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0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3 月 2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 20
7.1 资产负债表 ...... 20
7.2 利润表 ...... 21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3
7.4 报表附注 ...... 26
§8 投资组合报告 ...... 5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8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62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7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2
13.2 存放地点 ...... 72
13.3 查阅方式 ...... 7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45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25,505,418.22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04532 004533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15,773,184.56 份 9,732,233.66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基
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及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确定股票、债券等资
产的具体配置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
在 4%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
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
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刘静 王小飞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8960037 021-60637103
电子邮箱 liujing@msjyfund.com.cn wangxiaofei.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021-60637228
传真 0755-23999800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1 号楼
邮政编码 518038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张焕南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办公楼 8 层
殊普通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
金融大厦 13 楼 13A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期间数 民生加银中证 民生加银中证 民生加银中证 民生加银中证 民生加银中证民生加银中证
据和指
标 港股通指数 A 港股通指数 C 港股通指数 A 港股通指数 C 港股通指数 A 港股通指数 C
本期已
实现收 -3,006,624.41 -1,904,877.06 1,077,075.77 950,867.00 333,415.31 844,450.72
益
本期利 -1,996,376.99 -1,364,040.77 -1,722,594.88 90,772.05 -44,989.17 1,055,309.52
润
加权平
均基金 -0.1222 -0.1291 -0.1419 0.0081 -0.0105 0.0929
份额本
期利润
本期加
权平均 -12.78% -13.71% -12.63% 0.73% -1.13% 10.11%
净值利
润率
本期基
金份额 -11.76% -11.98% 3.91% 3.66% -0.86% -1.12%
净值增
长率
3.1.2
期末数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据和指
标
期末可
供分配 -1,347,518.85 -954,935.91 663,539.50 289,720.86 -6,514.59 -89,603.89
利润
期末可
供分配 -0.0854 -0.0981 0.0365 0.0247 -0.0025 -0.0115
基金份
额利润
期末基
金资产 14,425,665.71 8,777,297.75 18,843,922.58 12,032,885.38 2,568,428.70 7,720,425.65净值
期末基
金份额 0.9146 0.9019 1.0365 1.0247 0.9975 0.9885
净值
3.1.3
累计期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末指标
基金份
额累计 -8.54% -9.81% 3.65% 2.47% -0.25% -1.15%
净值增
长率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阶段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1.08% 1.94% 13.83% 1.99% -2.75% -0.05%
过去六个月 -8.24% 1.58% -7.54% 1.62% -0.70% -0.04%
过去一年 -11.76% 1.61% -11.81% 1.62% 0.05% -0.01%
过去三年 -9.10% 1.48% -6.91% 1.49% -2.19% -0.01%
过去五年 -9.80% 1.34% -10.02% 1.36% 0.22%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
-8.54% 1.28% -5.79% 1.31% -2.75% -0.03%
起至今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1.00% 1.94% 13.83% 1.99% -2.83% -0.05%
过去六个月 -8.35% 1.58% -7.54% 1.62% -0.81% -0.04%
过去一年 -11.98% 1.61% -11.81% 1.62% -0.17% -0.01%
过去三年 -9.78% 1.48% -6.91% 1.49% -2.87% -0.01%
过去五年 -10.91% 1.34% -10.02% 1.36% -0.89%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
-9.81% 1.28% -5.79% 1.31% -4.02% -0.03%
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06 月 02 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
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06 月 02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皇家银行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2008]1187 号文批准,于 2008 年 11 月 3 日在深圳正式成立,2012 年注册资本增加至 3 亿元人民
币。
基金管理情况:2022 年 12 月 31 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96 只开放式基金:民
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债 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持续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民生加银聚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卓越配置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龙头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聚利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能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盈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康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价值发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价值优选6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配置 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康泰养老目标 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中证 8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核心资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享 6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民生加银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积极配置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双核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金融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月月乐 30 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专精特新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蔡晓 本基金基 2017 年 6 - 18 年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微电子与固体电
金经理 月 2 日 子学硕士,18 年证券从业经历。自 2004
年 7 月至 2006年 8月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前身为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与上市公司一部、研究发展部任分析
师;自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在新华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担任研究
员;自 2008 年 4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
总监助理、策略组长和专户投委会成员。
2014 年 10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5 月起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6 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12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6月担任民生加银聚利 6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清华大学流体力学硕士,17 年证券从业经
历,曾在上海海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投
资总监、副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指数投资部任基金经理、副总监,
风险管理部数量分析师、高级经理、业务
主管;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任信用
分析师;北京方速信融有限公司任高级分
析师;北京色诺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任合
本基金基 伙人、研究部负责人。2019 年 4 月加入民
何江 金经理、 2022 年 2 - 17 年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
量化投资 月 28 日 部总监、大类资产配置条线投资决策委员
部总监 会联席主席、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2 月
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
银中证 2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民生
加银新能源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民生
加银中证 8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民
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民生
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民生
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2 月至
今担任民生加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6 月
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专
精特新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北京大学工程硕士,10 年证券从业经历,
2012 年 3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已离任。自 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2 月担任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
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武杰 已离任 2018 年 2022 年 2 10 年 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担任民生加银
11 月 1 日 月 28 日 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8 月至 2022年 2月担任民生加银中证生
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2
月担任民生加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每季度、每年度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对全球经济而言,是风高浪急的一年。在持续的通胀压力之下,全球主要发达经济
体的货币政策处于持续收紧的态势,再加上俄乌地缘冲突、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和能源食品危机等
多重因素的扰动,全球经济增长承压,IMF 等组织不断下修 2022 年和 2023 年的全球经济增长预
期。国内经济方面,新冠疫情对全年经济的供给端和需求端都产生了较大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四季度以来,政府部门接连释放重磅利好,以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尽管政策不断改善,但当前居民收入预期弱,购房观望情绪尚未改变,短期房地产压力仍在。再加上外需持续走弱,截至 12 月底,经济基本面尚未触底确认。
2022 年全年,万得全 A 指数下跌 18.66%,恒生指数下跌 15.46%。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申购赎回的影响;2)成份股票的停牌;3)指数成份股调整等。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14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11.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81%;截至本报告期末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1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8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 年,通胀问题仍然可能会对全球央行的货币政策形成掣肘。虽然美联储已经开始放
缓加息节奏,但当前的通胀读数相对于 2%的政策目标仍有距离,美联储货币政策的转向时点仍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这样的货币政策环境下,一些主要经济体可能将实质性地陷入衰退。在全球经济衰退的预期下,正在复苏中的中国经济也将面临不少挑战。但随着中国防疫政策优化后,中国政府将持续着力于扩大内需。在今年两会召开后,预计将会在货币政策相对宽松的环境下持续进行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发力。在疫情二次感染影响有限的情况下,随着企业家和居民部门的预期改善,中国经济有足够的韧性和空间,那么我们对于 2023 年经济就并不悲观。
2022 年 11 月以来,香港市场的估值有较大幅度的回升,目前整体估值处在相对中性的水平,
高股息的股票仍然有一定的吸引力。
全球能源局势较为复杂,总体上看全球能源供需偏紧,并且在复杂的地缘政治背景下各国优先考虑能源安全的问题,这会使得能源的结构性问题更趋复杂,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将会有动态的投资机会。中长期角度继续看好高端制造、新能源、自主可控、数字经济、生物科技等高景气、高成长性方向。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对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进行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已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了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并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即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分管投研的公司领导、督察长、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运营管理部、交易部、研究各部门、投资各部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研究各部门参加人员应包含相关行业研究员及固定收益信评人员。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委员会主席。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但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44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 财
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
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审计意见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民生加银中
证港股通指数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
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
他信息包括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其他信息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
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加银
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民生加银中证
港股通指数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
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任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民生加
银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民生加
银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叶云晖 刘西茜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561,870.50 3,133,432.79
结算备付金 398,919.93 131,520.17
存出保证金 49.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1,806,330.07 28,108,510.13
其中:股票投资 21,546,176.62 28,108,510.1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60,153.4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21,503.16 57,418.33
应收申购款 19,311.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891.08
资产总计 23,807,985.54 31,431,772.5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336,152.67 5.57
应付赎回款 112,732.30 385,515.5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159.85 13,204.78
应付托管费 2,031.97 2,640.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23.28 2,588.8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142,022.01 151,008.78
负债合计 605,022.08 554,964.5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25,505,418.22 29,923,547.60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2,302,454.76 953,260.36
净资产合计 23,202,963.46 30,876,807.9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3,807,985.54 31,431,772.50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25,505,418.22 份,其中民生加银中证
港股通指数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146 元,份额总额为 15,773,184.56 份;其中民生加银中证港
股通指数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19 元,份额总额为 9,732,233.66 份。
(2)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907,387.71 -978,247.51
1.利息收入 6,279.20 14,776.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6,279.20 14,776.3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4,466,222.93 2,636,385.37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5,660,042.10 1,502,471.3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7,081.1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6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1,186,738.01 1,133,914.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0 1,551,083.71 -3,659,765.60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1 1,472.31 30,356.41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53,030.05 653,575.3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28,247.74 129,026.69
2.托管费 7.4.10.2.2 25,649.55 25,805.3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4,886.40 30,983.55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39.18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9.18 -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3 274,207.18 467,759.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3,360,417.76 -1,631,822.83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360,417.76 -1,631,822.83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60,417.76 -1,631,822.83
注: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 末 净 29,923,547.60 - 953,260.36 30,876,807.96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 策 变 - - - -
更
前
期 差 错 - - - -
更正
其 - - - -
他
二、本期
期 初 净 29,923,547.60 - 953,260.36 30,876,807.96
资产(基
金净值)
三、本期
增 减 变
动额(减 -4,418,129.38 - -3,255,715.12 -7,673,844.50
少以“-”
号填列)
(一)、
综 合 收 - - -3,360,417.76 -3,360,417.76
益总额
(二)、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4,418,129.38 - 104,702.64 -4,313,426.74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 金 申 28,188,547.66 - -958,319.18 27,230,228.48
购款
2
.基金赎 -32,606,677.04 - 1,063,021.82 -31,543,655.22
回款
(三)、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 - - -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结 转 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 末 净 25,505,418.22 - -2,302,454.76 23,202,963.46
资产(基
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 末 净 10,384,972.83 - -96,118.48 10,288,854.35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 策 变 - - - -
更
前 - - - -
期 差 错
更正
其 - - - -
他
二、本期
期 初 净 10,384,972.83 - -96,118.48 10,288,854.35
资产(基
金净值)
三、本期
增 减 变
动额(减 19,538,574.77 - 1,049,378.84 20,587,953.61
少以“-”
号填列)
(一)、
综 合 收 - - -1,631,822.83 -1,631,822.83
益总额
(二)、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19,538,574.77 - 2,681,201.67 22,219,776.44
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 金 申 168,173,450.07 - 20,556,651.80 188,730,101.87
购款
2
.基金赎 -148,634,875.30 - -17,875,450.13 -166,510,325.43
回款
(三)、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 - - -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结 转 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 末 净 29,923,547.60 - 953,260.36 30,876,807.96
资产(基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郑智军 王国栋 洪锐珠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 225 号) 批准,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2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43,819,448.9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加银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8年 3 月 23 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 (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
同时,为了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收益率 (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 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
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 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a)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
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b)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c)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d) 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
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f)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 [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和 2022 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a) 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
应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基金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22 年 1 月 1 日)未
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基金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
(b) 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本基金根据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编制财
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披露,未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基金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i) 金融工具的分类影响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清算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
和其他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3,133,432.79 元、人民币 131,520.17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891.08 元、人民币 57,418.33 元、人民币 0.00 元
和人民币 0.00 元。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应收清算款、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和
其他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3,133,741.96 元、人民币 132,102.08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57,418.33 元、人民币 0.00 元和
人民币 0.00 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8,108,510.13 元。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8,108,510.13 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和其他负债,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5.57 元、人民币
385,515.58 元、人民币 13,204.78 元、人民币 2,640.94 元、人民币 2,588.89 元、人民币 20,975.11
元、人民币 0.00 元和人民币 130,033.67 元。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和其他负债,
对应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0.00 元、人民币 385,515.58 元、人民币 13,204.78
元、人民币 2,640.94 元、人民币 2,588.89 元和人民币 151,008.78 元。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财税 [2014] 81 号
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 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 号《关
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投信〔2021〕20 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93 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 自 2016年 5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
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
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 月 1 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对
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公告,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香港市场的股票交易印花税由按成交金额的 0.1%双向收取,上调为按成交金额的 0.13%双向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投资者进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应按照联交所市场的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f)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 2019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g) 对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561,870.50 3,133,432.79
等于:本金 1,561,700.92 3,133,432.79
加:应计利息 169.58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561,870.50 3,133,432.7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3,273,906.80 - 21,546,176.62 -1,727,730.1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255,212.91 5,178.95 260,153.45 -238.41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255,212.91 5,178.95 260,153.45 -238.41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3,529,119.71 5,178.95 21,806,330.07 -1,727,968.59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31,387,562.43 - 28,108,510.13 -3,279,052.3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31,387,562.43 - 28,108,510.13 -3,279,052.30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注:无。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注: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任何债权投资。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无。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无。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无。
7.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891.08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891.08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33.67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2,022.01 20,975.11
其中:交易所市场 22,022.01 20,975.11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应付指数使用费 50,000.00 50,000.00
预提审计费 20,000.00 3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42,022.01 151,008.78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8,180,383.08 18,180,383.08
本期申购 5,894,394.92 5,894,394.9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301,593.44 -8,301,593.44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5,773,184.56 15,773,184.56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1,743,164.52 11,743,164.52
本期申购 22,294,152.74 22,294,152.7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4,305,083.60 -24,305,083.6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9,732,233.66 9,732,233.66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2,835,179.63 -2,171,640.13 663,539.50
本期利润 -3,006,624.41 1,010,247.42 -1,996,376.9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226,118.77 211,437.41 -14,681.36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34,200.83 -729,968.08 -195,767.25
基金赎回款 -760,319.60 941,405.49 181,085.8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97,563.55 -949,955.30 -1,347,518.85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1,677,416.28 -1,387,695.42 289,720.86
本期利润 -1,904,877.06 540,836.29 -1,364,040.7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145,450.67 264,834.67 119,384.00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889,422.03 -2,651,973.96 -762,551.93
基金赎回款 -2,034,872.70 2,916,808.63 881,935.9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72,911.45 -582,024.46 -954,935.91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797.03 9,996.4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353.76 4,052.19
其他 128.41 727.63
合计 6,279.20 14,776.31
注:其他为保证金利息收入以及深港通预付款利息收入、深港通风控资金利息收入。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日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5,660,042.10 1,502,471.32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5,660,042.10 1,502,471.32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 月 1日至 2021年 12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33,887,380.74 30,718,015.97
额
减:卖出股票成本 39,404,186.54 29,215,544.65
总额
减:交易费用 143,236.30 -
买卖股票差价收 -5,660,042.10 1,502,471.32
入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 9,428.51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
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2,347.35 -
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合计 7,081.16 -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1,120,024.33 -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1,102,561.09 -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9,810.33 -
减:交易费用 0.26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347.35 -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无。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无。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无。
7.4.7.19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1,186,738.01 1,133,914.05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1,186,738.01 1,133,914.05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551,083.71 -3,659,765.60
股票投资 1,551,322.12 -3,659,765.60
债券投资 -238.4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551,083.71 -3,659,765.60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472.31 30,356.41
合计 1,472.31 30,356.41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20,000.00 30,000.00
信息披露费 50,000.00 5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2,275.00 2,426.23
债券账户维护费 - 16,500.00
指数使用费 200,000.00 200,000.00
深港通证券组合费 1,932.18 -
交易费用 - 168,833.51
合计 274,207.18 467,759.74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过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8,247.74 129,026.6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4,273.21 55,494.9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5,649.55 25,805.3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
合计
数 A 数 C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 213.48 213.48
中国建设银行 - - -
中国民生银行 - 2,979.09 2,979.09
合计 - 3,192.57 3,192.57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 合计
数 A 数 C
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 - -
中国建设银行 - - -
中国民生银行 - 3,528.65 3,528.65
合计 - 3,528.65 3,528.65
注: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支付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份额的基金净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基金 C 类份额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561,870.50 4,797.03 3,133,432.79 9,996.49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1)本基金于本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2)本基金资产负债表日之后、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前的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本报告“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部分内容。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可与发行人、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
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及创业板股票需要锁定的,锁定期根据相关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证券投资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在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得转让。证券投资基金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减持还需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于 2022 年 12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的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
本基金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辨别和分析这些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
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设定最高风险承受度以及审议批准防范风险和内部控制的政策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向督察长负责,并向总经理汇报日常行政事务。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建设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260,153.45 -
合计 260,153.45 -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等无信用评级的债券。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对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交易进行限制和控制,对缺乏流动性的证券投资比率事先确定最高上限,控制基金的流动性结构;加强对投资组合变现周期和冲击成本的定量分析,定期揭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金融资产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无固定到期日或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
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 (净资产) 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
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个月以内 1-3个月3个月-1年1-5 年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月 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561,700.92 - - - - 169.58 1,561,870.50
结算备付金 398,742.64 - - - - 177.29 398,919.93
存出保证金 49.94 - - - - - 49.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4,974.50 - - - - 21,551,355.57 21,806,330.07
应收股利 - - - - - 21,503.16 21,503.16
应收申购款 - - - - - 19,311.94 19,311.94
资产总计 2,215,468.00 - - - - 21,592,517.54 23,807,985.5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112,732.30 112,732.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0,159.85 10,159.85
应付托管费 - - - - - 2,031.97 2,031.97
应付清算款 - - - - - 336,152.67 336,152.6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1,923.28 1,923.28
其他负债 - - - - - 142,022.01 142,022.01
负债总计 - - - - - 605,022.08 605,022.08
利率敏感度缺口 2,215,468.00 - - - - 20,987,495.46 23,202,963.46
上年度末 1 个月以内 1-3个月3个月-1年1-5 年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1 年 12月 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133,432.79 - - - - - 3,133,432.79
结算备付金 131,520.17 - - - - - 131,520.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8,108,510.13 28,108,510.13
应收股利 - - - - - 57,418.33 57,418.33
其他资产 - - - - - 891.08 891.08
资产总计 3,264,952.96 - - - - 28,166,819.54 31,431,772.5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385,515.58 385,515.58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3,204.78 13,204.78
应付托管费 - - - - - 2,640.94 2,640.94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5.57 5.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2,588.89 2,588.89
其他负债 - - - - - 151,008.78 151,008.78
负债总计 - - - - - 554,964.54 554,964.54
利率敏感度缺口 3,264,952.96 - - - - 27,611,855.00 30,876,807.96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
假设 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
响。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
1.市场利率下降 25
23.92 -
个基点
分析
2.市场利率上升 25
-23.89 -
个基点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合计
元
以外币计价的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46,176.62 - 21,546,176.62
资产合计 - 21,546,176.62 - 21,546,176.62
以外币计价的负
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 - 21,546,176.62 - 21,546,176.62
风险敞口净额
项目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合计
元
以外币计价的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108,510.13 - 28,108,510.13
资产合计 - 28,108,510.13 - 28,108,510.13
以外币计价的负
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 - 28,108,510.13 - 28,108,510.13
风险敞口净额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承受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是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受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整体涨跌趋势的影响,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通过组合估值、行业配置分析等进行市场价格风险管理。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21,546,176.62 92.86 28,108,510.13 91.03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21,546,176.62 92.86 28,108,510.13 91.03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本基金的其他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下表为其他
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投资价格发生合
假设
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正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
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
1.本基金业绩比较
1,147,895.05 1,500,016.74
基准上升 5%
分析
2.本基金业绩比较
-1,147,895.05 -1,500,016.74
基准下降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21,546,176.62 28,108,510.13
第二层次 260,153.45 -
第三层次 - -
合计 21,806,330.07 28,108,510.13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注: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第三层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注: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之间无重大差异。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546,176.62 90.50
其中:股票 21,546,176.62 90.5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60,153.45 1.09
其中:债券 260,153.45 1.0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60,790.43 8.24
8 其他各项资产 40,865.04 0.17
9 合计 23,807,985.54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市值为人民币 21,546,176.62 元,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92.8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2,381,785.47 10.27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852,661.63 7.98
日常消费品 1,703,975.05 7.34
能源 4,903,060.77 21.13
金融 711,301.97 3.07
医疗保健 548,467.78 2.36
工业 5,887,060.80 25.37
信息科技 1,892,106.65 8.15
电信业务 855,194.37 3.69
公用事业 810,562.13 3.49
房地产 - -
合计 21,546,176.62 92.86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316 东方海外国际 19,500 2,456,045.87 10.59
2 01088 中国神华 74,000 1,490,599.65 6.42
3 01888 建滔积层板 188,500 1,444,712.37 6.23
4 02343 太平洋航运 564,000 1,330,043.30 5.73
5 01308 海丰国际 73,000 1,132,023.21 4.88
6 01378 中国宏桥 161,500 1,063,219.08 4.58
7 01171 兖矿能源 50,000 1,062,991.30 4.58
8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290,000 924,802.43 3.99
9 00941 中国移动 18,500 855,194.37 3.69
10 00883 中国海洋石油 93,000 829,079.62 3.57
11 06881 中国银河 209,000 711,301.97 3.07
12 00914 海螺水泥 27,166 662,477.44 2.86
13 00868 信义玻璃 49,379 641,341.65 2.76
14 01898 中煤能源 105,000 595,587.77 2.57
15 06110 滔搏 101,000 558,463.47 2.41
16 00867 康哲药业 50,000 548,467.78 2.36
17 00322 康师傅控股 44,000 541,607.47 2.33
18 00135 昆仑能源 94,000 467,698.31 2.02
19 00151 中国旺旺 96,000 447,635.46 1.93
20 00522 ASMPT 9,000 447,394.28 1.93
21 00288 万洲国际 107,500 435,960.42 1.88
22 00189 东岳集团 56,000 429,698.60 1.85
23 03998 波司登 120,000 397,683.80 1.71
24 03606 福耀玻璃 12,000 351,055.11 1.51
25 01193 华润燃气 13,100 342,863.82 1.48
26 02128 中国联塑 45,000 327,606.77 1.41
27 01999 敏华控股 45,600 316,496.28 1.36
28 06186 中国飞鹤 47,000 278,771.70 1.20
29 01268 美东汽车 16,000 228,962.97 0.99
30 00358 江西铜业股份 22,000 226,390.35 0.98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1 00316 东方海外国际 2,461,709.07 7.97
2 00636 嘉里物流 1,527,583.65 4.95
3 01088 中国神华 1,498,210.89 4.85
4 01888 建滔积层板 1,455,765.20 4.71
5 01313 华润水泥控股 1,331,993.22 4.31
6 02343 太平洋航运 1,311,831.27 4.25
7 06881 中国银河 1,160,203.69 3.76
8 03868 信义能源 1,148,203.63 3.72
9 01171 兖矿能源 1,141,661.47 3.70
10 01308 海丰国际 1,062,756.80 3.44
11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919,804.46 2.98
12 01882 海天国际 909,585.98 2.95
13 06886 HTSC 885,707.27 2.87
14 00941 中国移动 856,037.56 2.77
15 00883 中国海洋石油 822,202.94 2.66
16 01193 华润燃气 743,558.50 2.41
17 00586 海螺创业 696,943.07 2.26
18 00914 海螺水泥 668,137.62 2.16
19 01898 中煤能源 625,678.35 2.03
20 00148 建滔集团 621,325.38 2.01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1 00636 嘉里物流 3,909,265.94 12.66
2 01313 华润水泥控股 1,802,688.51 5.84
3 02328 中国财险 1,536,895.93 4.98
4 01339 中国人民保险 1,363,324.18 4.42
集团
5 00336 华宝国际 1,309,708.26 4.24
6 03808 中国重汽 1,298,347.34 4.20
7 00148 建滔集团 1,257,931.20 4.07
8 00836 华润电力 1,250,847.69 4.05
9 01044 恒安国际 1,215,365.46 3.94
10 02899 紫金矿业 1,144,472.27 3.71
11 00390 中国中铁 1,037,922.64 3.36
12 01816 中广核电力 993,892.89 3.22
13 01882 海天国际 897,652.67 2.91
14 03868 信义能源 869,937.53 2.82
15 00867 康哲药业 805,957.41 2.61
16 03998 波司登 768,066.32 2.49
17 01378 中国宏桥 739,156.84 2.39
18 06886 HTSC 711,395.53 2.30
19 00868 信义玻璃 706,878.45 2.29
20 00392 北京控股 635,231.16 2.06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1,290,530.9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3,887,380.74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60,153.45 1.1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60,153.45 1.1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666 22 国债 01 2,550 260,153.45 1.1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9.94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21,503.16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9,311.9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865.04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占总
(户) 金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民 生 加 银
中 证 港 股 4,067 3,878.33 12,234.16 0.08 15,760,950.40 99.92
通指数 A
民 生 加 银
中 证 港 股 3,167 3,073.01 12,375.28 0.13 9,719,858.38 99.87
通指数 C
合计 7,234 3,525.77 24,609.44 0.10 25,480,808.78 99.90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99,684.35 0.6320
人所有从
业人员持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138.47 0.0014
有本基金
合计 99,822.82 0.391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0~1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0
开放式基金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A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指数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2 日) 40,760,716.95 603,058,732.03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18,180,383.08 11,743,164.52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5,894,394.92 22,294,152.74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8,301,593.44 24,305,083.60
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15,773,184.56 9,732,233.66
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发布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25 日起李操纲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由公司董事长张焕南先生代行总经理职务。
2、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发布公告,自 2022 年 6 月 22 日起聘任刘静女士担
任公司督察长,邢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
3、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发布公告,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聘任郑智军先生
担任公司总经理,张焕南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务。
4、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发布公告,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聘任王国栋先
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20,000.00 元人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6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2 年 9 月 15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违反了《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20 号)第七条第一项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采取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并
提出整改意见) 于 2022 年 10 月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其他 -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无。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长江证券 1 43,560,491.9 66.83 30,492.54 66.83 -
6
招商证券 1 21,617,419.6 33.17 15,132.05 33.17 -
9
安信证券 2 - - - - -
财达证券 2 - - - - -
诚通证券 3 - - - - -
川财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4 - - - - -
东方财富 1 - - - - -
证券
东方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4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开源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申港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太平洋证 2 - - - - -
券
天风证券 2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英大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4 - - - - -
中信证券 3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称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长江证 - - - - - -
券
招商证 - - - - - -
券
安信证 - - - - - -
券
财达证 - - - - - -
券
诚通证 - - - - - -
券
川财证 - - - - - -
券
东北证 - - - - - -
券
东方财 - - - - - -
富证券
东方证 - - - - - -
券
东吴证 - - - - - -
券
东兴证 - - - - - -
券
方正证 - - - - - -
券
光大证 - - - - - -
券
广发证 - - - - - -
券
国海证 - - - - - -
券
国金证 - - - - - -
券
国联证 - - - - - -
券
国盛证 - - - - - -
券
国泰君 - - - - - -
安
国信证 - - - - - -
券
海通证 - - - - - -
券
华创证 - - - - - -
券
华泰证 - - - - - -
券
华西证 - - - - - -
券
开源证 - - - - - -
券
民生证 - - - - - -
券
平安证 - - - - - -
券
申港证 - - - - - -
券
申万宏 - - - - - -
源
太平洋 - - - - - -
证券
天风证 2,202,835.0 89.62 806,000.00 100.00 - -
券 0
西部证 - - - - - -
券
西南证 - - - - - -
券
信达证 - - - - - -
券
兴业证 - - - - - -
券
银河证 - - - - - -
券
英大证 - - - - - -
券
浙商证 255,153.00 10.38 - - - -
券
中金公 - - - - - -
司
中泰证 - - - - - -
券
中信建 - - - - - -
投
中信证 - - - - - -
券
中银国 - - - - - -
际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ⅴ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分:由投资、研究、交易部相关人员对券商投研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填写《券商评价表》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
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 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
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vi 交易部经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vii 连通测试:信息技术部接到交易部通知后,将联络券商技术人员对租用席位进行连通等
方面的测试;
viii 通知托管行: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投资部、交易部及运营部,由运营部
通知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ix 席位启用:交易席位正式使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的
准备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本期新增华泰证券交易单元一个;取消渤海证券交易单元一个。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1 基金 2021 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1 月 24 日
告
2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1 月 24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3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2 月 28 日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4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3 月 2 日
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5 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3 月 2 日
料概要更新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6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3 月 2 日
年第 1 号)
7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3 月 30 日
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8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3 月 30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长
9 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4 月 19 日
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
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10 基金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4 月 22 日
告
11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4 月 22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利
12 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5 月 28 日
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
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13 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7 月 15 日
料概要更新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14 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7 月 15 日
料概要更新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15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7 月 15 日
年第 2 号)
16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7 月 21 日
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7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7 月 21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济安财
18 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7 月 28 日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
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厦门国
19 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8 月 3 日
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
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8 月 30 日
基金 2022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21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8 月 30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中期报告
2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2022年第 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3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10 月 26 日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24 关于终止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
25 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底及 2023 年非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期
定额投资等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法律意见书;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
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