( ) ,
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 。 ,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基金管
。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 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 。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
( )
2
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
( )
3
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
,
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 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
。
点 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 重新清点后 大会主持人应当
, 。 ,
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 ) ,
4
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 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 。
通讯开会
、
2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
, :
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若由基金托
(
管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进行计
, )
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
, 。
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 。
八 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
,
日起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日内在
2
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
、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
九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 召
、 、
开条件 议事程序 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
、 、 ,
法规的部分 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
,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 可直接对本部分内
, ,
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
议
、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 ;
1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 ;
2
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3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 《 》
4
定的其他情形
。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 )
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须更换基金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 , , 、 ;
1 1
管理人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 、 ;
2
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 ) ; 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1
3
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 《 》
2
4
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定的其他情形
( ) ; 。
3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须更换基金
、 , ,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
2
托管人 提名 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
: 、 :
1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合计持有 以上 含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 ) ; ( )
1 10% 10%
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 ) 、 ; 人提名
;
2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 ) ; 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
、 :
3
2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止后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该决议
( ) 。 ,
4 6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 )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 ) ,
1
原基金管理人退任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在 个月内
, 生效
;
6
选任新基金管理人 在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 中国证监会可指 临时基金管理人 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 由
。 , 、 : ,
3
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 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
提名 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代表 以上
( ) :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
、 :
1 10%
4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 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管理人形成有 公告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
( ) : 、 : ,
2 5
效决议
。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日内
2
核准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 ) : 在规定媒介公告
;
3 5
日内 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 交接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 基金管理人应妥
, , 、 : ,
6
准后 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 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
。 ,
2
交接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
( ) : , 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临时基金
,
4
业务资料 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新基金管理人
, , 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临时基金管理人
。
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 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 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
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和净值
。 ;
审计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按照规定聘
( ) : , 审计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按照法律法
、 : ,
5
7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
, 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
,
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计结果予以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费由基
, 。 , ,十 基金管 第 八 部 分
、
基金名称变更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本基金应替换或删
( ) : , 金财产承担
;
6理人 基金 基 金 管 理、
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 基金名称变更 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如果原任或
、 : ,
8
托管人的 人 基金托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
、 ,
2更换条件 管人的更换
原基金托管人退任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在六个月内 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 。
和程序 条件和程序
选任新基金托管人 在新基金托管人产生前 中国证监会可指
。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
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 提名 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
、 :
1
提名 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代表 以上 合计持有 以上 含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 ) : ( )
1 10% 10% 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人提名
。 ;
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托管人形成有
( ) : 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
、 :
2
2
效决议
。 止后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该决议
,
6
核准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 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 ) :
3 5
日内 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并应自中国证监会核
, , 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 ) ,
准后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生效
;
2
交接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
( ) : , 临时基金托管人 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 由
、 : ,
4
3
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 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 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 ;
交手续 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新
, 。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
、 :
4
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财产
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总值和净值 公告 基金托管人更换后 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
。 、 : ,
5
审计并公告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日内
( ) : ,
5 2
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计结
, 在规定媒介公告
;
果予以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交接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妥善保管基
、 : ,
6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 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
、 ,
3
提名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由单独 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
( ) : , ,
1
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
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
。
10%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 审计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按照法律法
( ) 、 : ,
2 7
行
; 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 并将审
,
公告 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
( ) : 计结果予以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费由基
, ,
3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 金财产承担
。
证监会核准后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
。 ( )
2
新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
、 程序
。
4
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 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
, 提名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 : ,
1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并保证不对基金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以上 含 的基
, ( )
10% 10%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 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
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 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
、
2
费或基金托管费
。 序进行
;
公告 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
、 :
3
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生效后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
2
三 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
、 、
和程序的约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
,分 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
消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
,公告后 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本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依法保管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
。 《 》、《 》
人按照 基金法 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 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 》、 。
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
100
十一 基金 第 九 部 分
、
管协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 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 收益
》, 、 、 、的托管 基金的托管
有人名册登记 基金财产的保管 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 分配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
、 、 、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职责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 , , ,
全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法权益
, 。 。
一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
( )
的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定期定额投资
、 、 、 、 、 、
和客户服务等业务
。二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 )
十二 基金 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
、 。
的销售 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业务的 应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
、 、 ,
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之间在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 、 、
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护基金
, ,
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
。
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
一 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
、 、 、
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
,
理 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
、 、 、 、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
、非交易过户等
。
二 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
一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 存管 过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
( ) 、 、
户 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 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
、 , 、 。
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 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 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
、 、 、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议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
。 ,二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 理 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 建( ) 、 、 、 、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 ,
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 应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 三 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 、
额注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基金投资者 取得登记费
, 、 ;
1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 、 ;
2
三 注册登记机构履行如下职责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 交易资料 基金
( ) : 、 、 、
3
建立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交易数据等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 ; ;
1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制定和调整登记业务
、 ; 、 ,
2 4十三 基金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 第 十 部 分 相关规则 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上、 、 ,
3份额的注 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份额的 公告
; ;
册登记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登记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 ; 、 《 》
4 5
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 定的其他权利
。
5
记录 年以上 四 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 、
15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因违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 , :
6
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 须承担相应的赔偿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 、
1
责任 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 ; 务
;
按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办
、 、 、 《 》
7 2
规定 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 提供基金收益 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 、 、 ;
分配等其他必要的服务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 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 、 , 、
3
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时 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
、 、 ,
8
间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 定的机构 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 。
3
媒介上公告 年
; ;
2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
、 。 、
9 4
四 注册登记机构履行上述职责后 有权取得注册登记 务 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 须
( ) , , ,
费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
。 ,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除
《 》
外
;
按 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
、 《 》
5
非交易过户业务 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 ;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 ;
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
、 《 》
7
定的其他义务
。一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
差的最小化
。
二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
、 、
ETF
选成份股 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
( )。 ,
金可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 包括创业
(
板 中小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
、 、 、 )、
债券 债券回购 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货
、 、 、 、 、
币市场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 包括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
、 ( 、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种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其投资原则
, ,
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及融资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ETF
值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
,
90%
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不包
,
5%
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 。三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易方达深证 的联接基金 主要通
,
100ETF
过投资于易方达深证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
100 ETF
紧密跟踪 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以内 如因
, 。
4%
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
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
,一步扩大
。
目标 投资策略
、
1 ETF
本基金投资目标 的方式如下
:ETF
申购 赎回 按照目标 法律文件约定的方
( ) 、 :
1 ETF
式申赎目标
。
ETF
二级市场方式 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 基金
( ) :
2 ETF
份额的交易
。
一 投资目标 当目标 申购 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
( ) 、
ETF调整 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 无须召开基金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 , ,
,
份额持有人大会
小化 。
。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 风险 效率 成本等因素
( ) 、 、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深证 的基础上 决定采用申购 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方式
, , 、
进行目标 的投资
深证 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 含存托凭 。
、 (
ETF
100ETF 100
证 新股 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和增发 含存托凭证 货币市场工 股票投资策略
)、 , 、 、
( ) 2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 以
。 、 ,
更好的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同时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 。 ,
,
还可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来构建组合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深证 的比例不 以申购目标 因此对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
, 。 、
100ETF ETF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 主要采取复制法 即按照标的指
; , ,
90%
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 ,
, 、
5%
的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但在因特
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 本基金指数化投资 。
、 。 ,
指对深证 深证 价格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 殊情况 如流动性不足等 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
( 、 ( )
100ETF 100投资 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同时业绩比较 券时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 , ,
100%
替代 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 以降低跟踪误
基准进行相应变更 该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 ,
, 。三 投资理念 差 优化投资组合的配置结构( ) , 。指数化投资具有低成本 管理透明及分散化程度高等优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 、
3
点 能稳定地获得市场平均回报 有助于投资者通过证券市场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 , , 。
基金管理人将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 风险 流动性等因
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 、
。
四 投资策略 素的基础上 审慎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
( ) , 。
本基金为深证 的联接基金 深证 是主要采 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
。 、
100ETF 100ETF 4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 综
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深证 价格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 ,
100
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 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
数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深证 实现对业绩比较 ,
,
100ETF
基准的紧密跟踪 力争最终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以内 的投资
, 。 。
4%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 风险 效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 、 、 、
5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
率 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 决定采用实物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 , 、
、 ,
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 如
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深证 的买卖 ,
。100ETF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
, 。 、
待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 本基金可以适度运用衍生 工具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
, 。 ,
好 交易活跃的衍生品进行交易
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跟踪误差 、 。
。
五 投资组合管理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 ) 、
6
投资组合的建立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
、 ,
1
慎原则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
在基金建仓期 为避免有可能在二级市场造成的价格冲 ,
,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 投资者
击 基金经理将主要考虑采取实物申购的方式建立联接基金的 。 、
,
初始投资组合 类型与结构 基金历史申赎情况 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
。 、 、
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等因素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 期限和比
、 , 、
2
例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确定具体的 。
( )
1
融资业务策略
资产配置方案 、
。
7
基金经理每日根据本基金申购赎回情况及已有现金滞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
( ) ,
2
留 在综合考虑合规 风险 效率 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 决定采 金既有投资目标 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
, 、 、 、 , 、
前提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参与融资业务 以提高投资
用实物申赎的方 式或证券二 级 市 场 交 易 的 方 式 进 行 深 证 , , ,十四 基 第十一部分
、
的买卖 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届时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控
。 。100ETF
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通常情况下 联接基金的投资组合主要体现为持有深 制原则 具体参与比例限制 费用收支 信息披露 估值
( ) , 、 、 、 、
3
证 基金份额 对于股票停牌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投资 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
;100ETF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组合中出现的剩余成份股 基金经理将选择作为后续实物申购 ,
,
深证 的基础证券或者择机在二级市场卖出 审议
。 。
100ETF
投资绩效评估 未来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
、 、 , ,
3 8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 遵循法律
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对本基金的运行情况 ,
法规的规定 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
和跟踪偏离进行量化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基金经理根据评估 , ,
。
报告分析投资操作 组合状况和跟踪误差来源等情况 并相应 书更新中公告
、 , 。
进行组合调整 四 投资限制
。 、
组合限制
六 业绩比较基准 、
( )
1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深证 价格指 数收益率 :
:
100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 ( )
X95%+ ( )X5% 1 ETF
如果深证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或深证 价格指 产净值的
、 ;
100ETF 100 9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
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深证 价格指数的编制及发布 或深 ( )
、
2
100
证 价格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 或深证 价格指数编制方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 ,
100 100
法发生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组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不包括结
,
5%
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成部分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 、 ;
, ,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履行必要手续后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
, 。
3
七 投资决策 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 ) , ;
10%
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
、 ( ) ,
1 4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法律 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 ;
、 《 》
20%
(1)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
对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研究与判断 ( )
5 ( )
(2)
投资决策流程 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 , ;
2 10%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 提出资产配置比例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 ( )
(1) 6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
指导意见 ,
;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确定具体的 证券合计规模的
;
(2) 10%
资产配置方案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以上 含
; ( )
7 BBB (
基金经理采取实物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
。 ,
(3) BBB)
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
方式进行深证 的买卖 、 ,
;100ETF
基金绩效评估和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出具基金绩效评估 发布之日起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4) 3
和风险管理报告 基金经理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
; 。 ( ) ,
8
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
八 风险收益特征 ,
( )
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本基金为深证 的联接基金 主要通过投资于深证 ;
,
100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因此 本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
。 , ( )
100ETF 9
表现与深证 价格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理论上本基金预期 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进入全国
。 ,
100 40%
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年 债券
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
、
1
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金 ;
。
九 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 应当符合下列要
( ) ( ) ,
10
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求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 : , ,
1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
承销证券 ; ,
( ) ;
10%
1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
( ) ; ,
2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中 有价证券指目标 股
( ) ; , , 、
3 100% ETF
票 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资产支
、 ( )、
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 等 在任
、 ( ) ;
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股票及目标 总市值的 在任何交易日
;
ETF 20%
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
( )
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
20%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 应当符合下列要
( ) ,
11
求 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
: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
; ,
10%
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 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 应持有合
; ,
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
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 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
;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中 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
。 ,
20%
以合约乘数计算
;
本基金参与融资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 本基金
( ) , ,
12
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
,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
95%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应当符合( ) ,
13
下列要求 最近 个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
6 2亿元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其中出借期限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出
,
30% 10借证券归为流动性受限资产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
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 证
;
50%
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天 平均剩余期限
,
30
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
14
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因证券市场波动
; 、
15%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
从其规定
;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 )
15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
,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 ) ;
16 140%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
( )
17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 ) 《 》
18
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 情形之外 因
( )、( )、( )、( )、( )、( ) ,
2 7 8 13 14 15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 、 、/
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 流动性限制 目标 暂停申
、 、
ETF
购 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
,
理人应当在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
,
10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
。 、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 项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出借业务
( ) , 。
13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
6
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
。
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
, 、
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 如适用
,
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
,
规定执行
。
禁止行为
、
2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财产不得
,
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承销证券
( ) ;
1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 ;
2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 ;
3
向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
( ) 、 ;
4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
( ) 、
5
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 ) 、
6
活动
。
向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
( ) 、 、
4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
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
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
、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
( ) 、
5
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
,
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
、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
,
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防范利益
, ,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
( ) 、
6
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
, ,
券交易活动
;
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由国务院证券
( ) 、 ,
7
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
, 。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
,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
2
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
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深证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 )
1 100ETF
进行审查
。
产净值的
;
9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
、
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
( ) ,
2
行为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
, , 。
超过基金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行为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
进行变更的 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经与基金
, 。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 )
3
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
,
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
15%
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 该变更无须召开基金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 、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
五 业绩比较基准
、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深证 价格指数收益
100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 )
4
率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
×95%+ ×5%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
,
本基金以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 追求跟踪偏离
“ ,
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作为投资目标 在投资中将不
” ,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
( )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资产投资于目标 并保留
90% ETF
股票执行 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 ;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5%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 ) 。
6
内的政府债券 因此选取 深证 价格指数收益率
, “
100 ×
本基金是深证 的联接基金 与深证 一样
, ,
100ETF 100ETF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能
( ) ” ,
95%+ ×5%
可不受 运作办法 第三十一条的下列限制 一只基金持有一
《 》 :
①
够比较真实 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同
, ;
10% ②
未来若指数编制机构更改标的指数的名称 变更或
、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
,
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授权 或标的指数由其他
、
过该证券的
。
10%
指数替代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基金管
、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
、
3
理人认为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
变更 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
部分 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指数推出时 本
, ,
被修改或取消 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 本基金可
, ,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
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
原则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基金名称 调整业
, 、
十 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 )
绩比较基准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使基金
六 风险收益特征
、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上述 九 投资禁止
。 “( )
本基金为 联接基金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
,ETF
行为与限制 中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的 以
” “ 、 ” ( )、( )、( )
2 2 3 4
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
、 。
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 、 、
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深证 实现对业绩比
100 ETF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
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因此 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深证
。 ,
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
, 。
价格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
100
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 。
七 目标 发生相关变更情形的处理方式
、
ETF
目标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 本基金将由投资
,
ETF于目标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该标的指数的
ETF
指数基金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若届时本基
, ;
金管理人已有跟踪该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 则本基金将
,
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履行适当的程序后选
,
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 相应地 本基金基金
。 ,
合同中将删除关于目标 的表述部分 或变更标的
,ETF
指数 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 。
目标 交易方式发生重大变更致使本基金的
、
1 ETF
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目标 终止上市、 ;2 ETF
目标 基金合同终止
、 ;
3 ETF
目标 与其他基金进行合并
、 ;
4 ETF
目标 的基金管理人发生变更 但变更后的
、 (
5 ETF
本基金与目标 的基金管理人相同的除外
);
ETF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
6
若目标 变更标的指数 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
,
ETF程序后相应变更标的指数且继续投资于该目标 若
。
ETF
目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变更目标
ETF ETF
标的指数事项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出席目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进行表决 目标 基金份
,
ETF ETF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标的指数事项的 本基金可
,
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应变更标的指数并仍为
该目标 的联接基金
。ETF
八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
、
处理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
、
1
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 ;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 ;
3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 雇员 授权代理人或任
、 、 、
4
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十五 基金
、
的融资 融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 、 。
券
一 基金资产总值
、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 目标 基
、
ETF
金份额 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
、 、
一 基金资产总值
( )
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
二 基金资产净值
、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的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
、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
和
。
的价值
。
二 基金资产净值
( )
三 基金财产的账户
、
本基金的基金财产净值是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为本基
、
价值
。
金开立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
、
三 基金财产的账户
( )
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
。 、 、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开立基金资金账户
、
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
以及证券账户 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
,
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
十六 基 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 第十二部分
、 。
四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
金的财产 四 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基金的财产
( )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
、
1
销售机构的财产 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
, 。 、
产 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 。
金托管人 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 运用或者
、 、 、
2
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
,
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归基金财产
, 。
行使请求冻结 扣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法规和 基金
、 。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
、 、 、
3
合同 的规定处分外 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 , 。
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
、 、
围
。
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
,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
、 、
4
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
。
产的债务相抵销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非
; , 。
债权 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 基金管
, ;
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 。
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
。 ,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一 估值日
、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
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
的非交易日
。
二 估值对象
、
基金所拥有的目标 股票 债券 衍生工具和银
、 、 、
ETF
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 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 、 。
三 估值原则
、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时 应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 《 》、 。
一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
( )
报价的投资品种 在估值日有报价的 除会计准则规定
, ,的例外情况外 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
。
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
,
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
。
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报价进行
,
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 。
与上述投资品种形同 但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
, ,
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
,
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
。
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
, ,
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
。 ,
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
折价
( ) ,
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
时 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 ,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
,
一 估值目的 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 ) 。
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 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 三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
、 ( )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应 ,
。 、
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以上的 应对估值进
。 ,
0.25%
二 估值日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 ) 。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每个工作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 四 估值方法
、
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目标 估值方法
。 、
1 ETF
三 估值对象 对持有的目标 基金 按估值日目标 基金
( ) ,
ETF ETF
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份额净值估值
。 。
四 估值方法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 ) 、
2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 ( ) ,
1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
、 ( ) ; ,
1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权证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证券发行机构
( ) 、 ,
1
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
牌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 ,
; ,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价 收盘价 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 ) ;
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 且最近交易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 ; , ,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
,
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 , ;
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 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和含权固
, , 。 ( )
2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 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 ) ,
2
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的估值净价
, , ;
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选取每日收盘
, ( ) ,
3
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价作为估值全价
; , ;
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 )
4
事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 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 , , ,
最近交易日收盘价 确定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 。 ,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 ) 、
3 3
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 理
; :
送股 转增股 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按估值
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 ( ) 、 、 ,
,
1
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有交易的最近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该日
, ;
交易日所采用的净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 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 , , ( ) ;
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 采用估值技
( ) 、 ,
2
的重大事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 ,素 调整最近交易日所采用的净价 确定公允价值 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 。 , ;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 包括但
( ) , ( ) ,
4 3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
, 、
况下 按成本估值 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
, 。 、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有价证券 采用估 等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 ) , , 。
5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
。 、 ,
4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 :
2
送股 转增股 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按估值日在证 估值
( ) 、 、 , 。
1
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价格估值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按
; 、 ,
5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权证 采用估值技 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 ) 、 , 。
2
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期货合约 期权合约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
, 、 、
6
下 按成本估值 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
, 。 , ,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 发生重大变化的 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 ) , , 。
3
所上市后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价格 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按照相关法
, 、 ,
7
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 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估值
; , 。
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参与融资等业务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 、 ,
8
深证 按估值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若估值日 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 ; 。
3 100ETF
非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以该基金最近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 依照境内上市
, 、 ,
9
估值 交易的股票执行
。 。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 以及停止交易 但未行权 如有充分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
、 , 、 、
4 10
的权证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
, 。 ,
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 , 。
、 、
5
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
, 。 、 ,
11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按债券所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 , , 。
6十七 基 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第十三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 从、 。 、 ,
12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 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 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财产的 、 , 基金资产估 。 , 。
7
股票执行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估值 。 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 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
、 、
8
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 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对
, ,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方 共同查明原因 双方协商解决
, 。 , , 。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 从其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
、 , 。 ,
9
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 。 。
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
根据 基金法 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基 , ,
《 》,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因此 就与本 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
。 , , ,
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 ,
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 。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 估值程序
。 、
五 估值程序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
( ) 、 ,
1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 ,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 元 小数点后第 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
, , 。
0.0001 5
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 基金合同 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
, 《 》 、 。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 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 , 。
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并
, 。 、 ,
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按规定公告
。 。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
( ) 、 。
2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
1
原因暂停营业时 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
; 。 ,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 ,
、 、
2
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 ,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六 估值错误的处理
、 、
3 50%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
、 、
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
, ; 、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额净值小数点后 位以内 含第 位 发生差错时 视为
、 。 ,
4 4 ( 4 )
七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估值错误
( ) 。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算 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 估值错误类型
, 。 、
1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
。 ,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 管人 或登记机构 或销售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
, 、 、 、
成估值错误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
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 ,
。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 受损方
。 “ ”
( )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元 小数点后第五位四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 承担
, “ ” ,0.0001
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赔偿责任
。 , 。 。
八 估值错误的处理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
( ) :
当基金财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 含 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 下
、 ( 、 、 、 、
1
第四位 内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达指令差错等
) ,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 、 、
2 2
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 估值错误已发生 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
、 。 ( ) , ,
1
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 因更
, , , ,
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 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
; ;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 给当事人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计价错误达到 ,
, ;
0.25%
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同时 造成损失的 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
, , ,
0.5%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任 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义务
。 ;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 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 , ,
3
担相应赔偿责任 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
处理 。
。
九 特殊情形的处理 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 ) , 。
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 四 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
、 ( ) ( )
1 8 2
项条款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 责 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
, , ,
理 当事人负责 不对第三方负责
。 , 。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
、 , ( )
2 3
发送的数据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 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
, 。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 误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 、 , , 。
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 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 受损
, “
(
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 方 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并在其
。 ” , ,
)
影响 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
。
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
;
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
,
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
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
任方
。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
( )
4
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估值错误( ) 。5
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
3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 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 ,
处理的程序如下
:
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 列明所有的当事人
( ) , ,
1
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
( )
2
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
( )
3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需要修改基金登记
( ) ,
4
机构交易数据的 由基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 并就估值
, ,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
4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
( ) ,
1
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时 基金( ) ,2 0.25%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
值的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 ,
0.5%
案
。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 ) ,
3
从其规定处理
七 暂停估值的情形
、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
、
1
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
2
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
、
3 50%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 ;
基金所投资的目标 发生暂停估值 暂停公
、 、
4 ETF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 、
5
它情形
。
八 基金净值的确认
、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 。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
。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
九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项
、
1 10
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
由于证券交易场所 登记结算公司及存款银行等
、 、
2
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 市
, 、
场规则变更等非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原因 或由于
,
其他不可抗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
,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
、 、 ,
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
, ,
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
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
影响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
1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
2
销售服务费
、 ;
3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 ;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
、《 》 、
5
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 ;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 ;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 ;
8
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 ;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
、 《 》 ,
10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 、 、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 ;
1
2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
、 ;
3
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日所持有目标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 则取
、 ; ( ,
4 ETF
的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 。 :
、 ;
0 0.50%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当年天数
、 ;
6 H=E×0.50%÷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 ;
7 H
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前一
、 ; 。
8 E
日基金资产净值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前一日本基金
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 ;
= -
9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持有的目标 公允价值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 。 ,
10 ETF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
( ) 、 , ,
由于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同时为深证 的管理人 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
。 ,
100ETF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与托管人 为避免重复收费 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不对本基金
, , 、
2-5
财产中的 部分计提管理费 托管费 本基金制定了以下的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
、 。 。 、
ETF收费标准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 支付日期顺延
。 ,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
1 2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
,值的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所持有目标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 则取
, : ( ,0.5% ETF
当年天数 的 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 :
H=E×0.5%÷ 0 0.10%
当年天数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H=E×0.10%÷
H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
E H
资产净值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持有的深证 前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前一
。
= - 100ETF E
一日公允价值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日基金资产净值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前一日本基金
, 。
= -持有的目标 公允价值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
,
ETF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
, , ,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
。 。 ,
10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
2 2-5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
在通常情况下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 。 、
,产净值的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 支付日期顺延
。 : , 。0.1%
十八 基金 第十四部分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
H=E×0.1%÷ 3费用与税 基金费用与
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类基金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
A C
H收 税收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按前一日 类基金
。 ,
E 0.25% C
资产净值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持有的深证 前 资产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
。
= - 100ETF 0.25%
一日公允价值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
H=E×0.25%÷
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为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H C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为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10 E C
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
、 , 。
3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个
本基金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类基金份额的 ,
,
5
A C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按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
, ,
0.25% C
净值的 年费率计提 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 。 、 ,0.25%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
: 。 ,当年天数 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 。
H=E×0.25%÷
为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H C 4
为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
E C
管理人与指数编制机构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
,
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定由基金管理人向指数编制机构支付 本基金为联接基
, 。
月首日起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金 暂不收取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 。
2-5
本条第 一 节 基金费用的种类 的第 至第 项费用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项费用 根据
、 ( ) “ ” “ 、 ” ,
4 4 10 4-10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
,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 、
本条第 一 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
1
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 ;
四 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
( ) 、 、
2
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 ;
、
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 。 、
3
五 税收 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四 基金税收
,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
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
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本基金在投资和运作过程
、 。中如发生增值税等应税行为 相应的增值税 附加税费
, 、
以及可能涉及的税收滞纳金等由基金财产承担 届时基
,
金管理人可通过本基金托管账户直接缴付 或划付至基
,
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
。
如果基金管理人先行垫付上述增值税等税费的 基金管
,
理人有权从基金财产中划扣抵偿 本基金清算后若基金
。
管理人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上述税费及可能涉及的滞
纳金等 基金管理人有权向投资人就相关金额进行追
,
偿
。
本基金支付给管理人 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税
、
价格 具体税率适用中国税务主管机关的规定
, 。
一 基金利润的构成
、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
、 、
一 基金收益的构成
( )
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已实现
,
本合同项下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润 即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
, 、
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 。
二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
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
二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 )
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
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
、 ,
1
三 收益分配原则
( )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
,
12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其对应的可
,
1.
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
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
润的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 ;
10%
配权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
: ,
2.
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
,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
; ,
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 ,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式是现金分红
;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
3.
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
配次数最多为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
,
12
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若基金合
;
10%
十九 基 第十五部分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其对
、 、 ,
4
同生效不满 个月 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
3
金的收益 基金的收益 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4.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与分配 与分配 ;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
5.
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
,
四 收益分配方案
( )
式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 。
6
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 分配数额及比例 分配
、 、 、 、
四 收益分配方案
、
方式等内容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五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 公告与实施
( ) 、
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 分配数
、 、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
,
额及比例 分配方式等内容
、 。
复核 在指定媒介公告
, 。
五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 公告与实施
、 、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
,
超过 个工作日
。15
托管人复核 在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
2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
六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
。 ,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
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
, ,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
。
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
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 执行
, 《 》 。
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
。 , 《则 执行
、
一 基金会计政策
( )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 ;
1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
、 。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月 日至 月
、
1 1 1 12 31
2 1 1 12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 日
、 , ;
2 31
位
。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元为
、 ,
3
会计核算制度按国家有关的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 。 记账单位
;
3
本基金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 、 。 、 ;
4 4
本基金会计责任人为基金管理人
、 。 本基金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 、 ;
5
5
基金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 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
、
6
6
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基金托
, , 账目 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 ,
二十 基 第十六部分
、
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 基金会计报表
、 ;
金的会计 基金的会计
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
、
7
与审计 与审计
二 基金审计
( ) 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确认
、 。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相独立的
、 、 、 二 基金的年度审计
、
1
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相互
、 、 、
1
计师等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 独立的符合 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 》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须经基
、 , 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2
金托管人同意 基金管理人应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 日内公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
。 、 ,
2 2
告
。 基金管理人同意
。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
、 ,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 ,
3
3
理人同意
; 须通报基金托管人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日内在规
。
2
定媒介公告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 》、《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 》、《 》、《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
。式 登载媒介 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 、 ,
最新规定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
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
、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为根本出发点 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
,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
, 、 、性 及时性 简明性和易得性
、 、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
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
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
, 《 》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三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
息 不得有下列行为
, :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
1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
,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 ;
2
露的基金信息通过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按
,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
3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
、 、
4
资料
。
机构
;
一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
( ) 、 、 、
登载任何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
、 、 、
5
资料概要
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
,
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
、 、
6
金份额发售的 日前 将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
, 、
3
为
。
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
; 、 、
四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 如同
、 。
协议登载在各自公司网站上
。
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
,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
本的内容一致 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以中文文本
。 ,
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
, ,
为准
。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
; ,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除特别说
;
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
。 ,
明外 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 。
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用于向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基金产
。《 》 ,
一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 ) 、《 》、 、
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
, ,
基金合同 是界定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各项权
、《 》 《 》
1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
利 义务关系 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
、 ,
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
, 。 ,
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
,
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
二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
、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
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申购和赎回安排 基
, 、
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
,
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
、 、 、
站上
。
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三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和网
内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基金招
, ;
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
,
四 基金净值信息
( )
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
。 ,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 》 ,
募说明书
。
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
,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
3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 义务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
关系的法律文件
。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
、
4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件 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基金合
, 。《
值
。
同 生效后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
,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要 并登载在规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
金份额累计净值
。
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
; ,
五 定期报告
( )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
。 ,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颁布的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
《 》、《 》、《
规定单独编制 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
,
露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招募说明书
》、 。
进行复核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中期报告和
。 , 、
二 基金净值信息
( )
基金季度报告
。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
,
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
,
金年度报告 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年度报告提
, ,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二十一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七部分
、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
,
基金的信 应当经过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的信息
、 。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规定网站 基金
, 、
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编制完成 披露
,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
基金中期报告 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中期报告
, ,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编制
,15
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
,
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季度
, ,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
三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 、
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 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
《 》 ,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
《 》、
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 。
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
、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
、 ,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 年度报告
, 、 、20%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
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
四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中期
( ) , 、
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
、 ,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编制
,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
,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
, ,
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 证券法 规定的会
《 》
六 临时报告与公告
( )
计师事务所审计
。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编
,
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 。
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将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 ,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
,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
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包括
,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
1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 ;
1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
, ,
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清算
、 、 ;
2
网站上 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 。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并
、 、 ;
3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
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基金
、 、 、 ,
4
超过基金总份额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20%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
, “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
、
5
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
” 、
记 核算 估值等事项 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
、 、 ,
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
基金的核算 估值 复核等事项
、 、 ;
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 住所发生变更
、 、 、 ;
6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 基金
、 、
7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
五 临时报告
( )
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 ;
8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
、 、
9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
,
2
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
上
。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
、
10 12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
五十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
, 、
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
1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 ;
1
涉及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
、 、 、
11
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清算
、 、 ;
2
仲裁
;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并
、 、 ;
3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
、 、
12
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登记机
、 、 、
4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基金托管人或其
、 ,
构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
、
5
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 ;
份额登记 核算 估值等事项 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
、 、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 、
13
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 估值 复核等事项
、 、 ;
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 住所发生
、 、 、
6
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
变更
;
交易事项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 ;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
、
7
东 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 ;
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
、 、
8
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
、
9 12
分之五十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 、
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12
十
;
涉及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的
、 、 、
10
诉讼或仲裁
;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因基
、 、
11
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基
、 ,
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
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
、 、
12
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
、
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
,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
情形除外
;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 ;
管理费 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
、 、 、 、 、
14
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
15
零点五
;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
、 、 ;
16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
17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
18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 、
19
购 赎回申请
、 ;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 、
20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1
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 ;
22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 ;
23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 ;
24
目标 变更
、 ;
25 ETF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
26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六 澄清公告
( )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
、 ; ,
14
管理费 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 赎回费 等费用 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
、 、 、 、 、
15
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 ; ,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 益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
,
16
五 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 。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 七 清算报告
、 、 ; ( )
17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 赎回
、 、 、 基金合同终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
,
18
申请
; 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 基金
。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
、 ; ,
19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 ; 。
20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 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
21
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中国
,
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监会备案 并予以公告
。 , 。七 公开澄清 九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 ( )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
,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 资产支持证券
、 、 、
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按相关
,
大波动 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 相关信息披露 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
, , 。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
, 六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
、
八 清算报告 理制度 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
( ) ,
基金合同终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 露事务
, 。
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
,
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
,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的规定
。 。九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 ) 、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
, 、 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 》 ,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 供社会 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
, 、 、 、
公众查阅 复制 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
、 。 、 、 、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
、 ,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一
、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
。 、
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
息 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 、 、 、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
、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 但
, ,
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
,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
、息外 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 ,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 不误导投资者 不影响基金正
、 、
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 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
, 。
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
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 该费用不得从基金
,
财产中列支
。
七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 、
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办
公场所 供社会公众查阅 复制
, 、 。
二十二 基
、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及其代理销售
、
金的业务
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修订
。
规则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 )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
、
1
一 基金合同 的变更
、《 》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
、
1
大会决议通过
。
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
,
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
、
2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
。
监会核准或备案 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
,
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起生效
。
事项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 ,
但如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并属于本基金合同必
、
3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须遵照进行修改的情形 或者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
,
关于 基金合同 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 《 》
2
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
,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而经基
, ,
公告
。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
二 基金合同 的终止事由
、《 》
案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履行相关程序后 基金合
, ,《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
( )
同 应当终止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 ;
1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在 个月内
、 、 ,
2 6
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 、 , ;
2
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在六个月内没有新
、 、 ,
3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情形
、《 》 ;
3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 ;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 。
4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 。
4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
基金合同终止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照 基
,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
、 : 《 》
1
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 》、《 》、
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
,
30
规的规定 行使请求给付报酬 从基金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 、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 )
清算
。
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
、 ,
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
、 :
2
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
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符合 证券法 规定的注册
、 、 《 》
基金财产清算组
、
2
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
、 。
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
( )
1 30
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 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
、 :
3
产之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
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
、 、 、 。
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
二十三 基 第十八部分 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 。
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具有
( ) 、 、
2金合同的 基金合同的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
4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
变更 终止 变更 终止 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出现时 由基金财产清算
、 、 ( )《 》 ,
1
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
与基金财 与基金财产 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
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
( ) 、 、 、
3产的清算 的清算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 ) ;
2
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 。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 ) ;
3
清算程序
、
3
制作清算报告
( ) ;
4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
( ) ,
1
聘请符合 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 ) 《 》
5
管基金财产
;
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
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 ) ;
2
律意见书
;
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 ) ;
3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 ;
6
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 ) ;
4
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 ) 。
7
制作清算报告
( ) ;
5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个月 但因本基金所持
、 ,
5 6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聘请律
( ) ,
6
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 清算期限相
,
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
应顺延
。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 ;
7
四 清算费用
、
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 ) 。
8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
清算费用
、
4
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
,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
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
,
五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
产中支付
。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
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
5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
、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
支付清算费用
( ) ;
1
比例进行分配
。
交纳所欠税款
( ) ;
2
六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清偿基金债务
( ) ;
3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
;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 ) 。
4
清算报告经符合 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 》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项规定清偿前 不分配给
( )、( )、( ) ,
1 2 3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基金份额持有人
。
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
对于由基金交纳 中登公司收取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
、
监会备案后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5
席位保证金 在中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交收日才能收回
, 。
告
。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6
七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
,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
年以上
。15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年以
、
7 15
上
。
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
二十四 基
、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
,
金份额分
金可进行份额分拆 通过增加基金份额的方式 使基金份额净
, ,
拆
值降低
、 、 ,
违反 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 基金合同 约定
《 》 《 》 ,
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分别
,
一 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约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
( )
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
;
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
,
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
,
任 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 ,
责任 对损失的赔偿 仅限于直接损失 但是如发生下列
, , 。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情况 相应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 :
三 基金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基金合同 给基金财产或其他
( ) ,
不可抗力
、 ;
1
基金合同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基金管理人和 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
、
2 /
三 发生下列情况时 当事人可以免责
( ) , :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
基金管理人和 或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
、
1 /
失等
;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
、
3
在无过错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
、 ,
2二十五 违 第十九部分 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直接损失等
、 。
的投资原则进行的投资所造成的损失等
;
约责任 违约责任 二 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 在最大限度
、 ,
不可抗力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
、 。
3
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基金合同 能够
,《 》
行本合同的 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
, ,
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 ,
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
, 。
不能免除责任
。
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不得就扩大的损
,
四 在发生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 基金合同能
( ) ,
失要求赔偿 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
。
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
用由违约方承担
。
五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 其他当事方应当采取
( ) ,
三 由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
、 、
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
导致业务出现差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
,
的 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
, 。
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错
、 、 ,
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误的 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 基金管理人和
, ,
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 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
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 内容 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
、 、
同有关的争议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 调解
, 、
一 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途径解决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
( ) 。 。 ,
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届时
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 ,
( )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
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但若自一方书面 。 。
,
第二十部分
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 决是终局的 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
, ,
60
二十六 争 争议的处理
、
诉方承担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的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 。
,议的处理 和适用的法
争议处理期间 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
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 , ,
, 。
律
终局的 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续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 维护基
, 。 、 、 ,
三 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 本基金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由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 , 。
基金合同 受中国法律 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 不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 》 ( ,
。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
、
律 管辖
) 。
一 本基金合同是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件 应由基金
( ) ,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 》
盖公章 基金合同于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成
。
的法律文件
。
立 自基金募集结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
基金合同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
、《 》 ,
1
认后生效
。
自基金管理人公告之日起生效
。
二 本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基金财产
( )
基金合同 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
、《 》
2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
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
二十七 基 三 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第二十一部
、 ( ) 、
基金合同 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
、《 》 、
3
金 合 同 的 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 分 基 金 合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 基金合同 各方当
《 》
效力 的法律约束力 同的效力
。
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
四 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
( ) ,
基金合同 正本一式六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
、《 》 ,
4
二份外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 每份具有同等的
, 、 ,
一式二份外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 每份
, 、 ,
法律效力
。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五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 )
基金合同 可印制成册 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
、《 》 ,
5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 投资者在
,
人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 、 。
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基金合
, ,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
第二十二部
基金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 由 基金合同 当事人各方按
《 》 , 《 》分 其 他 事
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
项
二十八 基 第二十三部
、
金合同摘 略 分 基 金 合 略
要 同内容摘要
附件二: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的基金份额,就易方达基金官网(www.efunds.com.cn)及其他规定媒介公布的《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
划“√” ):
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
100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展转融通等
《
100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证件号码为: )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易方
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相关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
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 授权委托书中的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3. 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
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
表示行使表决权。
4. 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
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 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 以权益登记日份额为准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展转
《
100融通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易方达深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展转融通等有关事项的
《
100议案
》
基金份额持有人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
:
请以打 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 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本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
“ ” 。 。
√
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未选 多选 无法辨认 模糊不清 相互矛盾或意愿无法判断 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 、 、 、 、 ,
表决 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 弃权 如表决票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 不清晰 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
, “ ”。 、 ,
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 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票 计为无效表决票
, , 。
上述表决的有效期自送达之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若本基金和 或深证 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
。
/ 100ETF
案的持有人大会的 以最多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两次为限 上述表决继续有效 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 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为
, , 。 ,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