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浦发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10-24
景顺沪港深领先科技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浦发银行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浦发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2)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3)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4)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5)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842,C 类 002843); (6)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2792,C 类 002793); (7)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76)。 二、通过浦发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浦发银行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浦发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 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浦发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300 元(含 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浦发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 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浦发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 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 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 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