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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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 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2 月 3 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ETF 除外)对停牌股票“东旭光电”(证券代码: 000413)按照 1.65 元进行估值,ETF 联接基金对其持有的目标 ETF 按照估值日目标 ETF 基 金份额净值考虑目标 ETF 持有的“东旭光电”估值调整影响后的净值进行估值。 待“东旭光电”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 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