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18-03-24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A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前言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部分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释义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1 基金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 份额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的申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购与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分别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分别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 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时。 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 影响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2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1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 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金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合同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438779.124100 万元整 当事 佰玖拾伍元整 3 人及 权利 义务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部 …… …… 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 基金 资于逆向投资主题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资于逆向投资主题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的投 于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于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除上述第(1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情形除外。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4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2)、(13)、(18)、(19)条外,因证券、期 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分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基金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应当暂停估值; 资产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估值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分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 无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的信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息披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露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 5 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6、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 第二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内容修订与正文保持一致。 十四 部分 基金 合同 的内 容摘 要 6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托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管协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议当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438779.124100 万元整 事人 佰玖拾伍元整 二、托 (一)依据 (一)依据 管协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议的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依据、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目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原则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和解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释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三、基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 金托 资运作进行监督: 资运作进行监督: 管人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对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 金管 资于逆向投资主题的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资于逆向投资主题的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理人 低于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业 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务监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督和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核查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7 (一)基金的投融资比例限制参考《基金合同》的约定。 (一)基金的投融资比例限制参考《基金合同》的约定。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除上述第(1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情形除外。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 的风险或损失; …… 除上述第(2)、(10)、(15)、(16)条外,因证券、期 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8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9